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基坑监测方案大东关货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工程基坑监测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二月1、编制依据.12、工程概况.13、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24、沉降观测目的、原则及观测点布置.25、监测内容、项目及预警值.46、监测方法及精度.4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5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5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610、监测人员的配备.6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7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7附件一.9附图二.10一、编制依据1、大东关货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2、大东关货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施工组
2、织设计;3、大东关货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现行施工规范及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高层建筑砼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东关货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太原市龙城北部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山西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大
3、东关街以北,太铁佳苑以南,宝林寺及同蒲铁路以东,规划路以西,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6136,总建筑面积约为64170,包括1#楼地下1层,地上27/31层,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高度95.4m;2#楼地下1层,地上15层,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高度51.3m;3#楼地下1层,地上14层,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高度49.7m;换热站1层及部分商业2层楼,地下车库。本方案的沉降观测主要包括基坑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本方案为施工单位所进行基坑沉降监测。业主将委托有资质专业单位进行基坑沉降变形监测以及从基坑边缘向外基坑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形进行检测。三、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3.1岩土工程
4、条件:依据勘察报告,范围内场地组成岩性主要为杂填土、素填土、粉质粘土、粉土等组成。勘探深度范围内揭露场地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含水层为主要第层粉土、第层粉质粘土,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入渗补给及侧向径流补给。3.2周边环境:基坑南侧为大东关街,东侧为规划路,本工程地下室外墙线距道路边约6.5m;北侧为太铁佳园小区,高层建筑(25F-30F,有地下室,桩基础,基础标高为810.9),本工程地下室外墙线距太铁佳园围栏边最近处约5.0m,距太铁佳园地下车库外墙线约16.0m,距太铁佳园小区2#楼约26.0m;西侧为宝林寺,本工程地下室外墙线距宝林寺围墙最近处约7.0m。西面为同蒲铁路,贯穿山西省中部的南
5、北铁路干线,也是沟通晋陕两省的交通大动脉,经过8市31县市区,共有车站108处,为国家I级铁路干线。3.3该基坑支护:基坑南侧及东侧南部设计深度7.92m8.12m,基坑支护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加一排预应力锚索。基坑东侧中部设计深度7.22m;基坑支护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加一排预应力锚索;基坑东侧北部设计深度9.22m;基坑支护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加一道钢管支撑;基坑北侧东部设计深度10.22m;基坑支护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加一道钢管支撑;基坑北侧中部设计深度11.97m;基坑支护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加两排预应力锚索;基坑北侧西部设计深度12.42m;基坑支护采用双排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坑西侧
6、北部靠近1#楼部分设计深度7.92m;基坑支护采用自然放坡;基坑西侧靠近宝林寺部分设计深度7.92m;基坑支护采用双排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止水帷幕采用850三轴水泥搅拌桩,降水采用坑内管井降水,坑外回灌。四、沉降观测目的、原则及观测点布置4.1、沉降观测目的4.1.1根据监测结果,发现可能发生危险的先兆,判断工程的安全性,防止工程破坏事故的发生,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4.1.2以基坑监测的结果指导现场施工,进行信息化反馈优化设计,使设计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施工快捷;4.1.3为设计人员提供准确的现场监测结果使之与理论预测值相比较,用反分析法求得更准确的设计参数,修正理论公式,不断地修改和完善
