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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可编辑版.docx

1、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可编辑版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今年,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云南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现将1-10月我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一、积极行动,推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我省在过去两年开展“诚信广告”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初,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

2、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第215号)精神,及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X年1月26日召开云南省“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号召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坚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这一阶段的具体做法有:(一)建立联合行动制度。各地工商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分地州还把商广、公平交易、法制、市场、经检、消保等处(科)室作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工商系统内部其他处(科)室联合行动、统一部署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

3、动。(二)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重点整治、重点规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州、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三种商品或服务、以及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规范。(三)建立案件随查随报制度。要求凡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以及群众投诉案件,都要及时上报,随查随报。案件办结后必须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上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四)联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局联合当地药监、卫生部门在一季度开展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

4、过各部门统一协调、密切联合、形成合力,对药品、医疗服务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五)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根据日常监测和检查的情况,对辖区内广告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界定距离、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效能”的原则,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曲靖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在曲靖市广告行业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市场退出机制量化考核的通知,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并实行百分制考核。(七)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加强自律。积极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配合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全体会员遵守承诺,开展自检、自查、自行整改,

5、并提交自检自查报告,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广告市场。二、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六月份,在已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我省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重点整治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积极行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一个部、办、署、局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5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

6、云南实际情况,及时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59号),及时联系省级十个部、办、厅、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和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和整治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齐抓共管。1、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对策,有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六月二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十个部、办、厅、局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等十个部门参加的整

7、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落实、信息沟通、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明确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page治工作的重点,并确定了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出证审批形式,强化综合管理的力度。九月二十二日,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总结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后三个月的整治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了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意见,并以联席会议十一个成员单位的名义下发,在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力度。2、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整

8、治工作党委宣传部门将规范新闻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列入“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要求各媒介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新闻媒体,实施告诫,督促其进行整改。新闻出版部门从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的自律意识出发,强化对报刊出版物的管理,将报媒广告违法情况列入“报刊负责人通报会”,对报媒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督促整改,并对个别违法突出的报媒实施诫勉谈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批出证关,加大对审批内容的监测工作,对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9、并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主的管理。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密切,共同开展整治工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广告发布的管理,并且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纳入行风评议的范围,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广播电视媒体广告守法经营情况的意见,督促广播电视媒体加强对广告发布内容的审查。通信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全省的整治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公示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来,扩大了社会影响。(三)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六月二日联席会议通过云南省开

10、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我局于六月二日及时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要求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要提高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二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与各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各州、市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联合行动方案;三是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行动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充分调动、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法制、公平交易、市场管理、消保和工商所的力量,联合行

11、动,共同打击,把整治行动落到实处。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职能到位,突出“四抓”,推动全省整治行动在开展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做法就是“四抓”,通过“四抓”推动全省的整治工作。(一)抓面上的整体推进。为了推动全省面上整治工作的开展,我们除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外,积极向省人大汇报我省广告法的执行情况和广告市场整治情况,重点做了以下工作:1、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告监管工作,对全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省工商局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对我省广告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

12、组在梁公卿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昆明市等重点地区广告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省工商局分管副局长赵健就我省近年来广告法的执行情况和广告市场的整治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梁公卿副主任等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对我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引起了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视,加强了对广告监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通过检查,对广告法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提出对广告法的修改意见后报省人大,对进一步促进广告监管执法到位起了积极的作用。2、促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实施媒介指定管理。为推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加强对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于今年四月,将

13、省属的80家报纸、期刊的广告发布活动分别指定给昆明市及四城区工商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实施指定管理,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3、加强舆论宣传,在省属主要媒体上强势发布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的要求,云南省工商局立即在省属主要媒体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集中时间、强势力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共计28次。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广告宣传,并针对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纠自查。通告发布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广大人民群众情绪高涨,积极参与到整治

14、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纷纷向各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虚假违法广告,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在社会舆论监督的压力下,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也积极行动起来,纷纷表示要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出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积极进行整改,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如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动组织召开“医疗广告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工商局和省卫生厅领导就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向参会的40家医疗机构进行传达,并就医疗广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问话和答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4、加强部门间相互联系,及时总结整

15、治工作,及时印发简报,指导全省开展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与其他部门、媒体之间进一步加强了联系沟通,省工商局领导和广告处负责人经常到有关厅局走访听取意见,协调工作,研究如何共同搞好整治工作。对各部门及各地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还编印了简报进行交流。截止十月底,已印发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简报十期,及时反映全省各地各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进展情况,介绍各地有效的经验和整治措施,推动面上的整治工作。(二)抓统一执法。1、强化广告的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省工商部门及时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有关处(科)室,尤其是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力量,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严格按

