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7131第二矿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管 理 作 业 文 件 文件编码:GYK05/F7.13.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F编制部门:安全监督站编 制 人:张洪帝审 核 人:王 彬审 核 人:孙树檀批 准 人:陶密亭2010-05-18批准 2010-05-28实施 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 发 布发行版本:F修 改 码:0文件编码:GYK05/F7.13.1页 码:1/8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为规范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油田公司和矿区事业部体系文件,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作业风险识别、安全措
2、施制定、作业票申报、审批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施工作业项目承包方、外部施工作业单位临时性使用220V/380V低压电力系统所进行的各种施工作业。对1kV及以上的高压变配电工程,不适用本办法。2 术语和简略语2.1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SY 1002.12007 标准规定的术语。2.2临时用电:是指公司各单位及施工作业项目承包方、外部施工作业单位临时性使用220V/380V低压电力系统所进行的各种施工作业。2.3项目所在单位:指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所在的公司所属单位。2.4项目施工单位:指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
3、实施作业的施工作业单位。2.5项目主管部门:指公司负责安排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的职能部门。2.6 项目相关部门:指与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作业相关的公司职能部门。2.7 项目施工队伍:由项目施工单位派出的、负责具体实施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的队伍。包括人员和装备等。2.8作业现场负责人:由项目施工单位指定的项目施工队伍第一责任人。2.9作业现场监护人: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人身受到威胁时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保护措施的人员。2.10作业现场安全监督人:由公司安全监督站、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施工单位派出的、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HSE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包括:公司专职安全监督人
4、员、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及项目施工队伍临时指定的监督人员。2.11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安全作业票”简称“作业票”。3职责3.1安全环保部是本办法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并对各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临时用电的项目施工单位向公司供电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至少包括:用电单位名称;设备设施台数、单台设备容量、设备总容量、用电地点;供电切入点;导线敷设方式、导线规格型号和截面积;安全保护措施等。3.3临时用电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申办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3.4生产技术部是临时用电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临时用电单位制定风险削减及控制措施,负责对作业票审批签发,负责施工作业现
5、场临时用电的监督检查。3.5安全监督站负责对作业票进行备案签字,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监督。3.6 作业现场的负责人对施工组织、人员分工、安全设施使用、风险削减措施及作业现场应急处置负责。3.7 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人负责对安全作业票审批、实施等全过程监督检查。3.8 作业监护人职责:3.8.1负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时,提出警告或暂不进行作业的建议;3.8.2负责在作业人员受到伤害时,实施有效救护。3.9 操作人员职责:3.9.1作业前,应确认作业票有效性;3.9.2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的危害因素、作业地点、时间,熟悉作业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及
6、有关要求等,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3.9.3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3.9.4对出现的作业任务、地点、时间与作业票不符、监护人不在场、防护器具和工具不符合规定、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3.9.5 严格遵守风险削减措施,严格执行设备、工艺操作规程,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负责。4管理内容4.1作业票审办、用电组织设计与管理4.1.1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GYK01JL7.28.21-01)。4.1.2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审批实行二级、三级管理。a) 以下作业属于二级作业:1)临时用电时间4小时;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
7、W以上(含50kW)的;3)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临时用电;4)由于工程施工等原因,外部施工单位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和使用临时用电设备的作业。b) 以下作业属于三级作业:除易燃易爆场所以外的生产要害、人员密集场所内的临时用电。4.1.3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还应另行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a)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现场勘测;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电线(缆)规格;4) 选择变压器;5) 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
8、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6) 防雷装置;7) 确定防护措施;8)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b)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供电部门审核,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4.1.4 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及项目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对计划实施的特殊危险作业项目进行现场危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并制定全面、有效的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根据现场风险识别和制定的安全措施,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履行审办流程。审批手续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4.1.5 施工作
9、业前,项目施工单位应指定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及重要操作岗位人,并明确职责。4.1.6 公司安全监督站或项目所在基层单位根据作业票内容要求,向施工作业现场派出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实行监督检查。4.1.7施工作业前,安全作业票必须携带到现场,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监护人、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重新确认并签字。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作业票上签字。所有人员应按作业票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作业票无现场安全监督人员确认签字或施工作业人员签字不全不得进行施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按违章处理,具体执行GYKQ03/F7.12.
10、7违章管理办法。4.1.8安全作业票一处一次一办。如遇人员、环境等因素发生重要变化,并有可能危机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由作业现场负责人下令停止施工,并上报项目主管部门或本单位,重新组织识别风险、完善控制措施,并重新审批。4.2作业安全措施4.2.1供电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线路电源接入点的安装、维修和供电前接入点后施工作业单位用电线路、设备、工具的检查。对接入点后临时用电线路及使用设备、工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不予供电,对不按本办法进行检查的供电单位按违章管理办法予以处罚。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期间接入点后到用电设备、工具间的安装、维护、使用。4.2.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具
11、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电工进行。4.2.3架空临时线路安全使用要求a)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三相五线制规定进行布线,使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电缆,且绝缘良好无损。接头包扎绝缘牢固,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穿越施工场所车辆通行处应采取保护措施,临时线路敷设符合相关标准。b)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c)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暖气管、煤气管、天然气管线、自来水管道上。d)临时线架空时,厂区内不得低于2.5m,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m。e)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
12、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必须避开有爆炸危险、腐蚀性气体的场所。f)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g)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4.2.4用电设备、工具安全使用要求a)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b)配电箱应保持整洁。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
13、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c)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d)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6V(含36V)以下的用电设备若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e)临时照明用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行灯必须为防爆型。f)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g)检查现场的电
14、气设备、线路和配电箱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h)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i)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搬迁或移动后的用电设备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j)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应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工具,临时用电的停送电操作应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k)送电操作顺序为:总电源开关分路电源开关用电设备开关;。l)停电操作顺序为:用电设备开关分路电源开关总电源开关(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m)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n)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
15、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o)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p)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q)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r)在儿童活动的场所施工时,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避免儿童接触。4.2.5对于夜间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4
16、.2.6临时用电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4.2.7结束临时用电a)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提出临时电源申请,由供电单位安排有资质的电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电源接入点,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b)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线路的拆除。全部临时线路拆除后,由用电单位或主管部门检查验收。4.3作业过程中险情应急处置执行有关应急预案。5 相关文件和记录5.1 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GYK05/F7.13 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程序 5.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3 相关技术文件5.4 实施证据和表单GYK01JL7.28.2
17、1-01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网络办公系统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 编码:GYK01JL7.28.21-01 编号:申请用电基层单位施工作业单位作业项目主管部门 作业项目名称作业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监护人用电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主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安全措施执行情况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厂区内不得低于2.5m,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m。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18、5、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m,车辆穿越通行处应采取保护措施。6、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7、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保护。8、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其他补充措施:安全措施审批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所属基层单位作业主管部门签发安全部门备案主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安全措施落实确认现场负责人员签字现场监护人签字现场安全监督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所有作业人员签字注:1、实际作业从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2、执行情况中已执行的“”,未执行的“”;3、此票一式三联,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临时用电作业人员、临时用电基层单位各持一联,保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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