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学院学生量化积分测评细则1焦作师专学前教育学院学生量化积分测评细则(试用)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才和全面发展,并为学生评先评优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学文【2010】9号)、焦作师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一、量化积分测评指导原则1、量化积分测评坚持对学生素质进行全面的、规范的、科学的评价。2、量化积分测评鼓励学生在达到大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3、量化积分测评采取定量
2、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素质进行测评。4、量化积分测评包括学生在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和在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5、量化积分测评的人员、操作记载与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二、量化积分测评细则(一)、量化积分测评加分细则A.检查评比类(1)教室卫生检查(每周一次)教室卫生检查被评为第一名的班级,该班劳动委员加0.3分,参加劳动的同学加0.2分,被评为第二名的班级,该班劳动委员加0.2分;参加劳动的同学加0.1分,被评为第三名的班级,该班劳动委员加0.1分,参加劳动的同学加0.1分。(2)宿舍卫生检查(每周一次)宿舍卫生检查
3、被评为优秀的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加0.2分,宿舍长加0.3分。被评为优秀个人的成员每人加0.2分。(3)团课评比(每二周一次)团课检查中(双周)获得前3名的,第一名班级负责人加0.3分,第二名班级负责人加0.2分,第三名班级负责人加0.1分;(4)三笔字评比(每月一次)三笔字评比中被评为第一名的班级,班长和负责人加0.3分;第二名班长和负责人加0.2分;第三名班长和负责人加0.1分。(5)课前十分钟评比(每月一次)课前十分钟评比中,荣获第一名的班级,班长和负责人加0.3,第二名的班长和负责人加0.2分,第三名班长和负责人加0.1分。(6)文明教室建设评比(每学期一次)在每学期一次的学院文明教室
4、建设评比中,荣获第一名的班级,负责人加0.6分,协助者加0.5分;荣获第二名的,负责人加0.5分,协助者加0.4分;荣获第三名的,负责人加0.4分,协助者加0.3分。(7)文明宿舍建设评比(每学期一次)学院文明宿舍建设评比中,荣获前三十名的宿舍,宿舍长加0.6,其余个人加0.4分。(8)自主学习(每学期一次)根据期末评定,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加2分、1.5分、1分、0分。(9)先进集体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全班学生院级加0.2分,校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班长、团支书在此基础上再加0.5分,其他班干部再加0.2分。B.活动类(1)按学校(学院)要求参加各
5、类社会实践(三下乡等活动),根据活动大小校级加0.6,学院加0.4分。(2)因工作需要,协助老师参与各类活动的,加0.2分;参加各社团举办的活动加0.2分,会长加0.5分。(3)参加校、院文化表演活动的,每次加0.2分;参加省级单位组织的文艺演出每次加1分;参加校、院级主办的文体等活动的主持人,每次分别加0.5分、0.3分(4)为校、院主办的文体活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的人员每次加0.2分;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者每次加0.2分,(学生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加分)。(5)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义务劳动或有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2分,参加集体布置的工作,如新生接待、元旦晚会,热心参
6、加济困和救灾捐款捐物者,每人每项活动加0.2分。 (6)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开幕式方块队的人员,每人加0.2分,通讯员每人加0.2分。备注:班级、社团举办活动的,需报学工办审批方可加分。C.竞赛类参加各级组织的科技创新竞赛、文化体育比赛、知识竞赛、科技、社会实践、征文等比赛,获个人奖项的加分值如下:(1)评奖按等级计算的(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再加1分。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或未获奖者)国家级6543省部级5432市级、校级4321院系级3210.5(2)评奖按名次计算的,获个人奖项的加分值如下:等级第一名第
7、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及以后者全国65443322省部级54332211市、校级4322110.50.5院系级3221110.50.5说明:(1)参加体育运动会破纪录的:校级加1分,市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全国加3分。(2)、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获得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3)、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按相应级别加分,署名第二的按相应级别减半加分,署名第三及以后的按前一署名加分值减半加分。(4)、参加学校科技创新大赛,立项资助的加0.5分,立项不资助的加0.3分。(5)、各种社会团体组织所评的奖项分别降一个档次加分。(6)、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
8、出科研产品,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并通过学校科研处审定,可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D.荣誉类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获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加3分(本项以颁奖单位发文或颁发奖状、证书为准;获得多个荣誉称号者,可以累计加分,但同一奖项的以最高级别的加分;同时获得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的,或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按标兵加分、军训标兵加2分)。其它荣誉类比加分。E.宣传通讯类(1)通讯报道及文学作品: 院系级刊物每篇0.3分,校级刊物每篇0.5分,市级报刊杂志每篇1
9、分, 省级报刊杂志每篇2分, 国家级报刊杂志每篇5分。(2)校级刊物发表的文章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3)在校广播站播报的通讯稿每篇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F.技能考试类(1)、计算机过级计算机通过相应级别加分值如下: 一级0.5分;二级1分;三级1.5分。(2)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相应级别加分值如下:时间一甲一乙二甲二乙一年级21.510.5二年级1.510.50.25三年级10.50.40.1(3)英语等级考试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加分如下:级别四级六级一年级34二年级2.53三年级22.5(4)各类证书加分各专业辅助类证书按其成绩等级加分,高、中、初级分别按大学英语
