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仁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附表附表一:镇区城镇用地汇总表附表二: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附表三:镇域村庄布点一览表附表四:镇区近期建设用地一览表附表五:镇区道路规划一览表附表六:镇区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附表七:镇区公共基础设施一览表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桥口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城镇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适用范围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在本规划中称为“镇域”;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建设区在本规划中称为“镇区”。本规划是桥口镇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区
2、范围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规划法按本规划执行。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5、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划(建规199816号);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8、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纲要(20122020);9、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0、湖南省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导则;11、
3、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12、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13、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14、郴州大十字城镇群体系规划(20122030);15、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总体规划;16、苏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一)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四化两型”战略,紧紧依托和服务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建设,全力推进交通大建设、城镇大扩容、产业大转型,全面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强力推进新型城市化、
4、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加快城区跨越式发展和乡村城镇化进程,将桥口建设成郴州中心城区的扩展区,努力打造郴州重要的旅游基地、都市农业基地、生态休闲基地。(二)规划原则1、全面落实上位规划要求;2、加快推进郴资融城扩城;3、着眼大郴州服务苏仙区;4、严格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5、对接飞天新城、白溪下渡城区,预留远景市级发展建设用地。第五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42030年。近期:2014-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为2031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第六条 规划范围桥口镇行政区域,总面积125.34平方公里。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
5、城乡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镇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二章 城镇发展目标及战略第八条 城镇发展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桥口、幸福家园”为目标,大力实施“四化两型”战略,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努力将桥口建设成为郴州市东北城区的次中心,郴州市文化旅游度假基地、优质农林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和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力争成为全市实现优先发展和率先现代化城镇。第九条 城镇发展分目标1、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近期(到2020年)全镇区域生产总值(GDP)达到38.69亿元,人均GDP达到59520元左右,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25:35:40。
6、远期(到2030年),全镇区域生产总值达到83.53亿元,人均GDP达到69607元左右,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30:10:60。2、社会发展目标近期(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6.7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农业人口人均收入近期达到25860元,城镇人口人均收入近期达到60340元。远期(到203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82.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农业人口人均收入远期达到45000元,城镇人口人均收入远期达到85000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3、生态环境发展目标近期(到2020年),镇域森林覆盖达60%,镇区绿地率达到30%,绿化覆盖率超
