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法方面习题担保法方面习题单选1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2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及丙之间的抵押合
2、同已生效 C甲及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3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4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A7万元B6万元C5万元D4万元5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
3、“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6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乙
4、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7.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8.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
5、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质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9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c. 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10甲企业及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及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
6、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t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B. 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c. 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A多选1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及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及协议。下
7、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B乙可主张赠及协议无效 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属何种期间? A诉讼时效期间B除斥期间C可变期间D不可变期间3.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4.甲向乙借款20万元,
8、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及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5.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优先于
9、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6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7甲急需资金经营商店,于是向乡信用社借款3万元。乡信用社要求甲用其中1.5万元购买信用社发行的有奖无息定期一年的无记名的存单作质押,并对号码作了登记,但存单仍由甲持有。后甲将存单以1
10、.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套现。存单到期后乙拿到乡信用社要求兑现,乡信用社认为这是甲借款作了质押的,拒绝兑现。下列有关本案性质及处理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及乡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B甲及乡信用社之间的质押协议未生效c甲及乙之间转让存单的行为有效D乡信用社应将存单兑现给乙答案及解析:BCD 本题考存单之权利质押的效力。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B当选。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虽依
11、担保法规定未生效,但借款人提供担保非影响借款合同效力的因素,担保合同只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故A错误。存单是可转让有价证券,这亦可从担保法关于权利质押的规定中推知:若存单不可转让,则不可设立权利质押。CD应选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8.画家吴某因要自费办画展向朋友肖某借了5万元,并将自己的两幅待裱画作质给肖某,并要肖好好保管勿示于人,还钱时同时还两幅画。肖某对吴某的画享有哪些权利?A.对画的占有权B动产质权C著作财产权之质权D优先购买权【答案】
12、 AB 【考点】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详解】担保法第63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因此,质押必须要转移占有,AB项都正确。 担保法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及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知识产权权利质押必须办理登记,否则不能生效。本题根本没有涉及办理登记的
13、问题,因此并不存在权利质押,所以C项不正确。法律并没有规定质权人对质物有优先购买权,注意质权人对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不是优先购买权,因此,D项不正确。出处: 中国考网 :9.1998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0月8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哪些中正确的?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88年10月5日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88年10月8日C、小牛应归乙所有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不定项选择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及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
14、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85-88题。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C若丙及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
15、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一年,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B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C甲不能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D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若乙的朋友己及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及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二)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及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
16、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85-88题。85.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C.若丙及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答案:AD.考点:连带保证的保证责任承担详解: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的,推定为共同连带保证,故A正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9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B项表述错误。第20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
17、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可以推出,共同保证人应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再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据此,D项表述正确;C项表述错误。86.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答案:ACD考点:人保物保的竞存、物保消灭对人保的影响详解: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
18、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据此,A项表述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想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据此,B项表述错误;C项表述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五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
19、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据此,D项表述正确。87.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一年,下列说法何者正确?A.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B.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C.甲不能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D.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答案:AB(物权法颁布以后正确答案应为ABC)考点:时效届满的效果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民通意见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可见甲对乙的而债权已
20、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就成为了自然之债,乙可以选择清偿或者不清偿,但一旦清偿,就不可请求甲返还。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5条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摘取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法第31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由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是自然之债,债务人有权拒绝赔偿,因此如果担保人丙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物权要求甲返还。据此,B的说法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该条规
21、定,甲可以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可见题中C项说法错误。但是新出台的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为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可见物权法该条规定废止了担保法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认为甲对乙的主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所以甲也不能行使其对戊的房屋的抵押权。按照物权法的说法,原题目中C选项也是正确的。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见,诉讼时效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同意履行义务而发生的法律事实。本题中,甲对乙的债券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年,
22、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并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故D项说法错误。88.若乙的朋友己及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贡任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及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答案:BD考点:债务承担对担保责任的影响详解: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A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
23、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 仍应当岁为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B项说法正确。该解释第72条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之间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据此,本题中,抵押人戊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故C项说法错误;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戊对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仍承担担保责任,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故D项说法正确。单选:1.C 2.B 3.A 4.B 5.C 6.D 7.B 8.C 9.A 10.B 多选:1.CD 2.BD 3.AC 4.CD 5.AC 6.AD 7. BCD 不定项选:1. AD 2. ACD 3. AB 4.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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