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燃气体报警仪操作规程1 、范围 本规程用于处(公司)输气场站可燃气体报警器(固定便携式) 的操作维修保养,旨在规范岗位人员的操作维修保养行为。2、 术语和定义 可燃气体报警仪:主要用于检测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仪器,可分为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和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3、职责3.1 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操作使用及维护保养工作;3.2 输气站及巡维抢中队操作人员负责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操作使用及维护保养工作;3.3 管理区安全员负责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检测;3.4 管理区安全员负责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3.5 处(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外维修的外维修联系、项目监督和组织验收工作。4、 操作
2、规程4.1 固定式气体探测器操作规程4.1.1 开机操作:仪器上电(12-28VDC)即开始工作,首先进入自检状态,LED 将显示仪器软件和传感器软件的版本号,接着仪器进入预热状态且最左边的小数点闪烁,三分钟预热后,仪器进入正常操作模式。4.1.2 调零操作4.1.2.1 使用磁棒进行调零操作:在正常操作模式下,用磁棒点CH1 后仪器进入编程模式,进入该模式 5 秒后,第一功能选项为“调零-0.”,此时在状态位显示“0.”,并开始倒计时10 秒,倒计时完成前,用磁棒点CH2,仪器开始校零,校零结束后仪器也自动返回正常显示模式; 4.1.2.2 使用按键进行调零操作:首先将仪器的外壳打开,按 M
3、ODE 键后,依次“MODE”、“+”、“-”、“+”键后,按ENTER 键确认, 仪器进入编程模式,然后按“+”或“-”键切换功能选项至“调零-0.”, 此时在状态位显示“0”并开始倒计时10 秒,倒计时完成前按确认键开始调零,结束后自动返回正常显示模式。4.1.3 标定操作4.1.3.1 使用磁棒进行标定操作:在正常操作模式下,用磁棒点 CH1 后仪器进入编程模式,再用磁棒点 CH1 切换到功能选项“标定-C”。此时状态位显示“C.”,并开始倒计时 10 秒,倒计时完成前,用磁棒点 CH2,仪器开始标定,开始标定程序后,仪器首先自动调零,在状态位显示闪烁的“0.”,并开始计时,调零结束后,
4、仪器进入标定 状态,LED 上一行显示“C.XXX”,此时需要向仪器提供与标定气体浓度相关的标准气。在标定过程中标定值会从数字零开始变化直到标定自动结束。标定完成后仪器自动返回到正常显示模式;4.1.3.2 使用按键进行标定操作:首先将仪器的外壳打开,按 MODE 键后,依次“MODE”“+”、“-”、“+”键后,按 ENTER 键确认, 仪器进入编程模式,然后按“+”或“-”键切换功能选项至“标定-C”, 此时状态位显示“C.”,并开始倒计时 10 秒,倒计时完成前,按确认键仪器开始标定,开始标定程序后,仪器首先自动调零,在状态位显示闪烁的“0.”,并开始计时,调零结束后,仪器进入标定状态, LED 上一行显示“C.XXX”此时需要向仪器提供与标定气体浓度相关的标准气。在标定过程中标定值会从数字零开始变化直到标定自动结束。标定完成后仪器自动返回到正常显示模式。 4.2 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操作规程4.2.1 在非危险场所(纯净空气的地方),按下开关键打开报警仪;4.2.2 暖机及“零”位调整大约在1 分钟左右完成。在暖机的同时检查电池的电量;4.2.3 暖机完成后,可以进入危险场所进行检测;4.2.4 检测结束,持续按下开关键直到倒计时结束后,电源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