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许可证制度1. 目的 为加强安全作业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安全作业工作条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防止和减少作业工作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工作许可证制度实施指引。2 .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的部门及个人,在其进行特殊及任何有可能导致危险情况发生的生产作业工作(以下简称工作),均实行本工作许可证制度。 生产运作部门或个人在作业前未取得工作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运作活动。3 .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等规定
2、制定本制度。4 . 工作许可证类 型 工作许可证有二种方式,第一种工作许可证是特殊危险工作许可证,第二种工作许可证是一般工作许可证。 4.1填用第一种工作许可证 特殊重要工作许可证的工作为: (1)燃气设施生产(停气、降压、通气、置换、开孔、封堵及恢复)作业; (2)禁火区内的动火作业; (3)进入密闭空间内作业; (4)高处作业; (5)电气作业; (6)大型吊装作业; (7)车辆或人员进入厂站限制区域。 4.2 填用第二种工作许可证 一般工作许可证的工作为: (1)设备检修作业; (2)生产设施更改; (3)设施隔离; (4)工艺参数变更; (5)加大生产负荷; (6)场站内花草修剪; (
3、7)公司以外的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作业等; (8)其他有可能导致危险情况发生的作业。5. 定义 5.1 工作 是指直接关系员工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直接关系公共安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特殊及任何有可能导致危险情况发生的作业活动。 5.2 特殊危险工作 是指动火作业、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电工作业、带气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拆除作业、破土破路作业、车辆或人员进入厂站限制区域等危险性很大的作业。 5.3 一般性工作 指除特殊作业以外的作业,包括厂房内重要设备、设施、仪表及管线等进行维修、保养、改动;和承包商、服务供应商、及其它公司以外的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施工、安装、调试等一切带潜在
4、危险性的作业活动。 5.4 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亦称工作审批,是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签发人根据作业部门及个人的申请,确认作业部门及个人是否具备特定作业工作的安全条件,准予其从事工作的行为;是公司管理特殊及危险工作的强制性安全管理措施。 5.5 工作许可证 就是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员准许工作人员进行某项特殊及带有危险的工作前签发的书面许可文件。它清楚的列出管理层、作业负责人、作业者以及其它人员(例如承包商)关于安全工作的条件和要求。 5.6 工作许可证制度 是用以控制带有潜在危险工作的规范化、书面化制度,通过确认存在的潜在危害,规范安全工作条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防止和减少工作安全事故,保障员
5、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制度。 5.7 签发人 是指被总经理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及部门经理书面授权批准,负责执行签发工作许可证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人员。 5.8 工作负责人一般是指接受过相关作业培训和具备实际经验的,并经过作业部门部长书面授权指定,能胜任执行特定作业职责的班组长以上生产管理人员。 5.9 工作监护人 一般是指接受过相关作业培训和具备实际经验,并经过作业部门部长书面授权指定及公司安全办公室备案的,能胜任执行特定作业安全职责的班组安全员以上安全管理人员。 5.10 工作人员 一般是指接受过相关作业培训和具备实际经验,并经过作业部门部长指定,能胜任执行特定作业职责的人员。 5.11 限
6、制区域 存在较高潜在风险的区域,进入或者在该区域范围内工作受到一些限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的区域。 5.12 作业安全分析指一种规范化的程序,某项工作的相关人员集中起来评估工作,确认相关的潜在的危害以及建议适合的风险消减措施。6. 职责 6.1 工作许可证的签发管理体制为公司及作业部门二级签发管理体制。 6.2 公司的安全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可能影响公司系统正常生产运营作业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 6.3 各生产运作部门负责不影响本部门之外生产运营的所有日常例行的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6.4 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安全办公室职责 负责可能影响公司系统正
7、常生产运营的场站、调压站及密闭空间内的动火作业工作许可证的签发 和管理; 负责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 负责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 负责对工程部、生产运营部、综合部和各生产运作部门签发、管理各种工作许可证的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及管理; 负责对取得工作许可证的部门及人员的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的监督检查; 负责规定工作许可证统一的式样;负责建立工作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2)工程部 负责涉及影响公司系统正常生产运营级别的所有带气连接、停气、降压、置换、通气送气及恢复送气、燃气设施开孔与封堵作业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 负责不影响系统正常生产运营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燃气应
8、用工程施工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并接受公司安全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每月向安全办公室书面通报其工作许可证签发和管理情况。负责对取得工作许可证的部门及人员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的监督检查; (3)技术设备部 负责影响公司运作的电工、网络作业的许可证签发、管理; 负责特种设备许可证的签发、管理。 (4)综合部 负责不影响本部门之外生产运营的所有日常例行的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5)生产运营部 负责一般工作许可证的签发、管理。 负责车辆或人员进入厂站限制区域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 负责不影响本部门之外生产运营的所有日常例行的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办公