7、原有的设计方案,以指导下阶段的施工,确保地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为其它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参考。4.1.4通过对基坑的现场监测,验证基坑工程保护方案的正确性,及时分析出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基坑工程、周边构筑物及周边环境的安全.4.2、编制原则4.2.1 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过程中,每个分步开挖的空间几何尺寸和开挖部分的无支撑暴露时间,与周围墙体、土体位移即三维空间的各种变化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就反映了基坑开挖中时空效应的规律。4.2.2 基坑开挖是基坑卸荷过程,由于卸荷而引起坑底土体产生以向上为主的位移,同时也引起围护墙在两侧压力差的作用下而产生的水平方向位移和因此产生的墙外侧
8、土体的位移。基坑变形包括围护墙的变形、坑底隆起及基坑周围地层移动等。本方案只进行围护墙竖向沉降观测及地下水位监测,监测能否满足施工、安全及规范要求。4.2.3加强监测工作可以可靠而合理地利用土体自身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控制土体位移的潜力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深基坑施工中是具有现实意义的。4.2.4基坑施工土体变形影响范围(一般约为2倍基坑开挖深度)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基坑本身及周边建筑物作为本工程监测及保护的对象。4.3、基坑监测点布置:详见附图二4.4、观测路线:依据标号顺序一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1形成
9、闭合环。五、监测内容、项目及预警值5.1根据规范规定及业主提供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本基坑工程的监测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業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曰、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开工前监测单位要收集基坑周边建筑、管线、道路等周边环境各监测对象的原始数据和使用观状等资料,进行现场测试取得有关资料,必要时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5.2施工单在施工,前要
10、认真了解周边地下管线设置情况,并在不受基坑变形影响的位置设置水准基点及变形监测基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妥善保护,并排专人巡查周边环境及地面变化。本工程设置3个水准点,分别布置在坚固不易破坏的马路牙子两个J2J3和西大门J1,形成闭合三角形.详见附图二.5.3施工单位监测点内容冠梁顶部竖向沉降的监测:在冠梁顶面基坑边设共20个位移监测点,在基坑施工期间进行沉降观测,控制沉降速率和累积变形量,保证基坑的安全。5.4地下水位监测:在降水井内-9.95处设置水位观测点,作为水位深度警戒值。监测水位变化。5.5基坑报警取值表:六、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6.1检测点布置及保护:1、布置:利用测区外的3个
11、基准高程控制点及测区内的20个监测点,对各段的监测点采用几何水准的方法进行监测。变形监测点分别设置在不易破坏冠梁顶端,用红油漆做醒目标志,1520m设置一点及转角处。位置详见附图二2、保护措施:深基坑四周监测点不得设置堆料场地,监测点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标牌,必要时设置钢管搭设硬防护。场内作业时保护好各导线测点、地表沉降、水位孔监测点,水位孔监测点顶部设防护盖,避免雨水进入影响观测结果。开挖作业时,保护好冠梁顶部各监测点,开挖监测点附近土方时,机械臂不得碰触监测点,并及时将散落在观测点的土方清理干净。6.2其测量方法如下:采用本工程沉降观测使用水准仪(DAL 32LB),水准尺采用铝合金标尺。观测
12、路线要求闭合,以保证测试数据的精确。6.3地下水位监测:下水位测量是采用大钢尺测量地下水为高程,即水深;在降水井口设置基准点,钢尺吊一重物下方,直至重物进入到水面以下,读取数值与钢尺被水浸湿线的差值。误差控制在1mm。七、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7.1根据设计要求,委托第三方的由第三方做具体方案。施工单位监测阶段为:从基坑降水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室回填完成。7.2检测时间:降水开始前每15d检测一次;降水开始4d检测一次,专人巡逻1次/8h(3次/日)。在基坑开挖期间:按每段的施工进度,当开挖5m时,每2天监测一次,专人巡逻1次/6h(4次/日);当开挖5m浇好底板时,每1天监测1次,专人巡逻1次/
13、3h(8次/日);当基础底板浇筑后14d内,每2天监测1次,专人巡逻1次/4h(6次/日);浇好底板14d后,每4d监测1次,专人巡逻1次/8h(3次/日)。基坑回填后停止监测。7.3监测频率可在上述基本次数基础上按监测结果及工程要求进行协调。八、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8.1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的控制要求。8.2异常情况监测: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下列一些异常情况,应加强监测。 (a)雨季:加强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必要时在土方开挖放坡面增设边坡位移监测点。 (b)围护渗漏:加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渗漏处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 (c)地面
14、裂缝:加强对裂缝处沉降监测、裂缝附近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d)监测数据持续报警:加强监测频率,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8.4应急预案(a)达到报警值的50%,在监测日报表上作预警记号,口头报告项目负责人员; (b)达到报警值的80%,除在监测日报表上作上预警记号外,由技术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c)达到报警值的100%时,除在监测日报表上作预警记号外,写出书面报告和建议外,应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调查,召开现场会议,研究应急措施。九、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9.1监测初始数据在设置观测点后观测2次记录作为参考值。每次观测都需对基准点校合。9.2本方案采用闭合环观测方法。9.3观
