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监测方案标准版11、 工程概况 12、 监测目的 23、 监测项目 24、 方案编制依据 35、 监测布点 36、 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 37、 监测频度 68、 监控报警 69、 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6塔吊基础沉降、位移、垂直度 监测方案1、工程概述工程名称新建松江区中山街道国际生态商务区 11号地块商办用房项目工程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广富林路北侧、茸兴路东侧、郭家娄街南侧、茸凯路西侧开、竣工时间2017年7月1日2019年5月10日建设单位上海高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艾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建筑面积123531.45 m2 建筑造价 60831.9014 (万元)结构类型剪力墙或框架结构基础类型桩+筏板或承台基础基坑开挖深度塔楼:10.17m,地下车库9.47m本工程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 等级二级,地基基础安全等级二级。本工程土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吴淞高程)5.000m。本工程各单体结构形式采用桩+承台梁,车库结构形式采用桩筏,地基基础设计 等级二级,桩基设计等级甲级。本工程塔吊碰撞共有5个单体工程,详见下表:楼号层数建筑物最大高度(m )3#楼19F、-2F88.54#楼27F、-2F94.55#楼2仆、-2F97.56#楼11F
3、、-2F55.33#QTZ7020预埋式臂长45m负责3#、4#楼主体时:QTZ7020预埋式臂长40m4#基础是:QTZ7020预埋式负责4#楼塔吊臂长50m主体时:QTZ7020预埋式选型5#臂长50m基础是:QTZ80预埋式5#楼臂长57m主体时:ZJ550预埋式6#臂长50m基础是:QTZ80预埋式负责6#楼臂长57m2、监测目的1) 为塔吊基础周围环境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提供依据。2) 验证塔吊基础结构设计,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3)将监测结果反馈设计,为其它区的优化设计提供依据。3、 监测项目1) 塔吊水平沉降和垂直、位移监测;2) 对施工场地内塔吊进行巡视检
4、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塔吊基础边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2开挖后暴露的格构柱进行横梁加固。3塔吊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4塔吊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5塔吊基坑周边地表有无裂缝出现。4、 编制依据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4)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5)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04);6) 塔吊设计施工图。7) 塔吊使用说明书。5、 测点布置1) 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开挖变形影响范围以外
5、,通视条件良好并便于保存的稳定位置。对于本工程,塔吊沉降观测基准点,在距基坑边缘 50m外的建筑物上设置三个水准观测基准点。2) 观测点:基坑塔吊的水平沉降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塔吊周边布置,考虑 到本基坑较深,观测周期较长,在定人定仪器的要求下,势必会影响监测的质量, 同时也增大了监测费用。综合考虑,观测时间为每周上报两次,水平沉降观测点 同时作为垂直唯一的观测点。观测点采用塔吊塔身边设置垂直观测点。在保留办公室的两角设置水平沉降观测点。观测点布置示意图见图1。6、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1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1初始值:塔吊监测工作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 应在至少连续三次测得的数值基本一致
6、后,才能将其确定为该项目的初始值。2塔吊垂直位移及沉降观测:观测仪器采用苏一光DSZ2水准仪+ FS1测微 器及铟瓦水准标尺。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进行观测,其精度指标为: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 0.5mm ;附合闭合差 0.3 . n mm( n为测站点)。3塔吊水平位移:采用拓扑康 GTS-332N全站仪建立垂直系统,通过直接观测点位垂直值来确定水平位移。观测点坐标中误差不大于土 1.0mm。4地下水位变化: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水位计标尺最小读数不大于 10mm。2)观测要求:同一项目每次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2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固定观测人员Un%/
7、卜/丁 ImsLLI.l-Mml-H塔吊垂直度观测示意图.-I1目ffl在塔緜台係謎上稀申紂设那插图二塔吊沉降观测示意图2)悬空基础塔吊位移监测用全站仪在悬空塔吊基础承台上(桩上部位置)布置四个定位点,作为位移观测点。插图三塔吊位移观测示意图7、 监测频度1) 塔吊水平沉降监测:基坑开挖前 3步深度在5m以内,可每2d观测一 次,基坑开挖至5m以下及基坑开挖完成后一周内, 每天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 基底后一周后无明显位移时,可适当延长观测周期,每 510d观测一次。2) 塔吊垂直位移及建筑物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在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底板浇完 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
8、,直至地下 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 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1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2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3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4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5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4) 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8、 监控报警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 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本塔吊水平沉降报警值设为 25mm,水平位移速率报警
9、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 2mm/d 。周围建筑物报警值以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差异变形量并结合裂缝观测确 定。本工程塔吊,倾斜报警值设为 2/1000,倾斜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5mm/d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报警:9、 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1) 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记录表 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原始记录不得转抄。2) 观测结果超过限差时,应进行重测。3) 对各周期的观测数据及时处理,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 系进行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4) 对变形的分析应将变形大小和变形速率结合起来,考察其发展的趋势, 并做出预报。5) 提交当日报表及监测报告。报表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标题应标明监测内容、测试日期与时间、报告编号等。测试数据和成果应提 供测点编号、初始值、本次测试值、较上次测试的增量值、变化速率等。对监测 值的发展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经理、施 工人员,提请有关部门关注。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监测项目;3各测点布置图;4采用仪器和监测方法;5监测数据处理方法;6监测期间的工况;7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及发展变化情况评述;8监测结果及评价新建松江区中山街道国际生态商务区11号地块商办用房项目塔吊基础监测方案福建省艾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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