7、过40%,人均广场绿地14平方米。远期(到2030年),镇域森林覆盖达65%,镇区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超过45%,人均广场绿地16平方米。 4、城镇建设目标近期(到2020年),镇区人口达到5.4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5.38平方公里,城镇人均广场绿地达到14平方米。远期(到2030年),镇区人口达到9.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9.9平方公里,城市人均广场绿地达到16平方米。第十条 城镇发展战略1、城镇群发展战略把握“郴州大十字城镇群”与“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快融城扩城步伐,推进郴资桂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为桥口社会经济和城乡建设克服发展瓶颈,优化发展环境,
8、增强发展动力。2、城镇带动战略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乡村城镇化、城镇现代化。通过“做大新城区、做特中心村、做美基层村”,统筹镇域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3、生态发展战略利用桥口镇良好的自然环境资源,建设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创意文化园以及高端地产,做出特色,带动城镇发展。4、“水生态发展”战略以水生态景观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统筹推进水与山、水与绿、水与城、水与产业的融合,构建完善的城镇水系和生态景观系统,营造“青山为屏、河湖为脉、山环水绕、城水相依、水绿相映”的城镇山水格局。5、农业转型升级战略引导传统农业向特色农业、都市农业、旅游休闲业转型升级,克服传统产业链条
9、不长、附加值不高、就业机会不多的劣势,提高新型产业的生产经营效益,增加劳动就业机会。第三章 镇域村镇布局规划第一节 村镇发展结构与布局第十一条 镇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规划近期(2020年)镇域总人口6.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6.76%;远期(2030年)镇域总人口12.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82.5%。第十二条 镇域经济分区规划以镇区为中心,以五条交通干线郴州大道、郴永大道、许资大道、桥口大道、东江南路为纽带建立四个经济片区,即北部特色农业经济区、中部城镇经济区、东南部绿色产业经济区以及西部旅游服务经济区。1、北部特色农业经济区包括小禾塘村、清江村,以现有产业基础为依托,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包括
10、传统农业作物种植、特色蔬菜种植。2、中部城镇经济区包括桥口村、下渡村、幸福村,以发展工商服务、休闲度假、旅游中转接待、特色水产养殖为主。3、西北部旅游服务经济区包括飞天山景区核心区范围以及高椅岭村、黄泥滩村、瓦窑坪村、雅江村、龙湾村,利用现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以生态农林种植和特色水产养殖为辅助。4、东南部绿色产业经济区包括白溪村、石河村、高家塘村、排塘村、宝安岭村,以现有产业基础为依托,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为主导,包括传统农业作物种植、特色蔬菜种植、花卉苗木种植、生态用材林地培育等。第十三条 村镇布局结构规划村镇体系结构构建“两纵三横”的镇村空间发展轴。1、“两纵”郴州大道镇村发展主轴
11、,是连接郴资方向重要的城镇发展空间区域,主要镇村有白溪、排塘、石河;郴永大道镇村发展主轴,是连接郴永方向重要的城镇发展空间,主要镇村有小禾塘村、黄泥滩村、清江村、雅江村、龙湾村。2、“三横”许资大道镇村发展次轴,规划为联系许家洞镇、郴州大道的快速通道,主要镇村有高家塘村、石河村;东江南路城镇发展轴,联系飞天山景区和资兴市,沿线主要村庄有龙湾村、桥口村、幸福村、下渡村、白溪村。桥口大道镇村发展轴,联系飞天山景区与六寨沟景区的旅游发展轴,沿线主要村庄有宝安岭村、白溪村、幸福村、桥口村、清江村以及黄泥滩村。第十四条 村庄布点规划以村庄建设发展需要进行的村庄布局规划分改扩建型村(含转社区村庄)、保留型
12、村、新建型村、迁移型村四种类型。1、改扩建型村(含转社区村庄):主要是镇区内村庄、中心村和部分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村庄,其中镇区内村庄必须按城镇规划建设要求发展。此外,随着城镇规模扩展及产业发展,部分集体用地将转变为国有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居民点将整体改变转为城镇社区管理。2、保留型村:主要是一些规模不够大,但具有一定基础,不宜大规模发展,但也不便于撤并的村庄。3、新建型村:原村庄聚居点不宜居住或因城市发展需要整体搬迁而择址新建的村庄。4、搬迁型村:主要指现状位于地质灾害或其他不利于生活居住地段的村庄,为保证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对村庄进行统一搬迁安置。或因城市发展需要而搬迁的村庄。各类村庄
13、的具体名称见附表四-村庄布点规划一览表第十五条 村镇等级规划桥口镇域镇村等级分为桥口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个等级。1、桥口镇区(95000人):主要涉及桥口、幸福、白溪、龙湾四个行政村(社区)。2、中心村(300-1000人规模村庄):为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较为齐全的公共设施,社会事业发达,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农村社区。分别是高椅岭村高椅岭组、黄泥滩村星合、瓦窑坪村江口及瓦窑坪组、雅江村交冲及上坪、清江村合力、高家塘村高家塘组、排塘村排塘组、石河村新屋及罗洞、下渡村桥头、宝安岭村六组。3、基层村(300人规模以下村庄):共42个。第十六条 村镇职能结构根据桥口镇各行政村的产业现状及未来
