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说明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说明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总 说 明一、辽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
2、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
3、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装饰65元)。(二)材料: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
4、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末确定的均为设备。(三)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
5、内。4.本定额构件吊装机械费已含在A.12措施项目垂直运输机械费中。因工程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其他起重机械吊装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不扣除定额项目垂直运输费。本定额吊装机械项目仍不能满足吊装需要时,另编估价表。5.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八、本定额建设物檐高:是指从室外自然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均不计入檐口听高度之内。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自然室外地坪到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人
6、工、机械降效定额项目计算。十、本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材料、构件的垂直运输及构件的吊装,另按A.12措施项目相应定额计算。十一、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其配合比水泥标号均为强度等级。1.商品混凝土价格已综合考虑了砼制作、运输、泵(泵车)送。定额中已含施工损耗0.5%。2.购买商品混凝土不含泵送的,现场发生泵送套用在定额子目。3.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相应子目换算。十二、本定额中的石灰砂浆和混合砂浆所用的石灰是按生石灰与袋白灰的比例(2:8)综合考虑的,不得换算。十三、本定额中的砂浆、混凝土标号(包括骨料粒
7、径)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十四、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十五、相同标号的混凝土,本定额均按砾石低强度等级水泥取定的。十六、本定额的混凝土、砂浆的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标准确定的。十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经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十八、本定额中凡带有“()”者均为未计价材料。十九、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二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
8、本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 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
9、.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 语2.0.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直距离。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2.0.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6檐廊eave
10、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三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2.0.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11、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15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2.0.16阳台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2.0.17眺望间view 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2.0.1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空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2.0.20半地下室se
12、mi 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2.0.21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 cap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23飘窗bay 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24骑楼overhang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0.25过街楼arcade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
13、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3多层建筑物首层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14、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15、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9
16、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
17、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
18、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9有永远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面积内计算。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
19、街楼的底层)。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建筑工程建
20、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 总 则1.0.1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
21、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
22、下简称“本规范”)。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3.0.2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
23、计算建筑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坡屋顶的建筑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3.0.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的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
24、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3.0. 6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1)。3.0.9本条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改
25、变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计算面积的规定。3.0.12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3.0.13如遇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计算面积。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外倾斜的墙体,若遇有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计算面积。3.0.15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并在建筑物面积内。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
26、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见图2)3.0.16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不超过2.10m衡量,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应一致。3.0.17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3.0.18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3.0.19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计算。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出现许多新型结构,如柱不再是单纯的直立的柱,而出现正形柱,倒形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计算带来许
27、多争议,为此,我们不以柱来确定面积的计算,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另按相关条款计算面积。3.0.23本规范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3.0.24其他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
28、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筑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A1.土、石方工程说 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I、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3.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4.人工挖孔桩,孔内
29、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 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平均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另行处理。5.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实挖体积,扣除各种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05。6.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定额中疏撑间隔是按常规考虑的,不予调整。7.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8.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排地表水时,按相应定额计算。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已考虑了平整场地的工作内容。10.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是按2m深度
30、编制的,若深度超过2m时,超过部分体积可按下表增加工日:单位:工日/100m3项目深度(m以内)345678910增加工日6.959.7312.5115.2918.0720.8523.6326.4111.石方爆破 (1)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2)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3)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
31、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4)定额是按一般爆破考虑的,若设计要求光面爆破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07计算。二、机械土石方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类为定额中松石;-类为定额中次坚石;、类为定额中普坚石; -类为定额中特坚石。2.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坡度(m)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 数1.7522.252.5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4.机械挖土方(1)按实际挖方工程量计算,机械挖不到地方需要人工挖土时,按人工挖土定额项目执行,桩间挖土按相应定额项目的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开挖深度超过6m时机械乘以系数1.09。(2)机械挖土从自然地坪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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