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用医院经费管理及报销制度模板总结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各科室人员的 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 用,从而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 结合本院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经费实行课题制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管理。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 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 第四条 院科研经费包括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等。 、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1 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专项建设经费指医
2、院科技发展基金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2 第五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1 、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2 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3 、科研业务费:4 ()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1 ()与本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2()业务资料费、检索费、申报费等。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限制3 在课题经费的以内(院级课题经费不能用于购买图书资料)。2% ()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院级课题经4 费不能支付)。 (
3、)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5 、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5 第六条 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财务科单独设帐核算。 第七条 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财务 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 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医院配套经费在上级所拨经费用完 后启用。 第八条 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中确因经费不足难以完成所承担项目的, 课题承担者可向科教科提出增加费用申请,报医院批准,但追加经 费不超出立项经费的。25% 第九条 因课题需要用于拍摄照片的一切费用,必须凭底片及照片经 科教
4、科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 动物实验或不收费的临床科研标本的病理切片制作费按临床 提成标准的支付给病理科,由病理科将以上的制作费60% 3050% 奖给主要工作完成者。 第十一条 总务科有的办公用品到总务科领取,其费用由课题经费支 付。总务科没有的办公用品可自行用便利的方式采购。但在购物发票上应详细注明所购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 第十二条 科研出差,应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报科教科科长及分管院 长审批。 第十三条 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等,由经手人、 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科长审批后报销;单张发票超过元的 1000 科研材料费等支出,须用转帐支票支付。一次报销超过元由科 2
5、000 教科科长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销。 第十四条 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汽车票、飞机票等科研业务 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 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 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科长、分管院长、院长审核签字, 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 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 记入库,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 课题组使用。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 于科研工作。 第十七条 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 科审核并签字,分管
6、院长、院长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 第十八条 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 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 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 第十九条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 横向课题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 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技发展基金。 第二十一条 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 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 科技发展基金。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