14、发展趋势,规划将桥口镇各行政村划分为综合型、农旅型和农贸型三种职能类型。1、综合型:即镇区,包括桥口村、幸福村、龙湾村、白溪村和高家塘村部分,是区域内商品流通中心,旅游接待中心,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2、农旅型:高椅岭村、黄泥滩村、瓦窑坪村、雅江村,以生态旅游业和农业种植为主,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3、农贸型:以现代农业种植、农业贸易为主,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有石河村、高家塘村、排塘村、宝安岭村、小禾塘村、下渡村。第二节 综合交通规划第十七条 对外交通铁路交通:规划保留原桥口铁路货站场,完善铁路交通。水运交通:在桥口老镇区、东河下游各规划一处水运码头,作为桥口水路运输的中转
15、站,并为旅游开发水上游线服务。建议开通资兴(小东江)桥口老镇区大面州湿地公园(飞天新城)永兴唊口资兴程江口的水上路线。公路交通:桥口镇区许资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口处规划一处汽车客运站,在铁路货运站北侧(郴三铁路旁)规划一处汽车货运站场。镇域共规划五条重要的交通主骨架路网。郴州大道(郴资段):东西向市域快速路;郴永大道:南北向市域快速路;桥口大道:联系郴州大道、郴永大道的一条主要交通干道,东至六寨沟、西至飞天山。桥资路(桥口资兴公路):联系郴州市区、资兴市区、桥口、许家洞镇的一条主要道路,以当前施工中的县道X091线为基础,适当改线。东江南路:沿东江东南岸连通五里牌镇、飞天新城、桥口镇区、资兴城区
16、的重要通道。第十九条 公路建设标准规划镇域公路建设标准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共五个等级。1、高速公路:桂永高速公路;2、一级公路:郴州大道、郴永大道;3、二级公路:资五公路、桥口大道、东江南路、桥资路、许资公路;4、三级公路:旅游战备公路、科技大道、战备公路、乡道Y548等;5、四级公路:镇域其他公路。第二十条 公共交通桥口镇镇区纳入郴州中心城区远期公交系统,开通桥口镇区至各中心村的公交线路。第三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一条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保留并完善桥口镇人民政府。新建飞天山旅游管理中心、飞天山社区管理中心。各行政村(居委会)新建或扩建村
17、委会(居委会)办公楼。第二十二条 文化设施规划在飞天新城建设市级文化产业园,包括飞天山实景演出剧场、飞天山地质博物馆等文化设施。第二十三条 教育科研设施规划保留桥口镇区现有中小学校,在老镇区、飞天新城、白溪组团各新建中学1所,老镇区、飞天新城新建小学2所,白溪组团新增小学1所。镇区共配套幼儿园5个。各行政村不再新增学校,完善现有中小学校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环境。各中心村配套幼儿园1个。第二十四条 体育设施规划在体育路南侧布置桥口镇体育中心,各中心村设村民活动中心。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设施建立镇、村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保留桥口老镇区卫生院,改造为社区医院,在老镇
18、区红叶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飞天新城飞天大道与温情北路交叉口西北侧各规划新建综合型医院一所。在各行政村设卫生所(室),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医技水平,配备较先进的医学器械与消毒设备,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住院环境。第四节 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六条 商业、商务设施镇区设农技站、文化站、园艺所,配套其它需要的文化娱乐设施。各中心村设村民活动中心。规划在飞天新城、白溪组团新建商业区,桥口老镇区现有市场改建为服务于旅游接待的商业设施,在老镇区新建服务全镇的集贸市场,各行政村建立商业网点,组建成镇村两级市场体系。第二十七条 娱乐康体设施规划规划在飞天新城建设休闲度假区,配套休闲娱乐设施、康体设施,打造
19、苏仙区乃至郴州市的旅游接待基地。第五节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第二十八条 给水工程镇域村庄给水分为集中给水和分散给水两种形式。镇区用水纳入郴资桂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规划期末日需求量为5.4万吨/日。规划在镇区新建1座自来水厂,位于桥口学校东北侧,设计供水规模865立方米/日,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为桥口镇区备用水源。离镇区较远的村庄以地表水系为近期主要水源,无合适地表水源以地下水为水源,建设高位水池供水,远期纳入镇区供水体系。第二十九条 排水工程规村庄污水处理采用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种方式。规划集中镇区及周边村庄污水输送至飞天新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规模约10.32万m/日(含东河组团北部污水
20、量)。其它村庄采用氧化塘、一体化的生物处理设施建设采用分散污水处理,鼓励采用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系统等先进科技方式。 第三十条 电力工程规划在高家塘村桥资路以北新建500kv变电站(市级工程设施),保留火车货运站西侧、飞天大道南侧35千伏变电站,改建为110千伏变电站,为镇域电力调度中心。利用桥资路沿线和郴三铁路规划集中的上线走廊。第三十一条 电信工程保留桥口老街现有邮局,在老镇区红叶路北侧、飞天新城片区春意路西侧以及白溪组团商业大道南侧各新建一处邮政通信所。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开通数字电视、微波网络,全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基础运营商及广
