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1.针对商品价格违法事件频繁发生的状况,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决定在全国统一开通价格举报电话“12358”。全国开通价格举报电话,政府运用的宏观调控手段是( )。A.经济手段B.舆论手段C.行政手段D.法律手段1.答案:C解析: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是指政府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在全国开通举报电话的行为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故正确答案为C。2.财政政策,是指政府根据既定目标,通过财政收支的变动以影响宏观经济水平的经济政策,当通货膨胀出现的时候,紧缩性财政政策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以下属于
2、紧缩性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的是( )。A.提高政府转移支付水平,增加社会福利费用B.增加税收,以降低企业的投资能力和个人的投资热情,并抑制总需求的膨胀C.发行公债以减少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D.削减政府预算,限制公共事业投资,以此来减少政府支出2.答案:BCD解析:紧缩性财政政策,是指当总支出过多,价格水平持续上涨时,减少政府支出,增加政府收入,从而抑制总支出。当财政向银行透支,引发赤字财政型通货膨胀时,需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来抑制,其主要手段有:第一,削减政府预算,限制公共事业投资。这一措施的目的在于减少政府支出,减少财政赤字。第二,降低政府转移支付水平,减少社会福利费用。第三,增加税收。增税以后,
3、企业与个人收入减少,从而投资减少,政府赤字亦减少,最终控制总需求的膨胀。第四,发行公债。国家向企业与个人发行公债,既可减少财政赤字,又可减轻市场压力。通过上述措施,可以直接从限制支出,减少需求等方面来减轻通货膨胀压力弥补通货膨胀缺口。故正确答案为B、C、D,A项增加社会福利不属于紧缩。3.社保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构成,它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和其他社会保障需要。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保基金的来源是( )。A.中央财政预算拨款B.彩票公益金C.个人投资D.国有股减持3.答案:ABD解析:全国社保基金资金的主要来源有中央财政预算拨
4、款、中央财政拨入彩票公益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划入资金或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等。个人投资不是社保基金的来源。故正确答案为A、B、D。4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开局年。中央已经连续出台了5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加快农业发展方式,增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优势,要着重考虑( )。A.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培植产业发展优势B.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培植规模经营新优势C.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培植市场竞争新优势D.深化产业化经营,培植龙头企业群发展新优势4.答案:ABCD解析:对于
5、农业发展,只要是科学的实际的,能够加快农业发展方式,增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优势,不管是从产业发展、规模经营、市场竞争和产业化经营还是其他方面都是正确的,因此正确答案为A、B、C、D 5.国家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 )。A.收费收入B.税收C.国有资产收益D.债务收入5.答案:B解析: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故正确答案为B。1.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当( )时,可以延期审理。A.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逃匿至外地下落不明B.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有严重分歧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
6、到庭D.公诉人与辩护律师意见尖锐对立1.答案:C解析:延期审理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决定开庭审理或者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在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2.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A.马某被判拘役,其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B.周某被判无期徒刑,在狱
7、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C.刘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D.韩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其声称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2.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故正确答案为C。本题相关知识点: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
8、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无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3.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A.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B.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C.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
9、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D.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3.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选项中赵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C。A选项“女儿读小学”、B选项“生活不能自理”、D选项“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都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4.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 )。A.尊重和保障人权B.保护公
10、民的人身权利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D.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4.答案:A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5.在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中,侦查人员搜集了大量的证据。下列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脚印B.铁棒C.匕首D.口供5
11、.答案:D解析:直接证据是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有无的证据,不需要其他辅助条件。只有口供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D。1.公务员回避的范围不包括( )。A.夫妻关系B.直系血亲关系C.四代以内旁系血亲D.近姻亲关系1.答案:C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四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在范围内,故本题选C。2.下列选项中,属于领导职务的是( )。A.直辖市市长B.乡长C.局级调研员D.司长2.答案:ABD解析:我国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在省部级以上不设置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由高
12、至低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晋升非领导职务的条件(一)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二)副巡视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三)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四)副调研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五)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六)副主任科员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七)科员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故正确答案为A、B、D3.下面哪种社会关系,公务员可以不用回避?A.夫妻B.密友C.甥子女D.祖父母3.答案:B解析:任职回避,又称职务
13、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任职回避亲属范围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故正确答案为B。本题相关知识点: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4.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相比,“职位分类”的特点是( )。A.以“人”为中心,分类简单,重视
14、公务员的人品条件和学历、资历B.以“事”为中心,分类详尽,重视职位工作和公务员个人的专长,官职与官阶合一C.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官职与级别相对分离D.突出对公务员的品级、官阶的区分,公务员队伍组织严密、等级分明4.答案:B解析:世界各国人事分类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以“人”为标准,即品位分类。其主要依据是公务员的个人素质(资历、学历)和身份(官位高低)。二是以“事”为标准,即职位分类。其主要依据是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在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行类等类别。故正确答案为B。5.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具
15、备被辞退的条件是( )。A.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B.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C.旷工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D.因单位调整需要缩减编制员额的5.答案:AD解析: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可见,只有在年度考
