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市宜阳县华山医院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洛阳市宜阳县华山医院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 1、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工程款在四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2、 本合同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 主管部门批准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3、 本合同丙方主要为甲乙两方提供咨询、组织、协调及监督服务。4、 本合同解释权归宜阳县华山医院所有。粘帖印花税票处法人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 身份证号
2、: 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 。1.4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1) 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2) 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3) 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1.5工程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6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若变更施工内
3、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 GB 50096 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 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 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 GB 50325 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2.3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V”或填写其它标准) :(1) GB/T 18883 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 否 执行;(2) 。第三条甲方责任3.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
4、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 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 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 施工说明文件 份。3.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 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3.3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3.4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1)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
5、楼地面荷载。(4)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5) 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3.5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 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 由房管部门批准。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 工作。3.7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 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第四条乙方责任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
6、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4.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 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4.4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 做好各项质量 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 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4.5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
7、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2) 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3)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 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4)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5)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 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 费用。4.6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 %,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 。乙 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4.7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
8、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 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 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 %,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工程变更5.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 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 用。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 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及工期,同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 (以 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 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同 意后,其对应
9、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第六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 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是竣工结算和 工期调整的依据。6.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6.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6.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6.4因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 相应顺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7.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
10、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 材料验收;(2)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3) 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4) 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7.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 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 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 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7.3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
11、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 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 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7.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 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 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7.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7.6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7.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
12、为 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详见附件 1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第八条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8.1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批次付款时间付款比例备注第一次%如提前完工,甲方应相 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 项。保修期满,付清尾 款。第二次%8.2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工程确认(阶段验收)及提款要求后,甲方应在三 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 具同意提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 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8.3除尾
13、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 12:河南省室内装饰装 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8.4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帐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 拨手续费用由 方支付。第九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9.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 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9.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 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
14、 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 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9.3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9.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 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 有关防火设计规范。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
15、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 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10.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 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11.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1.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 造成的损失。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 分之 的违约金。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12.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
16、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1) 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13.1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 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13.2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 方暂时停工,乙方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合同约定返工,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 乙方有权中止合同。13.3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 匙交还给甲方。13.4其它补充约定
17、:(1) 0(2) 。第十四条 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 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 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4.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14.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 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序号施工项目居室一2 m居室二2 m居室三2 m居室四2 m门厅2 m厨房2 m卫生间一2 m卫
18、生间二2 m2 m台日、顶棚1.涂料2.乳胶漆3.吊顶4.顶纸5.灯池6.塑料板7.8.9.10.颜色、地面1.通体砖2.釉面砖3.木地板4.花岗岩5.地毯6.7.8.9.10.颜色、墙面1.涂料2.乳胶漆3.壁纸4.软包5.壁板6.大理石7.瓷砖8.9.10.颜色四饰 装 修 做 法1.涂料2.塑料墙裙3.木踢脚4.砖踢脚5.塑料踢脚6.窗帘盒7.暖气罩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续)序号施工项目居室一2 m居室二2 m居室三2 m居室四2 m门厅2 m厨房2 m卫生间一2 m卫生间二2 m2 台m阳四、装 饰 装 修 做 法( 续)8.木质阴脚线9.石膏阴脚线10.包门套11.
19、包窗套12.包门13.现制门14.现制窗15.现制吊柜16.现制地柜17.现制落地柜18.包管道19.暖气移位20.管道改线21.供电改线22.作防水23.灯具安装24.洁具安装25.抽油机安装26.排风扇安装27.热水器安装28.洗手盆安装29.洗菜池安装30.拖布池安装31.防盗门安装32.铝合金安装33.挂镜线34.饰物、镜子35.36.37.38.39.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序计量工程项目及做法工程量号单位注:详明的设计文件可另附页。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序号材料 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质量 等级单价单位数 量总金额供应 时间送达地占八、备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序 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 位数 量供应 时间送达地点备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序号材料 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质量 等级单价单位数 量总金额供应 时间送达地占八、备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序 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 位数 量供应 时间送达地点备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序 号项 目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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