21、播电视核心机楼由各单位根据需要按规范选址建设。电信网络及基站布局,应考虑设施共用、三网融合等原则,电信管沟统一敷设,不得各自为政建设。第三十二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期末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90%,收集后近期输送至马头岭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远期运送至华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卫生水厕普及率85%,每个中心村设公共厕所、垃圾房各不少于1座。第三十三条 殡葬设施规划在小禾塘村火灰岭组修建公墓一处,为郴州市区、桥口镇殡葬服务。第六节 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第三十四条 建设用地选择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条件下,规划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选择建设用地,并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村民居住生活习惯,为村民创建环境
22、优美、舒适安全、方便先进的生活居住环境。第三十五条 村庄分类发展指引规划对新建型、改扩建型村庄、保留型村庄和迁移型村庄提出不同的发展指引,引导村庄建设有序发展。第三十六条 村庄迁并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结合桥口镇实际情况,规划将村庄划分为新建型、迁移型、保留型、改扩建型四种基本类型。规划新建型村庄1个,改扩建型村庄16个,保留型村庄39个,迁移型村庄58个。(详见附表三:镇域村庄布点一览表)第三十七条 沿路、沿湖、沿堤建设控制(1)在郴州大道、郴永大道两侧进行村民住宅建设要预留50米建筑后退距离,安置住房预留20米建筑后退距离,房屋尽量沿道路一侧建设;(2)沿东江、东河河堤建设时,应当在堤防背水侧护
23、堤地以外不得小于20米,同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沿新河河堤建设时,新建住房应当在堤防背水侧护堤地以外不得小于50.0米;(3)历史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合理设置与居民点的防护距离,同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第三十八条 建筑面积指标选择规划桥口镇4人以下小户不超过240.0平方米,超过4人的大户不超过300.0平方米。第三十九条 住宅建筑设计(1)住宅建筑的设计以一村一景,各具特色为指导思想,遵循经济实用、使用方便舒适、功能齐全、美观的原则,居室南北通透,采光通风良好,同时注重景观资源的充分利用。建筑设计注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风格为湘南民居形式,颜色以淡雅复合色为
24、主。(2)住宅设计应结合生产需求特点,配置相应的辅助用房和附属设施。(3)住宅底层层高不宜超过3.6米,其余层高不宜超过3.3米,净高不宜低于2.6米;风景名胜和古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村镇,建筑高度应符合相关要求。第四十条 村民建房布置模式符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典型村居单体布置模式可分为三类,即农业耕作户、养殖专业户与“农家乐”户村居单体布置模式。具体户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庭院等非居住建筑主体部分可以根据地形等客观进行调整。第四十一条 村民建房用地绿地率不宜小于25%,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5%,建筑高度不宜超过5层,容积率应控制在2.0以下。第七节 农田水利规划第四十二条 农田水利建设措
25、施1、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2、深化农田水利重点环节改革3、全面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4、切实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5、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6、不断提高农业抗御洪涝干旱灾害能力。7、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8、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环境治理。9、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10、加快农田水利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第八节 环境保护规划第四十三条 目标1、近期全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生活、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远期全镇生活污水处理达95%,生活、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第四十四条
