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人员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专业人员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新浒花园四区一期一标 交底项目(部位) 专业人员临时用电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1一般规定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
2、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4)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5)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6)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7)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要求。 (8)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9)电气设备小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