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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承包经营合同完整版.docx

1、商铺承包经营合同完整版商铺承包经营合同商铺承包经营合同出租方(商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承租企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该商铺房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座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

2、包费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2007年7月1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2007年7月1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七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七日

3、,则从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可转载自百分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允许承租方转租。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

4、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等)。、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因自然损耗无法修复者除外)。、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

5、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第六条:本合

6、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庆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年月日年月日商铺承包合同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和现有办公设备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第一条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位于珠海北山路40号(康和花园)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楼上130平方米,楼下65平方米。第二条承包的期限为贰年,承包其从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7、止。第三条承包、保证金交付期限:该商铺的月承包额为人民币:伍千元正(5000元/月)以上承包者费不开发票,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甲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租金交付期限:每月15日前交清当月租金。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壹万元正(1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第五条承包期间,乙方可转包该商铺,如转包,乙方须通知甲方。承包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包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甲方违约,需双倍退回保证金

8、,并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无需退回乙方保证金。第六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须于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承包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甲方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如期交纳每月承包金。2、承包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3、承包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八条本合同

9、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商铺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店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给乙方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基本情况1、甲方同意将铁西区均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影响乙方;2、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承包费上交及保证金的支付1、承包形式:甲方提供现有设备及经营手续,乙方在经营许可范围内自主经营,上交承包费后,亏盈自负;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费式为每月一交

10、,每月号前上缴人民币元整(大写:);如乙方未按预定时间续交下一月承包金,没到承包期限擅自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承包合同,并不退还押金;3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间内无违反合同规定,合同期满后,乙方结清承包费、电费、复印机租赁费等各项费用后,房屋无重大损害情况下,返还乙方押金;4、本店有两台复印机(柯尼卡美能达)是以租赁的方式与第三方(双龙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承租的,并有合同为证。乙方经营期间继续按此方式跟第三方合作,每张按0.06元/张,上交与第三方(双龙办公设施有限公司)。结款方式为每月一结帐,甲方有权监督。5、另一台刻章机是别人寄放于此的,如乙方接活需每一笔刻章业务必须保证经甲方同意,不违反国家

11、法律法规、经公安局备案、不损坏机器的条件下方可使用,(另外特别需要说明,刻章必须守法,如不经过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刻章,有违法行为乙方全权负责,经过甲方同意后或甲方私自刻章,如有违法,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如需刻章也需经过乙方同意,双方每刻一比章都应有记录。如出现问题,由甲方全权承担其法律责任。其他设备及资源甲方交与乙方使用。5数开始交租金,屋外机器从数开始交租金,之前归甲方结清,与乙方无关;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店内设施的使用权,若中途拿走,耽误乙方经营,甲方应补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第三条债权债务承担1、在乙方承包前商铺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并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时全部结清;2、承包经营期间,乙

12、方应依法纳税,自主守法经营,承包后的经营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双方承诺1、如因政府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双方可随时解除协议;2、甲乙双方应对该合同保密,如有泄露,泄露方承担一切后果;3、乙方在经营期满后如续约,在同等承包费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约也不得在甲方周边方圆三公里范围内从事类似工作,如有违约,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一万元违约金。4、店里的刻章机,如刻章机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如由于机身老化,长时间不使用自身损坏等原因,由甲方进行维修。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13、:电话:电话:年月日商铺出租承包合同甲方(业主)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承租给乙方作商住之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定力合同如下:一、房屋地址:。二、租赁时间:租赁期为6年,自2011年3月日至2016年3月日止。甲方给乙方1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三、租金定价:2011年3月至2013年2月为人民币1500元/月,2013年3月至次年2月为1800元/月,2014年3月至次年2月为2000元/月,2015年3月至租期满租金为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8%(租金为纯收入,不含各种税费、水电费、管理费等),即各种税费、水电费、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14、。四、交租办法:合约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按金3000元及一个月租金1500元给甲方,以后每月租金应在每月15号前交清给甲方。五、双方责任:1、租约期满,乙方交清租金及一切费用给甲方后,且保证房屋及相连设施完好无损时,并且将私人杂物带走,及将租屋内卫生搞好清理妥当,否则按金不予退还。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十天内由甲方退还所收定金(无息)给乙方。(合约期满的最后一个月租金必须在规定日期交清给甲方,不能以按金抵租金,否则按金不退还)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每月按时交清租金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水电、物管等费用,如乙方超期交租金、水电、物管等费用,每超期一天,乙方须付给甲方补偿费1

15、00元,如乙方拒付补偿费给甲方或超期五天仍未交租费或租期未满提前退房,作为乙方自动毁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金不予退还。3、在合同期内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清洁维修费、管理费、保安费及一切税收、日常维修费等,以及在租赁期间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用电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计生、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定期对房屋内的供电设备进行检修,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或意外,乙方应承担

16、所有责任。5、本合同规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对房屋内设备等配套设施应当面验试,退房时须按交付使用时完好状况交还甲方。如乙方须更改房屋的结构或用途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签名同意后方可,乙方须保证房屋无损坏,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及设备的毁损,乙方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甲方损失。租赁届满本合同解除,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屋内投入的装修费用,出租房屋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得拆走应无偿归甲方所有;期满或解约超过三天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文字或口头上转包他人,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毁约处理,如乙方有需要转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签名同意后方

17、可。7、乙方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一切防火措施,不准室内放置一切易燃物品、化学物品及违禁物,否则作乙方毁约,而由此引起的火灾等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对于自然灾害、盗贼等造成房屋及室内物品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且视为乙方毁约处理。8、在规定租期内,若乙方违背承诺导致毁约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随时收回该房,并有权处理房内一切物品用具,而甲方所收乙方的租金按金及一切款项一概无需退还。9、该合约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或代理签名后生效并严格执行。备注:入住截止水表吨,电表度,甲方交乙方钥匙条。

