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审批登记表附件:编号: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审批登记表举 办 者:培训机构名称:申 请 日 期:受 理 日 期:填 表 须 知一、本表(含相关材料)应报一式三份,所有内容须真实无误。二、本表填写内容字迹要清晰、工整,若手写,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四、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五、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每个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填写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或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另外还必须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六、申请者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七、培训机构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县教育局,一份送县民政
2、局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退举办者。一、简 况 表举办者(单位或个人,联合办学按主次分别填写)联系电话培训机构名称培训机构详细地址培训机构前身原审批机关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资金(万元)拟任校长姓名联系电话培训机构性质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范围招生对象(业务)主管机关二、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个人独资举办者免填)申请办学单位名称法人证书(执照)编号地 址电 话邮 编法定代表人职 务电 话注册资金(万元)账户资金(万元)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电 话申办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三、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法人单位独资举办者免填)姓 名性 别民 族照片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技术职称本人签名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邮编电 话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电 话个人资产总额(万元)银行账户资金(万元)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四、拟办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