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学校校长聘用规定合同民办学校校长聘用合同篇一:聘 用 校 长 合 同聘用校长合同甲方:地址:法人(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址: _ 常住地址: 为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聘用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有效期年,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 中试用期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校长 工作。乙方应胜任本职 工作,并提高校长执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场合、设备、设 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
2、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四、工作报酬及内容(一)甲方付给校长工资为 元/ 月,岗位补贴 元/ 月,如 在招生、对外销售等方面有特殊贡献,根据实际情况甲方给 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二)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 安排的工作任务。(三)工作内容: 1、全校的安全工作, 2、招生宣传工作, 3、日常保教工作, 4、重大活动的组织, 5、教师的考评工 作, 6、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7、校长有权对违反工作制度 的教职员工在安排好善后工作并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解 聘。(四)工作考评 :1 、学期考评,学校招生达到上学年同期 人数或学校预定目标,不出安全事故 ,
3、 办校规范,记录完整。五、劳动纪律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维护甲 方的名誉。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2、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3、故意或者过失泄漏本校教学方案、 资料、教材等机密的4、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学生 造成侵害的。5、乙方因违背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6、其他违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 益受损的。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聘
4、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 合同期满或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 经双方协商批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七、聘用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 聘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侵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 应当提前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校长工作。2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
5、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更,致使 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 同达成协议的。(四)甲方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1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2 、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 合同:1 、甲方以暴力、要挟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 动的;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满三个月的。八、违背聘用合同的义务甲乙双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 金元,合同期间,甲方可能会根据情况出资派乙方参加各种 进修、培训学习。培训、
6、学习结束后,未满甲方要求的工作 年限而辞职离校的, 须全额退还报销的学习培训费及餐旅住 宿等费用。九、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上 级有关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 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 涂改无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年月日篇二: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民办学校聘任教师合同甲方: (通常为用人学校)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教师资格证编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
7、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 担任 工作。工作量为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 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 作任务。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即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
8、周工作时间不 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课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 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的, 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 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工资。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 建立 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确保乙方教学工作 的正常安全进行。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 彰奖励、 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 权利。四、工作报酬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甲方
9、每 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年薪为 元。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 元。执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按 执行。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第十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 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 失 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 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 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还为乙方提供以下 福
10、利待遇: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遵守甲方依法制订 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 育教学任务。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 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 甲方予以表彰、 奖励。 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 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 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 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 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
11、止、续订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 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本合 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 内容。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 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 劣的;(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
12、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 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 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 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
13、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 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 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 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 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 条件的。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 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 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 本合同终
14、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 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 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 另外支付相当子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篇三:校长聘用合同校长聘任合同甲方:泰州市海陵区丽雅礼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15、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日 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第二条 受聘岗位“丽雅形象”培训学校校长第三条 工作目标及要求总体要求: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准确落实校长负责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社会及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第四条 岗位工作基本条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教师资格;(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三)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 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
16、 术职务;( 四 ) 身心健康;( 五 ) 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岗位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 实行职级工资制,并随职级的变动进行调整。( 二 )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 ) 乙方享受与受聘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 和其他社会保险金。第六条 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 ) 聘任合同依法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由于法定原因或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按 照法定程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及变更聘任合同。(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终止:1、聘任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的;2、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3
17、、学校被依法撤销或合并的。(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合同:l、工作需要被调离校长岗位的;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四 )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解除 聘任合同:1 、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2 、经考核认定不能胜任校长岗位的;3、经考核虽为基本合格,但管理能力不强,办学成效不明 显,影响学校工作的;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5、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 当利益的;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 ) 甲方解除乙方, 必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 人,并且在书面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 六 )
18、乙方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 方应当在收到申请书的 30 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离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乙方的建议时,甲方应 当在 30 个工作日之内调查处理完毕。在调查处理期间,乙 方是否继续履行职责,由甲方视学校具体情况决定。第七条 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一) 聘任合同当事人违反聘任合同时,应当依法承担责 任。( 二 ) 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除了可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外,应追究直接责 任人员的责任。( 三 ) 受聘校长玩忽职守的,除可以根据本办法予以解聘、 停聘或不续聘外,还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惩戒。( 四 ) 实施校长聘任工作机构的人员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 )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 签字后生效。( 二 )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 规为准。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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