16、照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工商广发6号)的精神,加强对报纸、期刊广告的日监测和检查,抓住重点媒介和典型的违法广告,从严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了虚假违法广告。1-10月份全省共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五类广告68162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10496条次,违法率为15.40。其中,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广告8816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16条次,违法率为6.99;监测和检查药品广告16321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201X条次,违法率为132;监测和检查医疗广告3745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7700条次

17、,违法率为20.56;监测和检查化妆品广告300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130条次,违法率为4.32;监测和检查美容广告255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39条次,违法率为1.52。对违法广告,限期整改9331条次,责令停止(或暂停)发布309件,查处案件856件,罚没金额共计109.24万元。收缴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五类印刷品广告116.49万份。曝光广告案件11件,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103件。2、强化对全省各地的报纸、电视广告的抽查。在整治行动中,省工商局每季度对全省各地的报纸、电视的广告实施抽查,对查出的问题统一处罚尺度和处罚标准实施通报查处。一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

18、2994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527条次,违法率为17.60;二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4762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1040条次,违法率为21.84;三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18353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709条次,违法率为3.86。其中,保健食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3.09,分别比一、二季度下降14.24和19.99;药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14.83,比一、二季度下降36.5和39.76;医疗广告三季度违法率31.57,比一、二季度下降34.21和23.63;化妆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7.39,比二季度下降4.77;美容广告三季度违法率7.32,比二季度下降17.68。广告

19、整体违法率成下降趋势。对查出的违法广告,均已责成各州、市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3、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形式,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目前医疗、药品等广告的审批证明过于格式化,难以满足广告市场需要的情况,采取措施,建议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机关积极应对,并在六月二日召开的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药品广告的出证审批工作:一是从201X年六月十五日起,审批的广告应是待发布的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的样稿(样带);六月十五日前已审批的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原已审批的内容发布,发布至期满失效。二是对已审批的医疗、

20、药品广告,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电子政务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方便查询。三是对违反法律法规发布的虚假医疗、药品广告,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广告的审批申请。(三)抓重点城市、重点媒介和重点行业。针对昆明市场上媒介多、广告发布量大、违法广告集中的特点,我局根据广告发布量及违法量的高低,确定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个报媒作为监测和规范的重点,实行零距离监管。1、定期召开监管情况通报会,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要求春城晚报等四个媒体及其主要代理公司每周四下午必须参加由省工商局召开的省、市部分平面媒体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通报会对四个媒体一周

21、的广告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其中重点通报严重违法广告及其违法表现,并对这些违法广告进行查处。通报会由专人作会议纪要,要求参会媒体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后严格按照会议纪要配合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分别进行纠正、停止发布和接受处罚。会上还作出审查提示,提示下周广告监测重点,要求各媒体针对广告监测重点,及时进行自查自纠。自五月二十六日以来,已经召开十二次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共通报了166种严重违法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广告,并对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责令纠正45件,责令停止发布70件,简易处罚或立案查处85件,罚没款共计259600元。2、针对突发事件,进行动态跟踪、集中检查。针对

22、八月份昆明市场四份主要报纸违法广告有所反弹的现象,以及群众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并邮寄30多斤违法广告报样的情况,省工商局及时组织昆明市及四区工商局对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份报纸开展动态跟踪为期一周的检查,春城晚报等四家媒介分别派人参加了此次集中检查。整合力量,集中检查,强化统一执法。采取联合交叉检查的方式,一是邀请媒介单位和工商部门共同检查,共同创造统一的、公平的执法环境,防止相互攀比;二是省、市、区三级工商局整合力量,加大处罚力度,坚持统一的执法和公平的裁决,对监管的媒体施行分组交叉检查;三是结合实际学习法律法规。在检查中,媒介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对违法广

23、告的识别,促进了媒介单位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和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及时控制违法广告。动态跟踪检查采取当天检查当天通报的方式,及时将当天查出的违法广告、四份报纸的广告违法率、以及对违法广告的处理意见予以通报,并对典型违法广告加以分析和讲解,要求媒介单位对一般违法广告及时进行整改,对禁止发布的违法广告立即停止发布,对严重违法广告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通过检查,春城晚报等四份报纸在保持广告发布量的基础上,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3、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行政告诫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广告的监管。一是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昆明市工商局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作为

