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大员标准员试试题及参考答案精华版1建筑法规体现了国家对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市政及社会公用事业等各项建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协调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答案】正确【解析】建筑法规体现了国家对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市政及社会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协调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2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地级市均订立法杈。【答案】错误【解析】县、乡级没有立法权。宙、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有立法权。而地级市中只有国务院批准的规模较大的市有立法权,其他地级市没有立法权:3在我国的建设法规的五个层次中,法律效力的层级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具体丧现为:建设法律
2、一建设行政法规一建设部门规章一地方性建设法规一地方建设规章。【答案】正确【解析】在建设法规的五个层次中其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为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法律效力高的称为上位法法律效力低的称为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否则其相应规定将被视为无效。4建设部门规章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各项规章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驳合制定并发布的规章。【答案】正确5地方性建设法规是指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
3、下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只能在本行政区域有效的建设方面的法规。【答案】正确6建筑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答案】正确【解析】建筑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7施丁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承包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答案】错误【解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8市政公用二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揽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答案】正确【解析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如下:1)城市道路工程(不合快速路):单跨跨度25n1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2)8万t/d及以下给水厂;6万t/d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 0万t/cl及以下给水泵站、雨水泵站、污水泵站;直径Im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m以内污水管道。3)2kg/cm-以下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m-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m以下热力管道。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6)5000m)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5、9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二级承包企业可承担开挖深度不超过18m的基坑围护工程的施工。【答案】错误【解析】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二级承包企业可承担开挖深度不超过15m的基坑围护工程的施工。1 0甲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资质为二级,近期内将完成一级的资质评定工作,为了能够承揽正在进行招标的建筑面积20万m2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甲向有合作关系的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借用资质证书完成了该建设工程的投标,甲企业在工程中标后取得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则甲企业对该工程的中标是有效的。【答案】错误【解析】第2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
6、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答案】正确【解析】安全生产法第2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 6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钢结构焊接工人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所以不享有相应的从业人员应享有的权利。【答案】错误【解析】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
7、单位临时聘用的人羹。1 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可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l 5日内依法做出处理决定。【答案】正确18某施工工地脚手架倒塌,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事故等级属于一般事故。【答案】错误【解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I。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l。人及以上30人
8、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 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L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 9某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的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分包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如实报告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答案】错误【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汞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20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
9、工程目的安全全面负责。鉴于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该条同时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答案】正确【解析】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鉴于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该条同时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21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有所了解-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答案】错误【解析】施工前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都对安全生产有所了解,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
10、责该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门处、施l?越、恿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答案】正确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炸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3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叫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的劳动关系。【答案】错误【解析】劳动合同
11、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4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护。【答案】正确【解析】劳动安全卫生叉称劳动保护,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护。二、单选题1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A社区B市民C社会团体、公民D地方社团【答案】C【解析】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鏊国家及其
12、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即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A财产关系B经济协作关系C人身关系D政治法律关系【答案】B【解析】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即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3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保证实施。A国家公安机关B,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最高法院D,国家强制力【答案】D4以下关于建设法规体系的
13、说法中错误的是()。A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B建设法规体系必须与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相协调,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C建设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不得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D建设法规体系内部纵向不同层次的法规之间应当相互衔接,不能有抵触【答案】C【解析】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相协调,但又因自身特定的法律调整对象而自成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根据法制统一的原则,一是要求建设法规体系必须服从国家法律体系的总要求,建设方面的法律必须与宪法和相关的法律保持一致,建设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以及上一层次的法规相抵触。二是建设法规应能
14、覆盖建设事业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以及建设行政管理的全过程,使建设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建设行政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在建设法规体系内部,不仅纵向不同层次的法规之间应当相互衔接,不能有抵触;横向同层次的法规之间也应协调配套,不能互相矛盾、重复或者留有“空白”。5关于上位法与下位法的法律地位与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建设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性建设法规B建设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最高C建设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不得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D.地方建设规章与地方性建设法规就同一事项进行不同规定时,遵从地方建设规章【答案】A【解析】在建设法规的五个层次中,其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