15、测数据不能随意涂改。9.4结合沉降观测特点,操作时采取固定仪器,固定人员,固定观测路线,固定观测时间,减少系统误差,增加各次观测成果的可比性。9.5每次观测后应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分析或复核,以保证观测数据可靠准确。9.6各监测项目变形量或测量值接近报警值时,及时报警,并提醒业主及有关单位注意。9.7监测数据的提交分日报表、月报表、最终监测报告;量测数据及时用微机整理,打印成表格一式两份在下一次量测前交给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分析使用,同时提交电子档监测记录。9.8对发现的异常现象及达到设计单位所定的预警指标时,可以先口头通告建设、监理等有关方面,当天随即及时提供整理完成的书面通告
16、并提交量测数据,以备有关方面采取工程抢险措施和处理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影响时参考使用。十、监测人员的配备10.1组织机构:本监测项目将设置管理,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岗位,由技术负责人对全面的负责,仪器设备,技术标准等问题负责。测量人员需持证上岗。所用仪器必须在校订合格期内。10.2设立“巡逻组”负责日常基坑周围及周边建筑物裂缝巡逻,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总工。10.3为确保基坑监测的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地为有关方面提供检测数据与信息,保证基坑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部组织了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开展监测工作,专人进行监测。十一、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11.1为了确保各项监测项目
17、的精度,投入的仪器必须在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内,并按规定内容检查标定其主要技术指标,仪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做记录归档。遇特殊情况(如受震、受损)随时检查、标定。不合格仪器坚决不能投入使用。11.2仪器设备:水准仪、大钢尺。十二、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12.1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12.1.1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12.1.2加强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2.1.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分工明确,不准串岗操作;强调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时刻注意空中、脚下,不得在天吊、塔吊的吊物下通过,注意脚下安全;在基坑边缘行走时,如无防护栏则应佩戴安全带,确保监测
18、人员的安全。12.1.4仪器设备进入工地后,监测人员不得离开仪器,确保仪器的安全。12.1.5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12.1.6项目负责人定期对安全进行检查,安全部不定期对安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责命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不得进行监测工作。12.1.7文明生产(a)遵守现场文明生产的有关要求;(b)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相关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工作,确保施工正常进行。12.2质量保证12.2.1监测方案需经有关单位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才可执行。12.2.2仪器设备应经计量部门检定。12.2.3监测过程中,从测点埋设及保护、测线布置、原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成果提交等所有过程严格
19、遵守国家各项技术规程、规范。12.2.4监测报表提交前,需经现场监测人员应自检,项目负责人复检,检核无误方可提交。12.2.5监测工作期间,现场应有人值班,配合施工进度。12.2.6现场实际负责监测工作实施的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质。12.2.7准时参加工地各项会议,积极加强与各参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12.3监测工作管理制度12.3.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岗位责任制;12.3.2项目部每月对监测技术人员以及巡逻人员进行一次内务学习。12.3.3各部门之间必须加强团结、互相配合,提高办事工作效率,以促进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12.3.4监测人员监测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a)服从工作分工与安排;(b)认真做好各项目的监测工作,按时完成任务;(c)原始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准确,必须妥善使用仪器设备;(d)尊重监测过程中所接触的有关单位人员,秉公办事,礼貌待人附图一 施工监测(控制)流程附图二: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