1、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车辆维修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做好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管理,理顺工作程序,降低维修成本,提高车辆完好率,制定本规定1.2 本制度旨在加强车辆维修过程管理,包括计划、实施、维修程序和费用控制等。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修的各类车辆的维修管理。2 车辆维修程序管理2.1 小修、零修车辆,各车属部门在接到驾驶员报修后,经技术鉴定确认后填写汽车(设备)维修工作单,部门领导签字,驾驶员到特车室室报修,办理维修手续。2.2 三保、大修车辆,各车属部门在接到驾驶员报修后,经技术鉴定确认后填写汽车(设备)维修工作单,主管公司领导签字,到特车室报修,技
2、术鉴定小组鉴定确认后,主管人员签字,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到特车室室报修,办理维修手续。2.3 汽修在本场承修车辆过程中,若发现存在维修难点,无力承修而需要外委维修的, 填写汽车(设备)维修工作单,主管公司领导签字确认,一份留存,一份由送修司机报特车室,特车室组织技术鉴定小组(不少于三人)进行鉴定,确实需要外委维修的,拟定维修项目,根据车辆拟定外委维修厂家,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执行。不符合外委维修条件的,重新安排进行本场维修。2.4 若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必须在外维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特车室选定一家维修厂家为外委维修厂家。 3 车辆维修过程管理3.1 特车室负责车辆维修
3、的过程监控和跟踪管理工作。3.1.1 随时掌握汽修在修车辆的维修工期,质量和整体进 度。3.1.2 车辆出厂后23天,特车室要做好跟踪,询问车辆质量状况,征求意见,凡发生质量问题,应立即协调解决。3.1.3 特车室应加强外委维修厂家的维修机具、备品备件的日常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有序生产。3.1.4 在维修过程中或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凡发生维修质量、纠纷争议,由特车室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3.2 汽修必须遵循“小修不过夜”原则,对各单位报修车辆及时、合理的安排维修,特车室做好材料备件供应工作。 3.3 本场所承修车辆,如出现返修情况,特车室应先予以接修,查找返修原因,完成维修任务。 3.4 特车室所
4、承修车辆,如出现返修情况,按如下情况处理。 3.4.1 属修理问题的,按返修处理,汽修负责相关维修费用;3.4.2 属备件质量问题的,按再修处理,特车室负责备件相关索赔事宜。 3.4.3 属使用问题的,按再修处理,车属单位负责相关维修费用。3.5 车辆维修过程中出现技术难点,特车室应及时通报运行保障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攻关。 3.6 车辆在生产运行中出现故障需要救援时,特车室应及时组织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修。4 外委维修车辆过程管理 4.1 特车室出具的汽车(设备)维修工作单必须经维修技术鉴定小组参加技术鉴定人员签字,运行保障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外委维车辆责任人维护保养时间自 修送 修维修保养项目故 障 现 象维修(保养)情况配 件 材 料备注 车 辆 责 任 人 分 配 表车号车辆名称数量责任人备注客梯车2辆大客车1辆电源车1辆污水车1辆清水车1辆传送带车2辆皮卡车1辆面包车1辆柯斯达车1辆行李车3辆救护车1辆气源车1辆平台车1辆牵引车1辆除冰车1辆叉车2辆桑塔纳(黑)1辆桑塔纳(白)1辆 汽车(设备)维修工作单车辆名称车牌牌号使用部门报修人报修日期报修内容: 进/出厂检验员 /里程(计时)表读数工 时 费维 修 项 目配 件 名 称单 价数 量金 额合 计备注:接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