24、监管重点,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强昆明市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医疗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根据药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次数、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危害后果、行政处罚及认识态度等因素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违法广告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建立行政告诫制度。昆明市工商局根据每月昆明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统计,对医疗机构月度违法率进行排名,对排名前十位的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告诫。九月十三日,召开了第一次行政告诫会,对昆明市12家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告诫。中国工商报在九月二十一日第一版以“惩戒结合受欢迎,不触红线有出路昆明市工商局召开医疗机构行政告诫会

25、”进行了报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等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社会反映较好,使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违法率得到明显下降。(四)抓重点的违法广告。建立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对重点违法广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告。1、建立典型违法广告社会通报制度: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曝光,提请消费者识别,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在云南红盾信息网上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截止10月份,已发布两次违法广告公告,涉及违法药品(含非药品)广告89种;二是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以及手机短信息发布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公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21种。三是建立广告预警系统。临

26、沧市工商局投资开发建立了广告预警系统,对发现、查处的违法广告,利用预警系统进行公告。2、建立典型违法广告内部通报制度:通过工商系统内网,及时向全省通报典型违法广告,形成全省联合整治机制,在全省范围内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截止十月份,已向全省通报典型违法广告4次,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26条。3、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建立撤销违法药品、医疗广告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制度。对违法严重、屡禁不止的药品、医疗广告,由省工商局分别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撤销其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截止10月份,省工商局已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复方雪参胶囊”等15个药品的广告审查批准

27、文号。同时已准备提请省卫生厅撤销一批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四、取得的主要成果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省工商干部的辛勤工作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广告违法率呈现整体下降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提高,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认识。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有了提高,自觉采取行动支持整治工作。如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在全台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主动把有问题广告撤下来;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对广告主的法

28、律法规宣传工作;昆明市工商局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责令其下柜;昆明市民向工商部门积极举报违法广告等等。二是虚假违法广告得到一定控制。自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报纸、电视、电台、期刊广告违法率逐渐下降,违法广告得到一定控制。表现在:广告总体违法率有所下降。一季度共监测广告61152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03条次,违法率为0.99。二季度共监测广告9868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4546条次,违法率为4.61。三季度共监测广告20418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5672条次,违法率为78。重点广告违法率有所下降。药品广告:一季度违法率4.35,二季度违法率16.15,三季度违

29、法率20.08。医疗广告:一季度违法率3.91,二季度违法率31.06,三季度违法率24.73,比二季度下降6.33个百分点。保健食品:一季度违法率6.51,二季度违法率26.92,三季度违法率20.14,比二季度下降6.78个百分点。化妆品:一季度违法率0.96,二季度违法率7.65,三季度违法率5.43,比二季度下降22个百分点。三是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相关制度。通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与广告市场监管相关的制度也正在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互协调配合、支持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对昆明市场主要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测情况实施每周通报制度;对多次违法的虚假违法广告,通

30、过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让老百姓知道,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制度等正逐步建立和完善。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经过十个月的努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广告市场违法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是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我们做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的主要问题是:(一)认识未完全到位,广告违法率时有反弹少数广告经营主体对整治工作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媒介之间相互攀比,出现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一些媒体为完成经营任务,放宽审查标准,违法广告时常出现反弹,影响到整个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媒介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现行广告管理法规

31、体系存在缺陷一是广告监管法规过于原则。有很多规范广告行为的条款,但无对违反规范行为的处罚条款。二是对一些特殊商品或服务广告,如保健用品、消毒用品等缺乏原则性、规范性和限制性的要求,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这给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三是现行广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庞杂,容易造成执法不统一的问题。四是对虚假广告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在执法中难以准确把握。(三)广告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不够1、广告监管制度不完善一是广告监管涉及很多行政管理部门,目前的监管体系对很好地发挥各方面共同参与监管的作用不够,难以完全监管到位。二是媒体对整个广告业的规范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但

32、是由于其特殊地位和体制特点,往往容易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违法广告屡禁不止,时有反弹。三是虚假违法广告的来源是广告主,现行法规和监管制度对广告主处罚偏轻,造成广告主不惜出钱做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公司、媒体受利益驱使不严格把关,政府部门忙于审批、监测、查处,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的局面,必须尽快堵住源头。2、广告监管手段不够一是随着广告市场的不断发展,高新科技广泛应用于广告领域,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装备、人员素质、机构等都难以适应广告业的发展。二是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手段,如暂扣、收缴、清除与违法广告有关的物品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实施重处的手段。六、意见和建议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将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入地开展下去,建议:1、加强立法工作。抓紧修改广告法,扩大调整范围、完善监管手段、细化条款、增强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重对虚假违法广告主的处罚力度。2、完善特殊商品广告的发布标准和虚假广告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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