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申报评审表 机构名称: 学科门类: 依托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2018年9月修订1. 简 况机构中文名称机构英文名称涉及学科研究活动类型A.综合研究 B.侧重基础研究 C.侧重应用对策研究主要发起人姓名职务职称 研究方向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拟担任负责人姓名及职务机构办公地点行政秘书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注:1.设立研究院的,原则上跨学科组建;设立研究中心的,应跨2个及以上一级学科。2.超过60岁的本校学术带头人一般不再担任研究的实际负责人,可以担任顾问或名誉职务。3.“拟担任负责人姓名及职务”栏,请列
2、出所有负责人名单。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兼任2个及以上研究机构负责人正职。负责人职数原则上不超过4名。负责人正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务;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副高级及以上职务。2. 研究队伍2-1 申报机构拟任负责人情况(本表可视负责人多少自行增加,原则上不超过4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职务教育背景学历、学位(学校、系科、毕业时间)外语语种及水平 出国经历(国家/单位/目的/起止时间) 近三年以来与申报研究机构有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序号成果名称出版、发表、提交(鉴定)单位,时间,获奖名称、等级12345科研项目序号课题名称项目来源批准经费(万元)123452-
3、1校内研究人员一览表(按研究方向顺序、全部人员填写,可加页)序号研究方向姓 名年龄职称所在院系所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2 校外(境外)兼职人员中主要学术骨干情况(成立研究院、研究中心(馆、实验室)的填写;按研究方向顺序填写)序号研究方向姓名年龄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国别/地区、机构)1 2 3 4 5 6 7 8 9 10 注:设立研究院的,拥有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不少于15人,专兼职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设立研究中心的,拥有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专职人员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设立研究所的
4、,拥有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职人员6人及以上。3. 科学研究3-1申报研究机构成立的必要性,主要研究方向、特色和意义研究机构成立的必要性,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特色、学术地位、作用和意义(可加页)3-2申报机构专兼职人员代表性研究成果(著作、论文、咨询报告)目录清单(成立研究院、研究中心(馆、实验室)的填写;限第一作者)序号成果名称作者名发表(递交)单位和日期影响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4. 建设设想和预期目标4.1建设构想4.2发展目标、发展步骤(3-5年)4.3机构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成立研究院、研究中心(馆、实验室)的填写;已获得校外资源支持的,应提交明确的资源投入承诺或相关协议材料,另附页)5. 审批意见依托单位意见(是否同意成立、能否提供机构运行的条件和保障、能否承担机构行政管理职责,其他建议)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成立研究院、研究所的填写)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文科学术咨询委员会意见(是否同意成立以及其他建议)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是否同意成立以及其他建议)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