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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范本附带保密协议.docx

1、劳动合同范本附带保密协议劳动合同范本附带保密协议【正式版】 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用人单位)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 住所:_ 乙方:(劳动者)_ 证件类型:_ 证件号码:_ 性别:_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_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_ 联系电话:_ 风险告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必须是正式劳动合同,不得以试用期合同“搪塞”,若签订合同为试用期合同的,该试用期合同期限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薪资水平按同等岗位的水平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项执行: 1. 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年_月_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务是指_。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二条 试用期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不得违反国

3、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条 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 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3.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用于办理用工手续的相关材料的。 第三章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应按照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第八条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应按照附件二工资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

5、在每月_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或当月的工资,并通过转账/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如发薪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顺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对特定类型的工资组成部分的支付时间有其他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的变化(包括工作岗位变化或工作职责变化)等因素相应地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或支付时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 甲方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

6、乙方应执行其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岗位应适用相应的特殊工时制度。 风险告知: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长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劳动法中关于时长的规定。 2. 综合计算

7、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将根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制定具体的计算周期及上下班时间,并另行告知乙方。 3. 不定时工作制,即因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而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不会向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加班审批和

8、确认手续。对于已办理前述手续的加班乙方,甲方将根据其适用的工时制度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六条 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 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参保地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和医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将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做出相应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义向有关主管机构缴纳。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俗称五险),合法缴纳五险属于强行法的范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若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缴纳五险

9、规定的相关约定无效,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换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我们常说的“一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

10、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甲方还将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 福利名称_; 2. 福利名称_。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第二十一条 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

11、条 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当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12、,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隐瞒或谎报学历、工作经历、资历、健康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 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 合同期限

13、届满;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的; 5.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 当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

14、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 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8. 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实施裁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本

15、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

16、所有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还其占有的或处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财物。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章 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应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完毕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后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八条解除本合同的; 2.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 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1项终止的,但本合同终止前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乙方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

17、订的除外; 4. 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4或5项终止的; 5. 乙方依据第二十七条解除本合同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经济补偿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 甲方应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的标准(即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发给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 为计算经济补偿之目的,“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 3. 如果乙方的月工资高于乙方工作地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称“封顶工资”)的,甲方应按封顶工资支付经

18、济补偿,并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十章 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负责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因其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

19、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补充条款 第三十六条 双方同意执行以下条款: 1. 补充条款内容: _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将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内容所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的任何约定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约定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任何

20、权利的放弃,均不应视为此后对相同权利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的放弃。 第四十一条 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时修订地各项规章制度。如果乙方违反该等制度,则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首部所记载的乙方的经常居住地将被视为用于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之约定如与国家或适用的地方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之处,

21、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一二三四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 用人单位(公章):_ 劳动者(签名):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附件一 、工作岗位描述 1. 工作岗位:乙方将在_部门从事_工作。 2. 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 3. 任职要求:_ 4. 工作职责:_ 5. 适用的工时制度:_ 6. 任职期限:_ 附件二、保密协议 一. 乙方承认,甲方拥有或负责保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带来经济利益并具有实用价值的,并且甲方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以各种形式存在的信息和资料(下称“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信息: 1. 经营方针、信贷政策、改革方案

22、、业务发展决策与竞争策略、投资决策、重大金融交易相关内容、业务统计报表和相关统计数据资料、产品设计、产品销售信息、市场调研信息、市场营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事信息、甲方员工的薪酬信息、业务分析研究成果、业务操作规程; 2. 客户名单、客户资信状况、客户交易记录等客户资料; 3. 高管会议、经理长办公会、等甲方的内部会议或内部事务的记录; 二. 乙方对其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任何形式披露任何商业秘密,也不得因履行职务之外的其他任何原因而使用商业秘密。乙方因履行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义务而披露商业秘密的,不受本条规

23、定的限制。 三. 无论是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还是在该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乙方都应当严格履行上述保密义务,否则,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 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附件三、劳动合同续订书 双方同意,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的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止。在续订之后,除合同期限外,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附件四、劳动合同变更书 双方同意对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做出如下变更: 1.

24、 变更内容:_;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1、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4、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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