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户租房合同样本标准版个体户租房合同样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甲、乙双方就 房屋租赁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市_街道_小区_号楼_号的 房屋出租 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计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月初/每季_季初/每年_年初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全月/季/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 水费 、 电费 、 取暖费 、 燃气费 、电话费、 物业费 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 保证金 , 合同终止 时,当作房租冲抵
2、。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 房屋产权证 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天津 开发区 人民 法院 提起诉
3、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电话:_身份证 :_ 乙方:_电话:_身份证:_年_月_日正规的租房合同样本甲方(出租方):_乙方(承租方):_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等有关 法律法规 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区的住房(产权人为),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 同居 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三条 房屋租赁 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之日_年_月_日起,至_年_
4、月_日。 第四条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房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此款适用除长期租赁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总计为元,每月为元。该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6个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个月结束前继续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一次。乙方租赁房屋属于保障部门租赁社会个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为甲方按市场租金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租金的,保障对象应享受的公共租赁
5、住房租金优惠(每月为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每隔6个月由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返还给保障对象。(此款仅适用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条租赁期间,该房屋的供暖费、 物业费 由房屋产权人承担;水、电、煤气和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第七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签订合同时个月租金标准向房屋产权人缴纳押金,为元。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与房屋产权人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核验,并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
6、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九条房屋产权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立即通知房屋产权人维修。房屋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上门查看并落实维修。 第十条房屋产权人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私自改变供水、供暖管、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人对住房使用情况及住户有关资料的检查。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4、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的;5、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 公司 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 7、违
8、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第十三条本 合同终止 或解除后,乙方应在_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产权人验房验收及办理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费用等交接事项。验收时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产权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或房屋产权人可在 公证 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甲方。第十六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
9、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或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其他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3、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4、其它:第十八条协议履行期限内,如一方违约的,除正常结算外,另外需按三个月租金数额计算违约金补偿另一方。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
10、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_ 仲裁 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 法院 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乙方(签名签章):_经办人:_ 身份证 号码: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紧急联系人:_联系电话:_合同订立日期:_年_月_日租房居间合同样本合同编号:_委托人(甲方):_居间人(乙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相关 法律法规 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 房屋租赁 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
11、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坐落:_;楼房为_室_厅_卫;平房为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楼层:_;结构:_;朝向:_;建筑面积: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元;租期:_;房屋用途:_;房屋权属:_其他条件: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 居间服务 的,双方另行签订居
12、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一)应出示 身份证 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第五条乙方义务(一)应出示 营业执照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
13、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 商业秘密 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
14、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一)看房费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元,可看房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15、。 (二)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
16、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
17、、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8、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住所:_身份证号:_法定代表人:_营业执照号码:_签约代表:_委托代理人: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
19、质证书号码:_电话:_传真:_邮政编码:_合同签订时间:_合同签订地点:_居间人:(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_营业执照号码:_电话:_传真:_邮政编码:_合同签订时间:_合同签订地点:_租房居间合同书样本合同编号:_委托人(甲方):_ 居间人(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相关 法律法规 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 房屋租赁 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坐落:_;楼房为_室_厅_卫;平房为
20、 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 ;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楼层:_;结构:_;朝向:_;建筑面积: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元;租期:_;房屋用途:_;房屋权属:_其他条件: 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 居间服务 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
21、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一)应出示 身份证 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 营业执照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
22、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 商业秘密 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
23、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元,可看房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
24、方式:现金;支票;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25、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
26、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住所:_身份证号:_法定代表人:_营业执照号码:_签约代表:_委托代理人: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_电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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