9、室的指导和监督。 (6)客服中心负责不影响本部门之外生产运营的所有日常例行的工作许可证的签发和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6.5 总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公司的工作许可证制度; (2)负责考核及书面授权每年执行相关工作许可证职责的发证部门及签发人; (3)负责保障工作许可证制度实施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4)负责组织本公司每年工作许可证制度实施的审核和评审。 6.6 各相关职能部门部长职责: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许可证制度; (2)负责提供职责范围内相关制度的培训; (3)负责书面授权每年执行相关工作许可证职责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
10、可人和工作人员 ,并负责向安全办公室备案; (4)负责保证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良好;(5)负责定期监控、审核和评审职责范围内工作许可证制度。 6.7 班组(科室)负责人职责: (1)负责班组(科室)所有操作和使用工作许可证的人员应合资格;(2)负责很好地协调工作许可证制度的推行和检讨等工作;(3)负责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4)负责交接班时有足够的时间,以保证有关工作许可证的重要信息有效传递; (5)负责定期监督各项管理制度,以便工作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6.8 签发人职责: (1)负责保证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工作性质及必要性; (2)负责保证所有与作业有关的危害被确认
11、工作是否安全; (3)负责保证在工作开始前,正确落实所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隔离措施); (4)负责保证不同工作许可证,可以相互对照; (5)负责保证交接班时,有足够的时间,以便与新来的授权人士讨论正在进行的或者暂停的工作许可证的状况。 6.9 工作负责人职责: (1)负责接受关于工作许可证制度的培训; (2)负责与签发人就作业进行的程序及安全措施作充分讨论; (3)负责向相关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指导; (4)负责向相关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许可证的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潜在的危险危害和已经采取的及将要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并使员工明白,如果安全工作条件不具备或改变,工作必须停止和寻求协助; (5)
12、负责所有与工作有关的人员在工作开始前、工作暂缓和工作完成时都能得到通知; (6)负责工作许可证张贴在工作现场展示,以便相关人员容易看到它的内容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7)负责检查工作许可证上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以及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许可证要求和现场实际条件,确保在整个操作中采取防范措施; (8)负责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监护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 (9) 负责妥善安排工作现场以便在工作开始前、工作完成时、工作暂缓时和适当时候进行检查,负责安全工作条件不得降低; (10)负责批准工作人员的变动。 6.10 工作监护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许可证所列安
13、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负责检查有无突来的危险; (4)对工作许可证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许可证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6.11 管理承包商的人 (1)负责确保承包商应该被通知并明白,他们所属员工工作的地点的工作许可证制度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2) 负责确保承包商的雇员已接受适当的培训,并且了解工许可证制度的运作以及其特定的职责; (3)负责确保工作小组在工作许可证设定的限制内工作。(包括工作范围、工作类型和有效期限);并当工作完成或者暂停工作时,工作现场应处于安全状态,并通知相关签发人。 6.
14、12 工作人员职责: (1) 负责保证得到适当的督导,并且充分了解所在现场的工作许可证制度的内容及要求; (2) 在获发工作许可证以前,不可开始任何工作; (3)从工作负责人处获得关于该项工作的简介,并了解存在的危害和已经采取的以及将要采取的防范措施; (4) 认真执行在工作许可证中列明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要求,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当工作停止时,工作现场和留下的任何设备,必须处于安全状态; (6)如果有任何怀疑或者情况改变,应立刻停止工作,并与工作负责人商议。 7. 安全措施条件 (1) 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备。 (2) 工
15、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合资格、并持证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4)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 按照规定对工作已进行安全工作分析。 (6) 对潜在危险源有监测、评估、监控、防范和应急措施。 (7) 工作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8)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已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 对安全工作事故有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已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其他规定的安全条件。8. 工作许可证的实施程序 8.1 工作许可证的公布 工作许可证签发管理部门公布工作许可证签发管理制度,公布有关领取工作许可证的部门、时间和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8.2 工作许可证的领取 在实施作业前,作业部门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证的签发管理部门签发人申请领取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的工作许可证,并提供相关此项工作性质、作业范围、作业的人员以及需要使用的特定工具等作业方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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