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期:XX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由甲方开发建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签订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
2、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规模: 4、层 数:5、工程结构形式: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院设计的本项目工程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建筑物2m以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工程。甲方分包的范围:人防防爆门、单元进户电子对讲防盗门、楼梯间单元防火门、住户防火单开防盗门;电梯;塑钢窗;幕墙;外墙瓷砖或涂料、装饰石材、设备,消防水电工程。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8、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9、质量标准:合格,主体工程市结构优质奖。10、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
3、民币(大写) 万元,小 写 元。第二条 工程造价确定及结算方式一、计价依据本工程为定额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执行XX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省定额和费用定额。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取规定: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取费基数为53元/工日。1、通用措施费:建筑工程为% ;装饰工程为%;安装工程为%。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由甲方统一缴纳,不再扣除乙方费用。冬季施工费按冬季施工期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各项工程规定费率计价。(建筑工程为3%、装饰和安装工程为%),计取冬季施工费的定额项目不再计取雨
4、季施工费。冬季施工期以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日期为准(11月5日至下年3月31日并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相关规定)2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为16%;装饰工程为11%;安装工程为16%。3、利润: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为20%。4、乙方在工程总结算时按工程总造价税前让利3%,但甲方指定的材料价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计入让利。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找差规定:1、 人工费价差: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人工费价差按当年省、市结算文件执行。2、材料费价差:钢筋、砼、苯板、预拌砂浆、砌块、水泥、电线、水暖管件等按该种材料施工期间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月下浮2%进入工程结算,不再
5、计取采保费。3、机械费价差:执行定额价格,不找市场差价。四、总承包服务费:1、甲方另行分包的项目甲方按费用定额规定基数的4%计取总包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单独结算,不参与总价让利。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包括分包工程质量管理、整体工期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脚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专业安装后的正常堵补及找零、现场垂直运输、分包材料的堆放场地、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盖章、整理、收集等费用。五、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
6、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工程项目未申请安全检查现场评价、未经费用标准核定的,不得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甲方预先搭设的砖及彩钢围挡、大门、门卫室、宿舍、食堂、农民工学校、医疗室、淋浴间、开水房、盥洗设施、公厕等临时设施等。按实际发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临时设施费)。六、规费: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方规费标准计取。未经核定的不得计取。七、税金按省、市相应结算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没有提到的费率均不计取。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计价:按主体工程的取费进行计算。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不
7、予确认,并不予结算。九、定额中没有的项目,而实际工程发生的项目执行省、市造价管理部门认定的补充定额,无补充定额的,该项目开工前报甲方协商定价,未经甲方定价的,不予结算。十、其它费用约定:1、乙方“水费、电费”结算办法:水费、电费由甲方向供排水、供电部门缴纳,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单价不超出定额单价)。塔吊基础及越冬维护必须有监理及工程部认可的施工方案并有经上述部门按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合格单后方可列入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塔吊基础可以按本条标准计取费用,越冬维护只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第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程序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工程款。二、基础及主体工程按形象进度的50%拨付,主体封
8、闭后付主体的70%,装饰按形象付50%,装饰完成后付85%。工程竣工,经过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实际完成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并经过质检站验收合格,除质检站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外,工程款累计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97%。 拨款阶段:地下阶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桩基础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体正负零。主体结构正负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阶段:按月进行结算。三、质量保证金返回时间为5年,质量保证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1年且无质量
9、问题时无息返回50%,在质量保证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40%,在质量保证期满5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10%。四、每月2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月形象进度申报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经济部提供统一格式。五、如处于冬季施工期,乙方于冬季施工开始和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经济部报送冬季施工期形象进度申报表。六、每月30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进度结算报表一式贰份。甲方经济部造价工程师于10日内审核完签字盖章,并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审核后的当月工程月进度结算款。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一、甲、乙双方供应
10、的材料和设备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保证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二、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及监理同意,或者与甲方认定的样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已经运用到工程上去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要求乙方重新订货安装,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第五
11、条 甲方责任一、甲方负责就设计问题与设计方及监理的协调联络,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二、甲方负责审批乙方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实施验收。三、工程施工前,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四、甲方负责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五套(包含竣工图两套)、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和甲方另行分包的配套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助关系。六、甲方负责设计变更、承包范围之外的现场签证,进度拨款、竣工结算工作的审批。七、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需甲方协调分包与乙方签订安全生
12、产协议,并服从乙方管理。第六条 乙方责任一、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要求组建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合甲方现场项目工作,做好现场的自身管理工作,并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二、乙方在开工前应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编制所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计划报甲方审定;按甲方的要求上报月进度计划和进度结算报表。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的操作人员进场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四、乙方必须负责监督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篇二: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范本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发包人(
13、全称): 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资金来源:自筹。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三、合同工期确定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
14、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六、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1、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
