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试行) 为了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 提高综合素质, 积极鼓励、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打造一支金融学院学生的优秀人才队伍, 我院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计划。一、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领导和实施本计划由院党政共同领导, 院团总支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辅导员协助。实行”双向选择、 立项管理”模式。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 主 任: 陈志昂副主任: 周绍志 钱水土委 员: 施建祥 朱 晋 彭寿康 周春喜 陈春萍 何 波 韩银华 陈永春 华 靖二、 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范围和条件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每
2、年三月至次年四月在校的一、 二、 三年级学生, 符合条件的可按双向选择原则选配导师, 并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作为培养对象的学生须具备如下条件: 1、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无不良行为, 无任何处分。2、 对学术研究、 社会调研、 科技活动等具有浓厚兴趣, 思想敏锐、 富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 善于思考, 愿意在老师指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科技活动。3、 学业成绩良好, 学有余力。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4、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3的同学, 报名须经团总支特别审核经过后方可参加。三、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的条件和职责本院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成为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根据需要, 也可适当聘请院外中职
3、以上教师作为我院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一般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中职以上职称。2、 本人愿意承担学生人才培养工作, 履行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的职责和义务,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等科技活动。3、 教学、 科研工作之外有一定余力。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的职责: 1、 每学期为所指导的学生不定期作学生科技活动的指导, 主要内容为结合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对已开展的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介绍相关学科的前沿发展和成果等。 2、 引导学有余力的学生自愿结成项目小组, 并指导她们阅读课外书籍, 完成有关课题, 或参加其它课外科技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
4、生进行科技活动指导, 尽最大努力提高学生科技作品质量。 3、 重点组建和指导1-2个课题组, 进行实际操作, 设计或撰写论文及调查报告。定期检查课题的进度, 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 起到科技示范作用。指导学生提交作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种学术竞赛活动。4、 负责项目管理, 合理安排项目进展, 检查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项目, 及时提交科技作品。四、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的选配每年三月至四月, 由院行政、 总支征集教师的研究方向, 并向全体学生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教师研究方向和自身兴趣, 提出配备导师的申请和立项申请, 由团总支进行汇总、 分类后提交各位教师。教师根据学生情况提出立项建议和接受意见,
5、 最后由院务会议确定立项项目及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学生创新人才培养导师由学院聘任。五、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的选拔1.报名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院内同学均可报名申请,经过各班学习委员和班长统一上交报名表至院学生会学习部, 报名持续一星期。一星期结束后整理出完整的报名表。每年三月份开始,四月结束。 2.上交策划报名的同学在四月中旬上交自己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获科技活动的策划书一份, 内容可涉及专业知识、 组织管理方案或学术研究等。由院学生会学习部收齐所有报名人员的计划、 策划书和论文后, 将其分类整理后与报名表统一交至团总支审批, 择优入选计划活动。3.公布名单四月中旬学院公布参加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导师和同学的完整名单。六、 项目管理经院务会议确定立项的项目, 由负责登记, 根据项目情况督促导师、 学生完成。从每年五月份到次年三月初, 导师在此过程中给予学生至少五次的一对一专业指导, 每季度进行一次项目跟踪座谈会, 并经过论文、 实践和市场操作等方式, 培养学生的创新、 组织、 管理以及策划等能力。学生则应从学术、 策划和实践几个方面认真学习, 不断创新, 提升自己的能力。项目期限均为一年( 十个月) 。每年三月提交作品, 作品应是学生独立完成的学术成果, 由学院组织鉴定结题和评选。学生在上交作品时, 还需上交一份年度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