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职证明范文18篇离职证明范文(18篇) 离职证明范文 第一篇: 离职证明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二篇: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三
2、篇: 兹有_同志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我单位担任_一职,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现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_单位盖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四篇: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部门)的_(职务),于20*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字:xx 甲方代表签字:xxx 离职证明范文 第五篇: _先生女士小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我公司
3、担任_(部门)的_职务,由于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年_月_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六篇: 姓名:_,男,身份证号码:_,自_年_月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部_一职,至_年_月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思考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_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_部经理(签名)_ _公司盖章 _年_月_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七篇: _先生女士小姐自20_年_月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职务,至20_年_月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
4、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_年_月_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八篇: 离职证明 _先生女士小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我公司担任_(部门)的_职务,由于_个人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九篇: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篇: 离职证明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年01月
5、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一篇: 离职证明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年X月X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二篇: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08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xx年06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
6、,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年_月_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三篇: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08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xx年06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年_月_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四篇: 离职证明 _先生女士小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我公司担任_(部门)的_职务,由于_个人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
7、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五篇: 兹证明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_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_年_月_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六篇: 离职证明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年X月X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七篇: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年*月*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年*月*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
8、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离职证明范文 第十八篇: _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_药店)员工(_)担任(_)岗位,已于_年_月_日离职,同意该人员注销其本人的_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证号:_),并已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负责人签字:_(单位盖章) _年_月_日 【相关阅读】 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为了避免用工风险
9、,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带给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一个有需要,一个不愿开,造成实务中出现了很多劳动争议。这天就来说说,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这档事。 不仅仅要出具离职证明还要办理社保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不出具离职证明,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
10、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基于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思考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不交接工作也务必为其开离职证明吗 实
11、务中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但能够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HR注意 办理入职手续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
12、办理,以便核查员工的信息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 工作交接不是开具离职证明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 在劳动者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辞退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在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证明。 在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法律已经对其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违法后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此时用人单位亦应当带给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 损害赔偿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因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以及失业保险待遇而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如劳动者因无法带给离职
13、证明,而无法被新单位录用或遭到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相信劳动者拿到此证明,也无法入职新用人单位,因为新用人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 在合同上约定“劳动者在离职时,能够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此条款是对抗不辞而别的劳动者的。如果劳动者主张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他务必先举证证明他到过人力资源部要求领取该证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的。 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如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
14、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主张赔偿的举证职责 法律虽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职责,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职责带给证据
15、。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存在具体损失及损失的金额,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有HR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举证很难,其实,以下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是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使劳动者遭受了损害: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离职交接单,证明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标准。 其立论的依据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辞职,何来随后的工作交接。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损失系因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而造成的事实认定。为了证明该事实,劳动者带给了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拟证明新单位录用了劳动者并许以月薪工资。 事实上,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新单位不能录用劳动者是因为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的缘故,那么,同样的证据亦可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不能入职新单位而遭受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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