15、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2、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
16、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
17、划的时间:20年月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2、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
18、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九、质量与验收1、质量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
19、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工程具备隐
20、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先进行自检,然后向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主管工程师不管是否参加验收,只要发包人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持怀疑态度要求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剥落或开孔,检验合格,由提出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十、安全文明施工1、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责任。2、承包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身
21、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中的动力设备、输电线路、电源开关、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4、监理人员、发包人有关人员违规指挥,承包人有权拒绝。5、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各种费用。6、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灾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主管人员。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和违法乱纪现象,若有发
22、生,发包人将给予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建筑工程发票,所有税金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总价不因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任何原因而调整。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工程变更 。2、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的5号前提交
23、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报告。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进度款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次支付,每月5号前由承包人提交上月度完工工程量清单、工程款划拨申请及足额发票,经审核无异议后本月31号前发包人按上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拨付;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发包人停止拨付工程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发包人将划拨至合同总价85%工程款及增减工程价款的85%;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按结算总价留下5%作保修承诺金,保修期起一年后退
24、给施工单位结算总价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保修期起满二年退还施工单位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留1%待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之后全部退还施工单位;月进度款中的工程量造价审核计算办法:各分项工程造价=XX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中直接费82%实际完成工程量。十二、材料设备供应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对于本补充协议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承包人若要更换指定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允许。(2)承包人所采购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件、构件等,必须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证明等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过发包人委托的工地代表和建设监理
25、单位验证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3)对于发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不遵照执行的,将被视为不履行合同实质内容而受到发包人扣罚履约保证的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且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篇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XX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
26、在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1.2.3.4.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 设计单位: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1. 承包方总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如下:承包范围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施工单位外,其余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工程:(电梯工程;消防、)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质第五条、 合同工期与要求1、合同工期:天(日历天)2、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取得开工报告后具备施工条件后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3、竣工日
27、期:XX年月日。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证同意,可作相应顺延;1)、因人力不可违抗因素而延误工期。2)、非承包方原因累计停工超过15日时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合同价款确定1、合同价款暂定:元/平方米,大写:万元整(人民币),暂定价不作为拨款及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及变更、签证等为依据。2、工程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依据施工图纸,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及非工程实体费用,其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及取费;土建工程执行XX年内蒙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执行XX年内蒙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费率标准按二类工程取费。材料检测试验费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费用金额后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垫付。结算时由
28、甲方支付。3、总承包管理费及现场配合费1)、承包方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担全部承包方管理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给予各专业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运输、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利用等。2)、分包工程用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楼面的水、电外挂分表计算,由分包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此费用为单列费用)。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项目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价,需乙方开具工程发票,则由具体施工单位与乙方商议支付缴纳金额。第七条、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1、工程款审核:承包方在到达付款节点前,提交拨付计算书,经监理、甲方审核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承包方如未按实提交进度计算书,甲方有权推迟
29、支付进度款最终以结算为准多退少补。2、工程款支付办法:为地下室主体工程,乙方完成地下室主体工程后,甲方支付地下室主体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体工程完成五层支付完成量的80%,封顶后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结构工程按月进度结款90%,工程竣工后结清97%,甲方留质量保证金5%,二年内结清。第八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1、自竣工确认之日起,半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报工程竣工结算书后予以确认,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作,承包方应积极配合,超过一个月承包方未能及时上报工程竣工结算书视为发包方默认承包方所报工程结算价款属实,并承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2、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方从甲方指定水源、电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地至施工现场发生的线、管由甲方承担,承包方单独装表计量,甲乙双方确认表号,承包方按水表、电表结算,价格按当地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实际价格计算。施工期间每月按现场总水表、电表的计量数,并由甲乙双方指定负责人按指定分表计量数签字确认,由承包方自行缴费。3、人工、材料造价结算办法:1)、本合同中约定甲供材料外,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2)、按定额人工费+相关调整文件实施。3)、甲供材料:钢材按甲供价格计入预、决算。所有节约材料归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领,则超领部分的材料甲方按进场价从承包方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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