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 (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 一、法庭准备、宣布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 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 请坐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
2、纠纷一案”。 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 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3、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 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 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6.有请求回避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能够提交原件、原物的应提交原件,
4、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 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碍民事诉讼,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3.如实陈述事实,不得做虚假陈述; 4.双方当事人应围绕诉讼请求能否成立进行陈述。 5.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 原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 被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 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 二、法庭调查、争议焦点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1.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理由。 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询问每一诉讼请求的意见)?有无其他答辩意见? (视情况)根据诉辩双方的陈述,法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 原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被
5、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2.下面,法庭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调查。 在本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直接宣读证据清单的证据名称),除此之外,原告还提交了其他证据吗?请原告按证据清单的顺序,陈述每一证据需要证明的内容。 开庭以前,本院已将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向被告进行了送达,被告收到了吗?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有无异议?对这些证据证明的内容有无异议? 开庭以前,被告是否向本院提交的证据? 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经合议庭评议后再作认定。 根据诉辩双方刚才的陈述,法庭认为有几个问题还需要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提出调查问题) 1、 2、 3、 (询问合议庭
6、成员有无其他问题) 法庭调查即将结束,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有无向法庭主张的其他事实?有无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问题? 被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有无向法庭主张的其他事实?有无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问题? 三、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调解 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1.原告有无辩论意见? 被告有无辩论意见? 如无新的辩论观点,法庭辩论将终结。 2.原告有无新的辩论观点? 被告有无新的辩论观点? 3.法庭辩论将终结。 原告有无最后陈述意见? 被告有无最后陈述意见? 4.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 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四、休庭或再次开庭当庭宣判 下面休庭二十分
7、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休庭期间,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的同志可以自由进出法庭。休庭。 现在继续开庭。 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审理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也作了最后陈述。休庭以后,合议庭三位法官根据本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本案的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现在宣布评议结果。 1、关于对本案证据的认定。(或合议庭决定,对证据的认定,在判决书中进行表述)。 2、关于本案合同的效力。 3、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 4、关于被告的答辩意见。 下面,我代表市中级人
8、民法院,对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进行口头宣判。全体起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宣读判决书) 刚才的宣判,原告听清没有?被告听清没有?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庭审笔录请双方当事人在闭庭后立即核对,也可以闭庭后五日内来本院核对。诉讼参与人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错误,可以申请补正,如没有就请逐页签字,并请留下联系电话。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在闭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请旁听的同志退庭。 请原告签字。 请被告签字。 请双方当事人退
9、庭。 (二)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 开庭时间:年月日 开庭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于,书记员。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林鹏,重庆百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告代理人已到庭。原告提供的证人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审判长,原告姓名等项 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林鹏,重庆百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10、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被告姓名等项 被告代理人的情况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 审判长:本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某与被告肖某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判长:本案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本案记录。 审判长: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是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
11、: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证据也应提共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 原告:宣读起诉书 审: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宣读答辩状 审: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 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 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 审:传证人到庭。办理证人具结书。证人姓名等项 证人:具体情况 审:证人陈述证人证言。 证人: 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 原告: 被告 审:
12、证人退庭。 审:被告方有无证局提交法庭?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审:现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原告: 原告代理人:念代理词 审:现在由被告方发言。 被告: 代理人:念代理词 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按诉讼请求判决。 被告: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不同意 审: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组织调解。 审:现在宣布休庭三十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15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案的裁判结果。 审:现在宣布休庭。 书记员:由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记员: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合议庭进行评议)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继续
13、开庭。本停在休庭期间,合议庭对本案本案了认真的评议,对本案的事实证据进行认定,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已经作出结论,现在宣判。()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宣读判决书, 本判决的判决书再闭庭后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完毕。 书记员:全体坐下。 审:原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原告: 审:被告对审判意见如何? 审:现在宣布闭庭。(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诉讼参与人退庭。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核对笔录签字: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签字: 年月日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无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或盖章的,记名情况附卷。 本文由重庆百晟律师事务所林鹏加工整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相互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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