15、为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和地方建设规章。法律效力高的成为上位法,法律效力低的成为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否则其相应规定将被视为无效。6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A宪法B建设法律C建设行政法规D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答案】B【解析】建设法律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7建设法律的制定通过部门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国务院常务委员会D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答案】A【解析】建设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8以下法规属于建设行政法规
16、的是()。A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实施I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答案】C【解析】建设行政法规的名称常以“条例”、“办法”、“规定”、“规章”等名称出现,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建设部门规章是专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各项规章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规章如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9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建筑法规定约束的是()。A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B建筑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C建筑安全生产管理D建筑工程质量
17、管理【答案】B【解析】建筑法共8章85条,分别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10按照建筑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A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C该类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D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按照建筑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1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是由()按资质条件把企业划分成为不同等级。A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
18、B国务院资质管理部门C国务院工商注册管理部门D国务院【答案】A【解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是指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按资质条件把企业划分成的不同等级。12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A特级、一级、二级C甲级、乙级、丙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B一级、二级、三级D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答案】D【解析】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1 3在我国,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划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个资质类别。A1 0 B1 2 C1 3 D36【答案】B【解析】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1 2个类别,专业承包资质分为36个类别,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类别。14以下各工程
19、中,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企业课以承担的是()。A高度120m及以下的构筑物B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m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C建筑面积12万m-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D高度150m及以下的构筑物【答案】A【解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高度120m及以下的构筑物。15以下各项中,除()之外,均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j级企业可以承担的。A高度70m及以下的构筑物B建筑面积1.2万m-及以下的住宅小区C单跨跨度24m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D建筑面积2万m-的住宅小区【答案】D【解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如下:1)单跨跨度24m及以下的房屋
20、建筑工程。2)高度70m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m-及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6.以下关于市政公用工程规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城市道路工程B供气规模1 5万m3/d燃气工程C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D供热面积180m)及以下的热力工程【答案】D【解析】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如下: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5m以下的桥梁工程。2)1 5万t日及以下给水厂;10万t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2万t/d以下给水泵站、15万t/d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水排水管道工程。3)供热面积150万m-热力工程;各类城市生活垃
21、圾处理工程。17以下属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规定的二级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的是()。A.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B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施工C单项合同额1000万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D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施工【答案】l)【解析】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施工。1 8以下不属于钢结构工程规定的二级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的是()。A钢结构高度l00m以下B钢结构单跨跨度36m以下(: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m
22、以卜D单体建筑面积30000m以上【答案】D【解析】钢结构工程二级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包工程范围是:1)钢结构高度l。m以下。2)钢结构单跨跨度36m以下。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m以下0 4)单体建筑面积3500m以下。19以下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A情有可原时,建筑施工企业可以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B建筑施T企业可以口头允许其他单位短时借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C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D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满足法律要求,即可承揽相应工程【答案】C【解析】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
23、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0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承包工程,其承揽工程的业务范围取决于联合体中()的业务许可范围。A资质等级高的单位B资质等级低的单位C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D核定的资质等级【答案】B【解析】依据建筑法第27条,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联合体作为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21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了一栋写字楼工程,施工的工程质量问
24、题而出现赔偿责任,则建设单位()。A可向甲、乙、丙任何一方要求赔偿C需与甲、乙、丙协商由谁赔偿施工过程中因甲的B只能要求甲负责赔偿D如向乙要求赔偿,乙有权拒绝【答案】A【解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联合体的成员单位部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22下列关于工程承包活动相关连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联合体承包工程其成员之间的连带责任属约定连带责任B如果成员单位是经业主认可的,其他成员单位其过失不负连带责任C r程联合承包单位之问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连带责任D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部
25、分债务的义务【答案C、【解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联合体的成员单位都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23下列关于工程分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将中标工程项目分解后分别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B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专业工程承包人将所承包的部分专业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c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D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同类企业【答案】C【解析】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
26、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称为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24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的下列行为中,除()以外均是法律禁止的。A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让给他人完成的B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有关专业工程发包给了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c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让给他人完成的D劳务分包企业将承包的部分劳务作业任务再分包的【答案lB【解析】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
27、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将违法分包界定为如下几种情形: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25下列关于工程承包活动相关连带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连带责任属于法定连带责任B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中,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C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不能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责任的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答案】C【解析】连带责任既可以依合同约定产生,也可以依法律规定产生。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即可以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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