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施工资料管理611智能6.11 智能建筑工程6.11.1智能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编号、提供单位与归档保存见表6.11.1。智能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编号、提供单位与归档保存表表6.11.1类别工程资料名称资料编号提供单位归档保存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C3施工物资资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认证证书、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主要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供应单位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产品按规定程序进行产品检测供应单位硬件设备及材料的可靠性检测报告供应单位商业化软件的使用许可证供应单位系统承包商编制的各类用户应用软件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报
2、告,以及根据需要进行的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可维护性等功能测试报告检测机构所有自编软件均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规定、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供应单位系统接口规范、系统接口测试方案供应单位批准使用新材料、新产品的主管部门证明文件供应单位C7施工检测资料智能建筑系统功能检测记录表C7-71施工单位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测试记录表C7-72施工单位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表C7-73施工单位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功能测试记录表C7-74施工单位智能建筑系统试运行记录表C7-75施工单位6.11.2 智能建筑工程物资资料1 智能建筑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认证证书
3、、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主要设备尚应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 2 产品质量检验应包括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由厂家提供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相应的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做出的产品检测报告;供需双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 3 硬件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验重点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及使用环境等项目,可靠性检测参考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报告。 4 软件产品质量应按下列内容检验: 1) 商业化的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和网络
4、软件等应对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进行检验; 2) 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提供检验报告; 3) 所有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的文档(包括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5 系统接口的质量应按下列要求检验: 1) 系统承包商应提交接口规范,接口规范应在合同签订时由合同签定单位负责审定; 2) 系统承包商应根据接口规范制定接口测试方案,接口测试方案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批准后实施。系统接口测试
5、应保证接口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实现接口规范中规定的各项功能,不发生兼容性及通信瓶颈问题,并保证系统接口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6 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智能建筑新材料和新产品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7 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6.11.3 智能建筑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 埋在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盒)连接、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等。 2 不能进人
6、吊顶内的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盒)连接、管口处理、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3 不能进人吊顶内的线槽:检查其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4 直埋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埋设方法、埋深、弯曲半径、标桩埋设情况等。5 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识情况等。6 填写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6.1.10条表C6-01)。6.11.4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资料1 智能建筑各系统设备安装完之后,在建筑内部装修和各系统施工结束后应
7、依据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设备检测。检测的内容包括硬件通电检测;建筑设备的单机试运转、现场设备(各类传感器、变送器、电动阀门及执行器、控制器)的性能检测;网络设备的通电自检;软件产品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检测,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填写 设备检测记录(6.1.11条表C7-01)。工作状态和应急状态的供电设备应安全可靠,应急发电机组、蓄电池组的技术性能检测参考本标准6.10章节。2 智能建筑系统的防雷及接地系统采用单独接地装置的,应对其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填写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6.1.4条表C7-61)。3 智能建筑系统单独配置的电源设备和配电线路,
8、应对其绝缘电阻进行摇测。填写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1.4条表C7-62)。4 智能建筑系统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系统承包商应根据智能建筑特点、要求,按照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对子系统或系统进行功能检验。检验内容应按照该规范各章中的系统检测项目进行全部检测,不准抽样检测,且应重点检测设计中要求增加的项目。本标准无相应专用功能检测表格的,填写智能建筑系统功能检测记录(表C7-71)。5 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包括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检测和光纤系统性能检测。填写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测试记录(表C7-72)。6 有线电视系统的性能采用主观评测检查,系统输出电平是有线电
9、视系统性能评测的客观依据。填写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表C7-73)。 7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功能检测包括模拟量的输入输出数据检测、数字量的输入输出数据检测及系统监控功能的检测。填写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功能测试记录(表C7-74)。8智能建筑系统的电气器具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通电检测,填写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测记录(6.10.4条表C7-65)。9 智能建筑系统在系统安装调试和系统测试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组织,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与系统承包商共同根据各系统的不同要求,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中各章规定的合理周期对系统进行连续不中断试运行,并填写智能建筑系统
10、试运行记录(表C7-75)。10 在智能建筑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并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后,建设单位组织各工程责任单位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批准和实施。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对各子系统的检测,并应重点检测以下内容:1)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是否具有产品销售许可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智能建筑网络安全系统的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是否具有安全保障功能及可靠性。3)检测消防控制室
11、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4)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及功能检测应包括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间红外图像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5)安全防范系统对火灾自动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的功能检测应包括视频安防监控(录像、录音)系统的响应、门禁系统的响应、停车场(库)的控制响应、安全防范管理系统的响应。6)电源与接地系统的检测应包括引接验收合格的电源和防雷接地装置、智能化系统的接地装置、防过流与防过压元件的接地装置、防电磁干扰屏蔽的接地
12、装置、防静电接地装置等内容。11施工检测资料用表C7-71 C7-75。智能建筑系统功能检测记录C7-71工程名称检测日期编 号施工单位系统名称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结论监理工程师 施工技术 施 工 (建设单位代表): 负 责 人: 质检员: 记录人: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测试记录C7-72工程名称编 号施工单位测试日期执行标准仪表型号序号编 号内 容电 缆 系 统光缆系统点编号房间号设备房号长度接线衰减近端串音(2端)电缆屏蔽层连通情况其他任选项目衰减长度测试结果结论监理工程师 施工技术 施 工(建设单位代表): 负 责 人: 质检员: 记录人: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C7-73工程名称编 号施工单位测试日
13、期执行标准仪表型号序 号房间号出线口编号末端电平测试结果结 论监理工程师 施工技术 施 工(建设单位代表): 负 责 人: 质检员: 记录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功能测试记录(一)C7-74工程名称检测日期施工单位系统名称控制器编号控制器型号控制器安装位置环境温度执行标准一、控制点类型:AI序号控制点编号控制点名称传感器输出信号类型及量程输入信号0%50%100%1234二、控制点类型:AO序号控制点编号控制点名称执行其输入信号类型输出信号0%50%100%1234三、控制点类型:DI序号DI点编号DI点名称检测结果12345678监理工程师 施工技术 施 工 (建设单位代表): 负 责 人: 质检员: 记录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功能检测记录(二)C7-74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四、控制点类型:DO序号DO点编号DO点名称检测结果12345678五、系统功能系统功能名称设计功能检测结果1、 温湿度调节2、 压力调节3、新回风阀门比调节4、液位控制5、阀门与送风机联动6、防冻报警联动7、过滤网报警8、其他结论:监理工程师 施工技术 施 工 (建设单位代表): 负 责 人: 质检员: 记录人:智能系统试运行记录C7-75工程名称编 号施工单位系统名称日期/时间系统运行情况备 注值班人试运行结论:监理工程师 施工技术 施 工 (建设单位代表): 项目经理: 负 责 人: 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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