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医院志愿服务站章程xx医院志愿服务站章程为了加强对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服务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以爱心及诚意去帮助周边居民,以提高“本地区居民健康意识,扶助弱势群体”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组织和实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完善。第二条本服务队是接受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领导及团委业务指导,立志于建立以医院党员、团员、职工为主体,以各志愿服务分队为载体,以医疗知
2、识为服务基础,以志愿者服务时间为服务度量,以服务对象真正受益为服务标准的公益性组织。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三条以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和其他公益服务。第四条向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员工、职工家属及社会各界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批由本服务队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志愿者队伍,为有关组织或机构提供志愿者中介服务。第五条开展服务队志愿者注册管理、培训等工作,为本服务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及个人发展的机会。第六条维护和代表服务站志愿者的合法利益,致力于为志愿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七条开展与国内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合作与交流。第三章 会 员第八条凡符合志愿者条件,承认本服务队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过一定程序可成为服务队会员。第九条服务队会员根据相关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条会员在志愿服务中应主动维护服务队名誉,不得以服务队名义擅自开展活动。第十一条会员凭个人身份证注册为广东省“i志愿”网站会员,并确立为本服务队组织下会员,即可申领网站志愿者卡并以此作为开展志愿服务的统一标识,会员个人不得擅自制作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