7、试行) 第一条:科研经费建帐 接到科研经费到帐通知、或需进行科研经费转拨的课题负责人, 1. 首先到科研部办理经费登记手续,科研部主管人员根据经费来源 和课题类别出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经费登记单。 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经费登记单到财务部,办理科研经费的 2. 建帐(上帐或转帐)和分类提取手续,并启动该经费的使用。 第二条:科研经费分类提取及使用管理 根据科技项目的不同类别,其项目经费实行分类别管理,按不同的 标准进行经费提成,见表。提成比例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一1-5)( 致时,则按项目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院拨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1 院拨科研经费包括:科技运行基金、科研基地建设基金、学科建设
8、基金、院士培育基金、人才培育基金、博后启动基金、科技创新基 金、论文基金、专利扶持基金、科技奖励基金。各项院拨科研 SCI 经费不进行经费提取。其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按(表)规定执行。1 (表)院拨科研经费类型及使用管理一览表: 1 经费类别基金项目名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说明 财务帐号称审批人 实验室主任科研开放实验室启动经费 编辑部主任学术期刊编辑部运行经费 科研实验室管理运行经费科研部部长 科技运行万 1 科技运行基 图书信息中心运行经费 经费科研副院长 金动物实验中心运行经费 帐号:万 1 科研部主管 论文发表版面费 人员 科研副院长科研管理运行费 开放科研实验室空间设备建设 与维修经费 基地
9、建设 基地建设基科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的医院 经费科研副院长 金配套经费 帐号医院科技园区建设项目投入 学科建设 学科建设基 经费科研业务费 金 帐号: 院士培育基 支付聘用人员酬金 金 人才培养 人才培育基 经费 金项目负责人 帐号: 科技创新基 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 金 论文基 SCI 科技创新 金 经费 专利扶持基 帐号: 专利维持专利申请 金 年终科研考核奖出版奖励专著 科技奖励 科技奖励基 励经费科研副院长 金 科技创新工作奖励帐号: 纵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2 纵向科研经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科技建设项目和科研课题 研究项目经费、国际国内基金组织批准的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以及
10、 纵向科研项目的转拨经费等。在学校建帐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学 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在医院建帐的纵向项目经费按(表 )规定执行。2 (表)纵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一览表: 2 基金提取 支课经 付题费 学校 医院医院科劳实使 经费来源经费类型及其说明科技 酬施用技发展管理 管理 外经审基金基金 基金 协费批 人 建设项目政府部门批准的科技建100 设项目经费% 基金类项目(自然基金、 2565课 博士点基金、重点实验2%3%2% 题 % 室开放基金) 负 项目、攻、科研课题“973”“863” 8015 2.5%1.5%1%责 经费关 % 人 国、部、省、市计划项 2565 目5%3
11、%2% 国际合作项 以项目任务书为准,转拨至院外 课题委托纵向科研课题转拨的经 经费,不予提成;经费转拨至院 费内,转拨金额部分按同类项目比经费 例提成。 横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3 横向科研经费包括:企业、集团等委托的科技研发经费、其它科研 课题转拨的协作经费、对外各类科技业服务费;药品和器械临床试 验或试用经费。其项目经费提成和使用管理按(表)规定执行。3 (表)横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一览表:3 基金提取 医经 支课 费院 付题 学校医院科使G科 经费劳实 用室技科技管经费类型及其说明 CP 来源酬施 审基管理理基发基 经外 批金金展基金金 费协 人基 金企业集团委托的科委36协
12、研发项目院外横向235研协作项经 院外科技服务经费 5%5% 6030 人 % 临床 药品器械临床试验或试验 试用经费 经费 05030 3%2%3%7%5% % 院内各个科技服务经费需相互划转时,应转至结余经费本,注:1. 不再办理提成。 杂志广告收入进入医院财务,按照院外科技服务经费管理,2. 。广告税,课题实施经费比例相应降至并增收55%5% 横向课题之间转拨经费,均转拨到结余经费本中。 3. 成果转让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原则:4 由学校转让且转让经费到学校财务的科技成果项目,其转让经费分 配比例按四川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由华西医 院转让且转让经费到医院财务的科技成果项目,其转
13、让经费分配比 )进行提取,以分别体现学校、医院建设投入、管理投例按(表4 入以及课题组人员的贡献。 科技成果转让经费提取表:表 4. 医院管理基金 15% 医院科技发展基 金 10% 学校科技管理基 课题组劳务费金 10%65% 课题节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5 科研课题执行期截止后,课题负责人应在个月内到科研部、财务 6 部办理课题结余经费手续。逾期未能办理的课题,财务部将冻结经 费帐号,停止经费使用;帐号冻结后个月仍未办理手续者,财务 6 部将会同科研部注销帐号,将结余经费转拨至医院管理基金使用。 课题结余经费可部分或全部转拨本人的课题结余经费帐号,用于后 续科研工作;也可对结余经费部分或全
14、部提成,课题结余经费提成 比例按(表)规定执行。5 (表)课题节余经费的提取一览表:5 医院管理基金20% 医院科技发展基金 10%课题组劳务费 70% 第三条:提取经费的使用说明: 医院管理基金:由医院提取,用于全院科技工作财务风险防范积 1. 累及科技财务管理等。 科技发展基金:由医院科研部提取,用于全院科技发展和管理等。 2. 基金:由中心提取,用于临床药理基地建设和管理。 3.GCP GCP 科室基金:由课题负责人所属科室提取,用于科室的科研发展和 4. 管理。 学校科技管理基金:由学校科技处提取,用于学校科技工作管理 5. 等。 现金支付:由课题负责人在劳酬外协或劳务费现金支付的上限