10、四级考试一、二、三年级的分值加分。学生在学年度每取得一个国家认可的对从事与本专业相关职业非常重要的资格证书加4分(已上交复印件为准,不包括驾驶证),最多加分不超过8分。G.学生会干部考核学工办对学生会干部进行统一管理,每学期末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评定,各等级分值如下:职务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校学生会主席、院团副、学生会主席、副主席4321校、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3210.8学生会干事210.80.4说明:(1)在学院或班级任职,在同一岗位连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以上加分等级的基础上再加1分。(2)一人兼任多个职务的,以其中一个职务评定的最高分加分,在
11、此基础上再加1。(3)辞职的,任职时间超过一学期按合格分值的50%加分,未超过一学期不予加分。(4)被免职或被撤销职务的不加分。(5)院、校的活动需要班级参加而班级弃权的,每次扣班长、团支书和主管的班级委员0.2分。(6)工作例会未到不请假的一次扣0.2分,超过3次及以上者扣1分。(7)在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等部门(非勤工俭学)供职的,依照学院学生会标准加分。(8)在广播站担任播音员等工作的,按工作表现评定优秀、良好和合格,分别加1分、0.7分、0.4分。违纪学生按照学校文件以及院处理情况,在总分之上直接扣除,受留校察、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按零分计算;受通报扣1分,按次数进行学期内累计。H
12、.其他类(1)受各级通报表扬、嘉奖的,院级加1分;学校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教育部等中央部门加6分。(如与荣誉类重复,只加分一次,按最高分加分)(2)无偿献血者每次加1分;乐于助人,做好事的,影响较大的每次加1分。(3)经院或有关部门认定,为侦破案件、预防他人自杀和安全事故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或做出其它方面的贡献的,每次加2分。二、扣分细则A.检查评比类(1)宿管检查a.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用酒精炉等在宿舍内做饭、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每次分别扣当事人1分、1分、5分、5分。B,擅自调整宿舍或不服从院住宿安排的每次扣0.5分,晚归者每次扣0.3分,不叠被子的每次扣0.2分,夜不归
13、宿的每次扣2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每次扣1分。c.寝室长对本寝室成员可能危及本人和他人安全的行为、以及具有较重违纪行为不及时报告的,每次扣0.2分。(2)教室检查a.早自习、三笔字检查迟到、旷到的,每次扣0.5分;上课检查旷课的每学时扣1分,团课检查请假的扣0.1分,旷课的扣1分。b.在课堂上吃东西、玩游戏、打(接)电话、睡觉的每次扣0.5分;将食物带进教室的每次扣0.5分。c.在教室、寝室墙壁上乱涂乱画(含鞋印)每次扣0.2分,破坏公共财物的每次扣2分,酗酒闹事的每次扣3分。d.在上课时间内打牌、打扑克、麻将等的,每次分别扣1分。 B .其他类(1)违反学校纪律受学院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14、2)考试违纪每次扣5分。(3)班级学生产生可能危及本人和他人安全的行为、以及具有较重违纪行为,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不及时报告的,每次分别扣0.5分,不按时领取班级个人量化积分表的班级负责人每次扣0.5分。(4)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已被立项而未完成不上交作品的扣1分。(5)征文稿件、科技创新比赛作品、演讲稿、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等,有剽窃、抄袭的每次扣2分;作业抄袭的每次扣0.3分。(6)撕毁张贴的通知、决定、公示等材料的,每次扣0.2分。 (7)参加院和学校集体活动或会议的,迟到或早退每次分别扣0.2分,缺席每次分别扣1分。三、评审程序(一)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下学期开学一
15、月内进行上学期测评工作。(二)学生素质的综合测评,在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指导下,由学工办负责此项工作。各年级、各专业辅导员汇总所带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学生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其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和2名学生代表组成。(三)实施步骤 1.学生需要加分、扣分的,依照本细则向班级测评小组、活动具体负责老师提出加分申请,申请需写明事由、分额、依据条款等。加分、扣分申请上要有负责的老师签字才有效,加分、扣分申请上名字有误的视为无效申请。2、班测评工作小组进行测评(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并将测评结果向年级辅导员报告,附带提交各项原始记录。3、辅导员审核本周各班测评结果,将审
16、核后的测评结果向学工办主任汇报,学工办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加分、扣分。学工班主任每个月向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汇报。4、学生会办公室依据学工办意见负责各班学生的加分、扣分计算工作。5、学生综合量化每学期汇总后向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汇报,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将结果报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审核。6、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审核全院测评结果。7、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审定无误后进行公示,在本学院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6、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受理公示期间署名学生提出的问题,如确有错误,予以更正。7、确定并公布最终综合测评结果(如公示无异议,不再公布)。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学院学工办保存并备案。四、综合测评注意事项
17、(一)学生会对涉及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扣分的事实,必须及时登记,妥善保管,不得漏登、错登、多登、少登,不得遗失登记材料。(二)未经学院推荐在学校任职的学生干部,或者被学校有关部门聘用做相应工作的人员(在学校各部门从事勤工助学的不加分),一律以证书为准。(三)本细则所列加分的证书、奖项、聘书和作品,应是当学年所获得。寒暑假期间产生的加分项目计入新学期开学后第一月内计算。(四)未列入本细则加分、扣分项目的,根据实际情况本人提交申请,按照评定程序审批后酌情予以加分或扣分。 学前教育学院 2013年3月7日附件1:学前教育学院班级学生量化积分周报表姓名检查评比内容早读教室卫生宿舍检查团课三笔字课前十分钟备注宿舍卫生使用违章电器附件2:学前教育学院班级学生量化积分学期汇总表姓名检查评比活动竞赛荣誉宣传通讯技能考试其他总分附件3.学前教育学院学生个人量化积分登记表。班级: 姓名: 学号:项目得分内容检查评比类活动类竞赛类荣誉类技能考试类宣传通讯类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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