26、环境功能分区(一)地表水环境功能分区水源地的水质达到类地面水标准;其它溪河水库水质达类地面水标准。(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镇区和各村庄建设区为二类区,其它区域为一类区。(三)环境噪声标准分区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为1类标准区域;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为2类标准区域;工业区为3类标准区域;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4类标准区域。其余为0类标准区域。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措施1、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达标生产,达标排放。2、强化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与处理,减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直接排放,尤其要做好河流水系沿岸的控制管理,将其划定为重点治理水域。3、加强森林防护,不断提高
27、森林覆盖率。4、推广高效低毒的化肥、农药。5、推广沼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6、加强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7、控制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8、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治理恢复因修路、采石等原因遭破坏的生态环境。9、对生态公益林、旅游景区等环境保护应参照相关规划要求。第九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风景旅游规划第四十六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原则1、原貌保护与改造更新相结合;2、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第四十七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点保护省级文保单位瓦窑坪村石佛寺石窟造像,保护范围为文物点周围往东、南、西、北四向各50米。保护区级文保单位黄泥滩村古水文崖刻,自崖刻往东、南、西、北四向各50米为
28、保护范围。保护区级文保单位瓦窑坪村“黄氏佳城”古墓,东、西、北三向墓葬外各50米,南至沙子塘口100米为保护范围。第四十八条 风景旅游规划1、旅游景区分区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景区、六寨沟休闲度假景区、东江风光休闲带、竹博园公园、桥口老街。2、线路组织纳入郴州市东部旅游线路。第十节 防灾减灾防疫规划第四十九条 防洪地表水系要加强河洪防治,桥口镇区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沿线其他村庄要达到20年一遇标准。镇区和其它村庄要加强山洪防治。对现有建造质量较差、时有漏水、裂坝隐患的水库应作加固排患。第五十条 地质灾害防治位于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区的村庄应搬迁至安全地区。第五十一条 消防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
29、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逐步实现消防法制健全、监督管理有力、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组织合理、三支队伍强大”的目标,为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2、镇区设立消防站并配套建设公共消火栓。应通过全面查勘、积极排除缺防火设施、无消防通道、未留消防取水码头等隐患。3、各村庄要配套公共消火栓或保留水塘作水源。第五十二条 人防镇区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平战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和利用人防工程。对重点区域和地段,实行分级保护。第五十三条 防震桥口镇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第五十四条 防疫结合全镇医疗设施作好防疫工作,设立村镇两等级防疫制度,配备专门的
30、卫生防疫人员,完善镇区卫生防疫设施。第十一节 空间管制与区域协调第五十五条 空间管制分区的基本目标1、为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提供宏观上的依据;2、为土地利用层次的规划控制提供宏观参考;3、协调村镇建设活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第五十六条 空间管制分区的基本原则根据资源空间分布的差异性和资源利用的自然与社会属性进行地域划分。第五十七条 空间管制分区的类型整个区域划分成: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第五十八条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区、生态公益林、东江与东河防洪堤两侧、河道淹没区、飞天山风景区核心区范围、历史文化古迹遗址核心区范围、地下水防护区、防护绿地、郴三铁路、许安铁路、郴
31、永大道、郴州大道、桥资路两侧、高压走廊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区域,地下矿产资源保护区等。1、东江、东河防洪堤两侧保护政策:制定防洪规划,严禁对防洪堤进行破坏,保证堤围的稳固,安全。允许存在的设施:水利设施,桥梁等交通设施,电力设施。允许的人类活动:堤坝维护工程,堤外绿化,水利、交通、电力设施。2、桥口镇域内的历史文化古迹及遗址保护政策:适度的商业开发,在开发中促进保护。允许存在的设施:适当的旅游开发和管理设施。允许的人类活动:科学研究活动,适量的旅游开发。3、东江、东河两岸的防护绿地保护政策: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开发破坏。允许存在的设施:适当的维护管理设施。允许的人类活动:在保证植被不被破坏的前提下,适度开放。4、郴三铁路、许安铁路、郴永大道、郴州大道、桥资路、高压走廊及其他干线公路两侧郴永大道两厢控制50米禁止建设区范围,郴州大道两厢控制不小于20米禁止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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