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关于发布“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分承包和外来劳动力管理,简化管理程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工程分承包、外来成建制劳动力及劳动定额统一归口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管理。并对一桥经200042号文发布的文件八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及一桥劳1999151号文发布的外来劳动力管理办法作适当修改。外来成建制劳务队伍一律纳入分承包方进行管理,实行工、料、机全额承包方式进行发包。请公司各单位严格按照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外来劳动力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认真作好各项工作。原大桥局一处对
2、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及外来劳动力管理办法与补充规定不一致时,以补充规定为准。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仍然执行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与外来劳动力管理办法的规定。附:“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分承包队伍管理,工程分承包与外来成建制劳动力统一归口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管理。第二条 外来成建制劳务队伍一律纳入分承包方进行管理,实行工、料、机全额承包方式进行发包,禁止实行纯劳务分包。第三条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外工程分包。第二章 申请第四条 各单位对外工程分包必须向公司提出申请,填写工程
3、分包申请表(表1),说明分包理由,经经营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分包。第三章 资质审查第五条 各单位对拟进入本公司的分承包方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规定如下:1、对首次拟进入本公司参与工程分承包的单位,各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分承包方职工队伍状况、机械设备状况、施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类似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核实结果负责;查验分承包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必要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综合评估分承包方资质和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拟承包工程的要求。填写工程分承包方资审评估表(表2),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查。2、首次进入本公司参与工程分承
4、包竞标,取得分承包资格的分承包方,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36个月。试用期满,由试用单位对分承包方进行履约能力综合评审,填写工程分承包方履约能力评审表(表3),报经营管理部审查合格后,由经营管理部向工程分承包方签发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3、分包工程竣工,各单位应当对工程分承包方进行履约能力综合评审,填写工程分承包方履约能力评审表(表3),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查。评审不合格者,各单位应清退工程分承包方,并收回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上缴公司经营管理部。4、各单位每年12月上旬应将本单位分包工程竣工的分承包方履约能力综合评审进行汇总,填写工程分承包方履约能力评审汇总表(表4),报公司经营管理部
5、审查备案。5、公司经营管理部每年12月中、下旬对各单位使用的工程分承包方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已经到期的分承包方,经营管理部重新签发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对复审不合格的分承包方,各单位应清退工程分承包方,并收回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上缴经营管理部。第六条 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到期后,分承包方应当积极主动与使用单位和公司经营管理部联系,进行分承包方履约能力综合评审,以便及时换发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未及时换发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的分承包方,无论履约能力综合评审是否合格,均不能参与公司任何单位的工程分承包。第七条 未经资审评估或履约能力综合评审的分
6、承包方,各单位不得擅自使用。第四章 发包第八条 各单位在进行工程发包时,可参照公司发布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结合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拟订分承包合同。第五章 评审第九条 工程分承包方履约能力综合评审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1、工程工期 工期提前:100分; 按期竣工或经发包单位认可的延期竣工:分; 未经发包单位认可的延期竣工:分。2、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无事故:91100分; 职工年负伤频率不超过7,重伤频率不超过0.5:8190分; 职工年负伤频率不超过15,重伤频率不超过1.0:7180分; 职工年负伤频率不超过20,重伤频率不超过1.5,或工伤死亡1人:6170分; 职工年负伤频率超过20,重伤
7、频率超过1.5,或发生工伤死亡2人,或发生重大火灾、机械、设备、交通等事故:60分。3、工程质量 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外观质量评定90分以上,无质量事故和隐患:91100分; 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190%,外观质量评定80分以上,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隐患并得到及时消除:8190分; 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7180%,外观质量评定70分以上,存在一般质量缺陷并及时进行了纠正:7180分; 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6170%,外观质量评定60分以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并及时进行了纠正: 6170分; 分部工程合格率达不到100%,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外观质量存
8、在严重缺陷:60分。4、工程造价 合同工程造价或合同单价未突破公司核定的责任成本或施工预算:100分; 合同工程造价或合同单价突破公司核定的责任成本或施工预算,但未突破公司审核批准的总价或单价:分; 合同工程造价或单价不符合、两种情况:分。5、施工管理水平 严格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先进;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完善;施工现场记录和竣工资料完整规范;职工遵纪守法;无刑事、治安案件:91100分; 能够履行合同,发生一般违约行为;施工现场基本整洁;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较为合理;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施工现场记录和竣工资料完整;无刑事案件,发生治安案件
9、情节较轻且处罚不超过3人次:7690分; 基本履行合同,有较重违约行为但能继续履行合同;施工现场缺乏整洁;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后;安全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完善;施工现场记录和竣工资料不完整;发生1人次刑事拘留,或治安案件情节较重且处罚不超过3人次:6175分; 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缺乏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现场记录和竣工资料管理混乱;发生刑事案件2人次,或治安案件3人次以上,或发生群体性斗殴、闹事事件1起:60分。6、综合评审对工程分承包方的综合评审,按照工程工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五项内容的得分加权综合评定,即:
10、综合得分。 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三项中任何一项得分低于60分,综合评审时,该项即按0分计算; 综合评审得分低于60分,履约能力综合评审即为不合格; 如果工程分承包方发生集团犯罪,或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综合评审即为不合格。第十条 对综合评审不合格的分承包方,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清退。各单位不得再使用该分承包方。第六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补充规定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补充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及外来劳动力管理办法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时,以本补充规定为准。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仍然执行大桥局一处对外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与外来劳动力
11、管理办法的规定。工 程 分 包 申 请 表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签章): 表1序号拟分包工程概况备注分部(项)工程单位数量经营管理部审查意见: (签章)年 月 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年 月 日填报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注:“备注”栏内填写拟分包工程的理由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工 程 分 承 包 方 资 审 评 估 表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签章): 表2分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承担的工程概况:资审证件证件名称发证机关证件编号年检情况资质等级是否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 书法定代表人 证 书其他证照资信评估意见职工队伍状况机械设备状况施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类似
12、工程业绩社会信誉填报单位综合评估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经营管理部审查意见: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填报人: 年 月 日附:分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如税务登记证、银行资信证,如果有的话)的复印件,一律使用标准A4复印纸复印。工 程 分 承 包 方 履 约 能 力 评 审 表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签章) 表3分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承包工程任务概况:履约能力评审意见评审项目工程工期(日历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万元)施工管理水平综合 评审合同工期实际工期重伤事故频率轻伤事故频率合格率优良率外观质量合同价结算价得分填报
13、单位综合评审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经营管理部审查意见: 部长(签字) 年 月 日填报人: 年 月 日 工 程 分 承 包 方 履 约 能 力 评 审 汇 总 表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签章): 表4序号分承包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评审项目综合评审结论评审时间工程工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填报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存根中工程分承包方资审合格证明经审查,分承包方 资审证件合法有效,准入本公司参与竞标承揽与其资信和施工履约能力相符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任务。资审证件登记如下:铁经审查,分承包方 资审证件合法有效,准入本公司参与竞标承揽
14、与其资信和施工履约能力相符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任务。资审证件登记如下:大桥证件名称发证机关证件编号备注局证件名称发证机关证件编号备注营业执照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团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安全资格证 书有效期限:第安全资格证 书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 证 书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 证 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工授权委托人:其他证照程其他证照此证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此证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限发证部门: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办人: 年 月 日公年 月 日部 长: 年 月 日司注意事项:1.此证仅限资审合格的单位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逾期、涂改、转借均无效。2.此证仅限在本公司范围内有效。3.持证单位超过此证规定有效期限,需经本公司对其履约能力进行评估、重新进行资格审查。4.分承包方退出本公司需将此证交回公司经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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