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6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6.1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按检查内容和专业分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 标识、建构筑物、储运、劳动防护用品、文件记录、安全消防设施(含消防器材、应急装备)、其他现场问题及管理缺陷 11类。6.2事故隐患等级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故隐患的定义,按事 故隐患风险程度(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隐患等级 认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6.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 整改消除的隐患。6.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 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
2、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 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6.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认定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采用风险评估(评价,以下同)方法对事故隐患后果进行定性分析,并根 据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风险等级。具有重大及以上风险的事故隐患,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此 外,化工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 理。(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 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 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 规定要求的。(2)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
3、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 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 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3) 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 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4)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 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5)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 设备的。(6) 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 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 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 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7) 易燃
4、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 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8) 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 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 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9)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a)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 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 贮存的;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 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c) 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的;d) 助燃气
5、体氧气与油脂类物质混合贮存的;e)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混合贮存的;f) 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未单独存放的。(10 )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 堤的容量、高度、强度、以及与储罐的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 定要求的;罐区布置(罐区总容量、罐间距、罐排数、罐区间距等) 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的专用泵(或泵房)布置在防 火堤内,或专用泵(或泵房)和装卸设施与罐区的安全间距不符合 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11 )甲3乙类液体固定顶罐未按要求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 的;甲B、乙类液体为喷溅式卸车(进液)方式或进液管伸至罐底 的距离不足的。(12)液化气、液
6、氯、液氨等储存、装卸区无泄漏后的吸收、 破坏措施的;储罐未按规定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的;储罐 与罐车之间的装卸管线上未设置止回阀和紧急切断阀的; 未按要求设置防超装装置的;未使用万向充装卸车装置的;强腐蚀性介质储 罐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的。(1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1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 膜未定期更换的。(15)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 的。(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力装置(电机、灯具、 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
7、不 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1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 室、化验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达不 到防爆要求的。(18) 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 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19) 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管线等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静电接 地设施;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未设置静电专用接地线, 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20 )未按规定设置水、泡沫、蒸汽等消防灭火系统的;未按 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 防栓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21) 生产装
8、置区、储罐区、仓库未按规定设置固定(或半固 定)式水(或泡沫)喷淋灭火系统的,或未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 材,或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及设置方式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 求的。(22) 厂区内的消防道路(环行通道或回车场地、道路宽度、 净空高度、转弯半径)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23 )存在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 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 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4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氯、液氨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 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等于 1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与周边居住
9、区、人员密集场所、厂外主要道路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25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氯、液氨、液化烃储罐,以及大于 或等于1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未按 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未按规定设置防 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定期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高密市长丰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检查表检查依据检查方法检杳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1234567891011121314存在问题或检查情况:(可附页)被查单位/人员(签字)检查单位/人员(签字)注:检查结果:符合不符合X。若本表检查存在问题一栏不能满足填写需求时,可自行附表。 检查人员及被查单位人员签名
10、时,请务必本人手签。(受控号) 检查性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血:编制单位:审核人:审批人:高密市长丰化工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控记录号) 年 月 日 血:问题或隐 患内容发生时间隐患等级完成期限年 月 日检查部门责任部门责任单位领导检杳人员安全部门建议/要求:请 必须于 年 月 日制定整改计划,整改前米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整改单位意见(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必要时,可加附页):请 必须于 年 月 日前实施整改措施。措施制定部门/人员: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整改措施实施情况组织实施部门/人员: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验证情况与结论验证部门/人员: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高密市长丰化工有限公司事故隐患等级评审/评价记录表(受控记录号) 血:内容组织部门时间地点方式会议 其他评审/评价情况概要:结论(结果):评审/评价组织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评 审 人批准人:年 月 日高密市长丰化工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受控记录号) M:序号编号隐患名称所在部位认定依据认定 时间评审结论现有整改措施改进措施责任部门/整改负责人完成期限书面报告上级部门时间备注填表单位: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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