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上的重大自然灾害精品文档中国历史上的重大自然灾害 两汉时期(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自然灾害的群发期,有的学者将其称之为“两汉宇宙期”。其重要表征就是地震频率明显增多。邓云特在中国救荒史中说:“秦汉四百四十年中,灾害发生了三百七十五次之多。计旱灾八十一次,水灾七十六次,地震六十八次。”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时期共发生两次地震,分别在秦王嬴政十五年(公元前232年)和十七年(公元前230年),都在秦统一中国之前。因此,邓云特所统计的68次地震皆在两汉时期。另据王会安、闻黎明主编的中国地震历史资料汇编第一卷中的统计数字,两汉时期共发生地震118次,平均不到四年就发生一次
2、,足见两汉时期地震之频繁。 在这些众多的地震中,较为严重的是以下几次。公元前70年6月1日,在山东的诸城昌乐一带发生了7级的大地震,当时的汉书五行志中记载“宣帝本始四年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北海邪坏祖宗庙城廓,杀六千余人”。143年10月后,在甘肃甘谷西发生了7级的地震,伤亡惨重,在后汉书五行志中记载“建康元年正月,凉州部郡六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凡百八十地震,山谷饬裂,坏败城寺,伤害人物”。180年秋,甘肃高台西发生了7.5级的地震,损害极大,根据后汉书灵帝纪记载“灵帝光和三年秋-四年春酒泉表氏地百八十动,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顿,县易处,更筑城郭”。两汉时期的地震发生有着鲜明的
3、特点,首先地震的次数东汉较西汉大为增加,区域以长江以北为主。在68次地震中,其中西汉(含新莽天凤三年)17次,占地震总数的1/4;东汉51次,占总数的3/4,次数明显增多。尤其是和帝、安帝、顺帝和桓帝时期,地震更为频繁。从地震发生的区域范围来看,绝大多数是在以黄河中下游为中心的北方地区。长安、洛阳作为两汉的都城,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比较集中,地震造成的危害较大,对地震的记载自然就十分详细。在68次地震中,其中京师地区就达42次,占总数的61%以上,有些年份中记载只有地震两字,并未指出具体地点,但一般来说,凡此“往往为国都之事”。而江南及其他地区记载极少,但并不说明这些地区在这一时期就未
4、发生过地震,只不过是没有被人记载下来而起。 高后二年,“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文帝元年,“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宣帝本始四年,“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因“地震震动破坏了地震现场的地下水水平面,使一些地方地下水上升涌出地面,多则泛滥成灾”。如文帝元年,“大水溃出”。安帝元初六年,“京都、郡国四十二地震”,“涌水”。汉顺帝建康元年,“京师及太原、雁北地震,三郡水涌地裂”。汉桓帝建和四年,“夏四月,京师地震。郡国六地裂,水涌井溢。”汉灵帝光和三年秋至四年年春,酒泉表氏地百八十动,“涌水出”。 汉成帝河平三年,“犍为地震。雍江水,水逆流。汉灵帝建宁四年,“地震,海水溢”。熹平二年,“
5、北海地震。东莱、北海海水溢。”景帝后元二年,“地震。民大疫死,棺贵,至秋止。”地震之后的疫病流行,使民众大量死亡,以至棺材也为之涨价。高后二年地震,“杀七百六十人”。宣帝本始四年,郡国四十九地震,“杀六千余人”。成帝绥和二年地震,“杀四百一十五人”汉元帝建昭四年,“蓝田地震,山崩,拥灞水。安阳(陵)岸崩。壅泾水,泾水逆流”。汉灵帝光和三年秋至四年春,酒泉表氏一带多次发生地震,导致地表水涌出,泛滥成灾,使城中的官衙和民房全部倒塌,以致不得不“县易处,更筑城郭”。再次是对人民的家庭私有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汉成帝绥和二年,“地震,自京师至北边郡国三十余坏城廓”。汉安帝元初六年,“京都、郡国四十二地震坏败城郭、民室屋”。汉顺帝永和三年,“京师及金城、陇西地震室屋多坏”。损失都十分惨重。 康熙十八年北京大地震的震级为8级,震中烈度为十一,震中在今北京、平谷、河北三河一带,“东至辽宁之沈阳,西至河南之安阳,凡数千里,而三河、平谷最惨”。地震所及范围至河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河南等省,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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