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报编辑部的管理,确保学报的办刊质量和编辑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依据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和有关出版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XX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由XX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的、反映院内外教学科研成果的、经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已获得内部资料刊号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第三条学报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努力反映职业教育研究的新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报编辑
2、部设在科研设备处,是从事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机构,是学术科研机构。第五条学报编辑部由编辑人员4人组成。其中设主编一人,副主编一人。第六条学报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全面主持学报工作。第七条学院根据需要设立学报编辑委员会,作为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八条主编的工作职责主编对学报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是:(一)遵守出版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正确的办刊方向;(二)主持制定编辑工作计划,确定年、期选题组稿重点;(三)抓好学报重点选题和栏目建设,强化学报特色,不断扩大学报在院内外的学术影响;范本抓好审稿、定稿、发排、校对、出版发行等各项业务工作,切实提高学报的学术质量、编辑质量、印刷质量,确保学报按期出版发行;(五)参与稿件的审读、编辑加工工作,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行使稿件终审权和发排批准权;(六)抓好编辑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理论学识水平高,编辑业务技术精湛,团结协作的编辑队伍;(七)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实行奖惩;(八)对学报经费开支、财务报帐、稿酬发放等负责审批;(九)合理安排编辑部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十)及时处理和落实院党、政领导,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等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任务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