15、之 6. 内提取使用。支用现金时,应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纳 税义务,按比例一次性上缴个人所得税。10%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报销说明: 各类纵向项目经费的使用报销,参照四川大学号文件执 1200465 行;各类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参照四川大学号文件执 200465 行。(项目临床观察实施费属研究经费,可占总研究经费的)。50%GCP 关于转帐经费管理:2 科研项目经费不得在院内外任意转拨。确因研究工作需要转帐到院 外的各类科研经费,纵向项目以项目任务合同书批件为依据,横向 项目以合同为依据,经医院科研部核实后方可转帐。转帐经额在 1 万元以下由科研部负责人签字,万元以上经科研副院长
16、签字后办 1 理转帐手续。 关于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的审批: 3 各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均由课题负责人签字执行,课题负责人同 时应向项目主管部门及医院承担使用责任。课题负责人本人的出差 等费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执行。 第五条:关于科研经费成本扣除的说明: 在医院开展的科技活动,按医院“经管”办法规定,进行成本核算, 扣除成本。扣除成本的金额部分作为医院科技工作扶持基金,再投 入到项目研究经费中。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部 年月日 1 2004 6 *医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 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多渠道申请科研经费,根据国家 自然科学
17、基金委员会等上级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 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因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任务和 技术服务性工作而获得并用于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费。 第二条 科研经费的来源 (一)纵向科研经费: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 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国内 外各种团体和个人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等。 (二)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科技咨 询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 (三)院内科研基金。 (四)自筹经费。 第三条 凡以重庆市肿瘤医院/研究所的名义或以重庆市肿瘤医 研究所职工的身份承担各
18、级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全额汇/院入我院指定的帐号,接受我院的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准擅 自将上述经费汇入他处。 第四条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一)坚持专款专用; (二)坚持款项使用与项目计划进度相结合; (三)在规定的开支允许范围内以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经费为 主。 第五条 经费到帐后,医教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通知或合同建立 专题经费本并按课题类别编号,财务科根据课题类别及编号建立明 细帐户。 第六条 由医院组织的院内多科室合作承担的项目,由医教部根 据其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经费划拨到各有关科室和分题负责人。 第七条 科研经费的时间范围:科研经费支出的时间范围仅限于 从立题当年始至结
19、题当年止。立题前和结题后的支出原则上不能在 该课题经费中报销。 第八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开支管理 (一)纵向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 费、差旅费、学术会议费、图书资料费、印刷费、测试、计算分析 费、版面费、协作费、查新检索费、实验室改装费、合作交流费等, 其中差旅费、合作交流费的支出须从严控制。 具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应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预算计 划执行。其中,人员费用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后,须报医教部审批。 各类人员费用应按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实验材料 费包括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的购置、养 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实
20、验室改装费: 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科研条件,对所在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 支的费用(应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协作费的支出必须签订协议, 并由医教部审批。 (二)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认真执行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合同 书所列的经费使用计划,试剂、动物费、小型仪器设备费,都应按 计划使用所列支的经费。 (三)科研经费到院后,按到位款额的 5%的比例提取现金做为 课题组的劳务费。 (四)医教部对于纵向课题,按课题类别的不同提取一定的组 提取组织5%织管理费,具体标准为:自然科学基金类课题按经费的 管理费,其他课题按 10%提取组织管理费,主要用于支付课题申请、 专家论证、成果请奖、申请专利等管理活动及必要
