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单位: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被评价单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09月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尤振咨字2020第0026号一、项目概述(一)项目立项背景为了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缓解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要求,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青岛市财政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投入。(二)项目预算和工作内容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涉及四个二级资金,分别为:(1)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及后期维护管理支出等资金,涉及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2)
2、棚户区改造资金,涉及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高新区、胶州市;(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涉及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4)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涉及城阳区。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际下达预算139029.83万元,调整后预算资金138473.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242万元,市本级资金83231.91万元。调整后预算资金138473.91万元,包括: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及后期维护管理支出等资金25133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25133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1118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132万元,市本级资金5770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
3、2万元,市本级资金391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8万元。(三)预期绩效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的目标是:(1)通过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及后期维护管理支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缓解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2)通过棚户区改造使居民的住房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住房条件得到彻底改善;(3)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对城镇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增强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要求,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4)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改善农村贫困人员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四)项目组织管理
4、 1、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及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公租房住房补贴的审核及发放、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以及保障性住房后期维护管理支出工作。2、青岛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及各区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会同各个街道和村镇负责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及后期管理工作。(五)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际下达预算139029.83万元,调整后预算资金138473.91万元,实际资金执行金额138473.91万元,实际执行率100%。二、绩效评价情况(一)评价方法采取以目标为导向的,基于证据分析的目标比较法,通过设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对项目的
5、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进行比较,量化反映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支出绩效。(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建立指标体系。赋值分别是:项目决策赋值20分,项目管理过程赋值20分,项目产出赋值35分,项目效益赋值25分。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各个环节再进一步细化分值。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一)评价结论评价认为,该项目目标明确,管理执行较规范。本项目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基本按照预算执行,达到预定目标。本项目绩效评分最终得分83.25分,综合评分为良好。(二)绩效分析1、项目决策情况通过检查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
6、批文件,包括立项审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预算、项目决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得知,各个项目部门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资金投入预算具有科学性,资金分配基本合理。 本项标准分值20分,实际得分是16分。2、项目过程管理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青岛市财政局支出预算金额为138473.91万元,具体为:(1)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及后期维护管理支出等资金25133.91万元,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10855.10万元、保障性住房后期维护管理支出4011.93万元、住房管理工作经费1692.88万元(其中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6.07万元)、
7、公租房租赁补贴8574万元;(2)棚户区改造资金111839万元;(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93万元;(4)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08万元。2019年度实际支出资金138473.91万元。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通过各区市相关部门报送资金使用台账、资金拨付凭证以及各市区报送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和实施情况表、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完成情况表、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完成情况表、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完成情况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分析,2019年专项资金全部到位,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是各区市在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和手续上存在差
8、异。本项标准分值20分,实际得分是13.5分。3、项目产出情况2019年青岛市公租房租赁补贴预算新增租赁补贴5000户,2019年度实际新增租赁补贴5785户,新增租赁补贴户数目标完成率115%; 2019年预算配租公租房150套,2019年实际配租公租房套284套,配租公租房目标完成率189%;2019年预算销售经济适用房销售190套,2019年实际销售经济适用房254套,销售经济适用房绩效目标完成率134%;2019年预算保障性住房后期维护管理支出中的物业费补贴按市内三区实际接管公租房面积1430433.47平方米和补贴标准发放,绩效考核时物业费补贴发放完成率100%;2019年预算棚户区
9、改造28598套,2019年实际开工28598户,棚户区改造目标完成率100%;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申报489户,2019年按实际申报户数和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目标完成率100%;2019年预算老旧小区改造292户,2019年按实际改造完成户数292户,截止2019年末,城阳区未对老旧小区项目完工进度和完工情况进行评估和检验;2019年青岛市衡阳路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确定建设主体,但未能在本年度及时开工。通过对各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调查、电话访问及查看其他相关资料,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符合标准,资金及时发放,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及产出成本问题。本项标准
10、分值25分,实际得分是18.75分。4、项目效益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效益指标均完成。(1)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解决了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获得广大居民的一直好评。绩效评价期间,我们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考察等形式随机对享受到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补贴的居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访问,调查结果满意度为98%。(2)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公租房的建设、棚户区旧村拆迁改造都加速了房地产企业的发展。(3)保障性安居工程形成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保障安居工程不仅是青岛市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一项长期任务。尤其2019年,青岛市住建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
11、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通知(青建房字20193号,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的收入条件由现行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10元(含)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含),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申请补贴的范围,对促进青岛市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本项标准分值35分,实际得分是35分。(三)项目主要成效通过实施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极大地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改变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品味,增强了城市竞争力和居民的幸福指数。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经验与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规范财务管理,发挥资金效益。为管理好专项资金、
12、确保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审批手续、项目资金由专人、专账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流程。3、严格进行项目公示,确保各项目公平、公正的进行。四、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级指标存在问题,部分指标不能与资金量相匹配。2、部分资金拨付依据不充分,专项资金拨付、管理、核算不规范。3、公租房配置数量较低,2019年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居民已超过2万户,但实际分配的公租房仅为284套,公租房配置率较低。4、专项资金存在闲置(1)公租房租赁补贴2019年公共租赁补贴拨付8574万元,其中青岛市北区财政局5509.00
13、万元、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1253.00万元、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1812.00万元。截止2019年底公租房租赁补贴结余3782.55万元,其中市北财政局结余2531.46万元,市南财政局结余546.91万元,李沧财政局704.18万元。(2)棚户区改造资金2019年城阳区收到棚户区改造资金10230.50万元,其中2019年支付6253万元,2020年3月支付3977.50万元。部分专项资金存在跨年度支付现象。五、意见建议1、建立具有项目特色的指标评价体系。保障性安居工程各个项目的实施在各市区存在差异,各市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符合的指标体系,确保指标值与预算相对应。2、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预算批复与实际使用相匹配。3、加快公租房建设,增加对公租房的配置数量。4、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实用效率。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青岛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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