18、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立约日期:年月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甲方):职业: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受委托方(乙方):地址:法定代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购商铺进行经营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委托经营标的1、甲方自愿将位于-商业广场栋层号(具体位置以附件所示为准),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商铺(以下简称物业)委托乙方经营管理。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甲方委托的物业。3、鉴于投资商-投资发展有限公

19、司尚未将该物业交付甲方,该物业的交接手续,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依照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验房、交接手续(附授权委托书)。乙方必须按甲方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验房接收该物业。如乙方未按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委托经营期限年月日起开始至年月日止。三、委托经营方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物业除所有权以外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租赁权在内的其他权利委托给乙方,并不需要乙方支付除本合同确定委托经营回报外的任何费用,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上述物业经营

20、管理的一切活动。乙方可自行确定、调整物业的经营范围、业态、布局及经营模式,本合同约定上述物业的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该物业的委托经营回报计算日从独立处理一切与物业经营管理有关的内外事务。四、委托经营管理回报1、甲方应在合同签定当日将物业交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接收该物业之时视同交付之日),如因投资商的原因造成物业不能交付,则以投资商实际交付时间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物业的时间。2、甲方委托经营回报期为三年。委托经营回报起租按委托经营期起始日开始计算租金,第一年委托经营元;第二年委托经营回报为元;第三年委托经营回报为元。五、委托经营回报的支付1、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上

21、述第二款约定之经营回报,甲方的委托经营回报由乙方每月支付,付款日期为每月10日。2、乙方以本合同中的甲方姓名统一办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并将上述委托经营回报汇入乙方为甲方统一办理的存折(或银行卡)内。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一经办理,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则应由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变更所需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3、乙方如逾期向甲方支付回报,则应按逾期付款额承担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担本合同中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与义务在委托经营期间,甲、乙双方享有和承担下列权利与义务:1、乙方拥有该物业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收益权

22、和管理权等除所有权以外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有权对甲方委托经营的物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使用形式(包括自己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租赁他人使用),无需另行通知甲方或取得甲方同意。2、乙方有权根据管理需要对物业进行全面规划、整体布局、装修与改造,无需另行通知甲方或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干涉。3、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委托经营物业的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进行调整或改造。乙方对物业所有装饰、装修、改造、添附及添置的物品和设施设备享有所有权。4、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额与甲方结算并支付甲方的回报。5、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物业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设置他项权利(购买物业时按揭贷款除外),

23、也不得将物业自营(使用)或委托、租赁他人经营(使用),如甲方出现此条违约情形需按本合同标的额的每日万分之十赔付给乙方,直至达到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标准,逾期60日后甲方仍未消除上述违约情形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需承担本合同中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6、委托经营期间该物业及甲方所属财产的维护责任由乙方承担,物业投保(保险)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保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投保与否由甲方自行决定,因甲方未选择投保而产生的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属乙方所有的设备、设施和商品的维护由乙方承担,投保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7、执行本合同事项需通知对方的,

24、除另有约定外,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电报、函件、公告或面交方式送达合同。8、该物业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9、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按经营之需对物业现有布局进行自由分隔。七、转让物业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在全部符合本条如下3款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委托经营的物业。1、甲方以转让、赠与或其他合法形式将物业产权转移给他人;2、受让人完全接受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3、买卖本合同物业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八、甲方特别声明和承诺1、甲方承诺在委托经营期间,其依据本合同授予乙方的各项权利不可撤销;2、本合同履行期间非依本合同第七条之约定不得转

25、让委托物业。九、协议的解除1、在委托经营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终止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1)该物业因政府或部队需要列入房屋拆迁的;(2)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十、违约责任1、依照本合同约定,甲方违约需按本合同标的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甲方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约定的违约情形,按该项约定处理),如甲方不能在60日达到本合同中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本合同标的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依照本合同约定,乙方违约需按本合同标的额的每日

26、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如乙方不能在60日达到本合同中的约定,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标的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一、合同期满后物业处理1、委托经营期满,如乙方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在委托经营期届满前60天内向甲方提出继续委托要约,甲方同意物业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经营合同。2、委托经营期届满,如甲方有意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对外委托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3、委托经营期届满,若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经营本合同项下物业,乙方则应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届满60天内将物业交还给甲方,交付标准为不破坏物业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物业经营户撤场时

27、的格局交还给甲方。乙方对该物业所有装饰、装修、改造、添附及添置的物品和设施设备由双方协商折价,若甲方同意接受,在支付对价后,上述财产所有权归属甲方。4、乙方在移交物业时,应结清该物业移交前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物管费等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十二、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及其权利继承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3、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常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

2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约时间:年月日经营商铺租赁合同以下出租方(档主)简称甲方以下求租方(租户)简称乙方一、出租档口:本合同出租的档口是广州市广园西路迦南服装城,档口完好无损交付乙方使用。押金个月。共计元.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法定代表人:_以下简称乙方)出包人:_(以下简称乙方):或:身.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新大陆数码广场一楼A8a”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龙川江生态养生苑农家乐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9、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形式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担。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络地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络地址:联系号码: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全额承包)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全额承包)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全额承包)甲方:_乙方:_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委托方(甲方

30、):受托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委.商铺承包经营合同商铺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出租方(商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承租企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该商铺房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座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商铺承包经营合同。甲方对该商

31、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2007年7月1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2007年7月1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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