21、的业务活动费用。 第九条 对于中标的以重庆市肿瘤医院/研究所为第一主研单位 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卫生部等国家级和国家部委科 研项目以及市卫生局厅局级科研项目,医院按到款额的 50%给予匹 配。配套经费主要用作实验室建设和科研业务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开支管理 第十条横向科研经费包括:企业、集团等委托的科技研发经费、其它 科研课题转拨的协作经费、对外各类科技业服务费;药品和器械临 床试验或试用经费。技术开发横向课题经费由医教部提取 4%管理费, 所在科室提取 1%管理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类横向课题经费医教 部提取 1%管理费,所在科室提取 0.5%管理费。经费支出按合同约定 执行,
22、同时应符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同未约定的则参照上述规 定的范围使用经费。 第十一条 院科研基金 (一)院科研基金主要来源于院科研拨款、应用课题的偿还经 费、课题的节支结余经费、强制结题或中止课题的剩余经费,以及 其它合理的科研收入。 (二)院科研基金主要用于院内课题的立项、科研管理费的少 量支出等。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经费的有偿使用 (一)科研项目经费的有偿使用仅限于自然科学应用技术和应 用开发技术研究项目。 (二)非本院下达的自然科学应用研究项目(课题),经费的偿 还比例按下达单位的规定执行。由本院立项的自然科学应用技术和 应用开发技术研究项目,根据项目(课题)的情况偿还比例的幅度为 总经费
23、的 5-15。经费偿还的比例在签订科研项目合同书时要具 体标明。 (三)凡在科研项目合同书中明确标明为有偿使用的经费,其 应偿还金额必须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偿还。科研经费有偿使用以该 课题所余经费与应偿还经费的金额相等或接近时作为最后偿还期限。第十三条 科研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一)科研借款。科研课题借款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经课题负 责人人同意由该课题成员借款,课题组以外人员不能借支该课题经 费。 (二)科研学术会议借款。参加科研学术会议必须依据参会通 知或邀请函。与课题无关的学术会议不得借支课题经费。科研学术 会议借款须按我院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相关规定审批。 参加科研学术会议的借款和支出金额,自
24、然科学研究课题不得 超过该课题总经费的 1/3;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不得超过该课题总经 费的 1/2。 (三)经费报销。为节省科研支出,杜绝浪费,科研经费的开支 除须经课题主持人签字外,科研经费报销坚决执行?审核制度, 即先由科研科长审核登记,经医教部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审核报销手续。 1、论文版面费的报销。课题立项后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 表的与本课题有关学术论文,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可以在科研课题经 费中按我院相关规定报销,与课题无关的论文版面费不得在该课题 经费中报销。论文版面费报销时必须同时附有该论文复印件或采稿 通知单,否则不予报销。 2、课题申报评审费的报销。科研课题申报应缴纳一
25、定数额的评 审费。除发文单位有明确规定申报评审费由单位支付外,科研课题 申报评审费应先由申请人垫付,通过评审确认立项的,在经费下达 后可在本课题经费中冲销。未立项的,不准以任何形式在其他科研 课题经费中报销。 建立基((四)向院外汇出科研经费,必须是科研计划中需要的 地、试验点、观察点、协作点)协作费、劳务费、补偿费等。须在年 初做出计划,由医教部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 课题节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科研课题执行期截止后,课题负责人应在 6 个月内到医教部、 财务科办理课题结余经费手续。课题结余经费全部转拨入医院科研 发展基金的个人课题结余经费帐号,用于后续科研工作。最后课题 结题时,根据有关的
26、基金委的要求课题最后上报的决算数必须与财 务账面上的数额一致;逾期未能办理的课题,财务科将冻结经费帐 号,停止经费使用;帐号冻结后 6 个月仍未办理手续者,财务科将 会同医教部注销帐号,将结余经费转拨至医院科研基金使用。 第十五条 科研课题出现下列问题之一,医教部应根据实际情况 对课题组予以相关处罚。 (一) 因经费使用不当或未执行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 款,未按时完成研究计划,产生课题纠纷或赔偿问题或给医院造成 经济损失的,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医教部责成科室负责查处上 报,并通知停止继续使用该项目经费。 (二) 凡未经同意,不按时填报年度进展报告,或不按时填报 项目总结报告,暂缓其科研
27、经费的使用,直至纠正为止。对于批准 撤消或中止计划实施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中止其科研经费的使 用。 (三) 项目无故延期,经核查属实,冻结经费使用或收回经费。 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完成科研项目,医教部会同财务科将停止该项 目经费的使用,撤销合同,追回款项。 (四)挪用科研经费购买非科研用品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五)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按合同约定足额偿还科研课题有 偿使用经费的。 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结束或中止、撤消后,均应根据任务下达单 位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由课题负责人会同财务科、医教部等部门 进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决算,并上报相关报表。对中止课题的科 研经费,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将其转入院科研基金。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或其他原因离院,所在科室要 认真检查其项目履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对于 未完成的项目,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完成(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报 医教部同意备案),原课题经费继续留院使用(任务下达单位另有规 定的除外),并到医教部办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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