16、核中被确定不称职只有连续两年时,才能予以辞退;因单位调整需要要缩减编制员额的,只有当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才能予以辞退,所以,A、D两项不符合辞退条件。故正确答案为A、D。注:根据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新出台的公务员法所规定的予以辞退情形与原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一致。1同一财产上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的,就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B.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
17、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C.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D.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1.答案:ABCD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1.抵押合同是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抵押合同均没有办理登记的,则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按债权比例清偿;第二,
18、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这时如果抵押物的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第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并存的抵押权中,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故正确答案为A、B、C、D。2.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于人的原因引起的,则( )。A.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B.由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C.由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D.由受有损失的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2.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
19、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3.某制币厂为纪念奥运会特制纪念金币若干枚,每枚售价20088.8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念币系纯金制造;(2)纪念币数量仅有2008枚。后经证实,该纪念币系金铜合金;纪念币数量为20000枚。为此,购买者与该制币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D.按有效合同处理3.答案:B解析:题目中制币厂采用隐
20、瞒事实和欺骗的手段销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属于明显欺诈行为。我国民法对此规定,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享有撤销权。故正确答案为B。4.监护是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专人以保护和管理其人身和财产利益的法律制度。下列关于监护人职责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B.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C.承担被监护人毁坏他人财物的刑事法律责任D.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赔偿责任4.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监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C。5.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
21、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
22、承担民事责任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5.答案: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了对乙相邻权的侵犯。在危及乙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可以根据紧急避险的规定砍掉树枝。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C项说法有误,树木及树枝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甲的。故正确答案为A。本题相关知识点: 民法通则第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
23、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民通意见第156条: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1 甲于夜晚在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正常驾驶时,乙翻越护栏横穿公路,被甲撞死,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中,不应作为交警认定依据的是( )。A.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B.甲的行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缺乏交通肇事的客观要件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D.甲对乙的死亡没有罪过1.答案:A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
24、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题中甲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法规,所以对乙的死亡不存在过错,属于人的意志以外的事件,但是不存在过错和不存在因果关系是不同的概念,乙的死亡是由甲的行为引起的,认为他们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因此正确答案为A。2.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性质上的表述错误的是()。A.有法人资格B.没有法人资格C.规模较大的具有法人资格D.经过有关的政府部门批准,可以具有法人
25、资格2.答案:ACD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相同,均为个人投资、个人经营,无关规模,均无法人资格。选项ACD表述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CD。3.安全生产法规定,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中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负责人B.所在行政区域地方政府的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C.所在行政区地方政府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D.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26、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故正确答案为D。4.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14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20周岁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自然人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已满14周岁。故正确答案为A。5.甲借用乙的营业执照销售商品,消费者丙从甲雇佣的营业员丁处购买商品时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丙就其损失请求赔偿的对象是( )。A.只能是甲B.只能是乙C.只能是丁D.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本题中甲是营业执照的使用者,
27、乙是营业执照的持有人,故选D1.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A.一审法院B.二审法院C.监狱D.公安机关2.下列不属于累犯的法律后果的是( )。A.应当从重处罚B.不得适用缓刑C.不得适用假释D.不得减刑3.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服刑期间( )。A.没有选举权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C.可以行使选举权D.暂时被停止行使选举权4.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在犯罪过程
28、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5.赵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他在病发时手持利器将王某逼至一间旧房子,王某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向赵某扔了一块砖头,导致赵某头部受伤。王某的这种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伤害D.紧急避险1.答案:A解析:对于刑罚的执行机关可作以下记忆: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由未成年管教所执行;罚金由原审法院执行(可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没收财产由原审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
29、行);监外执行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缓刑考验期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假释考验期由公安机关监督。据此,罚金由原审法院执行,故正确答案为A。2.答案:D解析: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对累犯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30、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故累犯的法律后果不包括不得减刑,正确答案为D。3.答案:C解析:刑法的司法解释对剥夺政治权做出过明确:1.选举与被选举权;2.言论自由;3.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权利;4.担任企事业单位职务的权利。本题目探讨选举权,因此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A、D错误,而保留选举权意味着无需批准即可使用,所以C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4.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31、:A解析:王某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不属于故意伤害,所以C项错误;因赵某手持利器,或对王某造成重大伤害,所以王某扔砖头的做法未超过必要限度,所以不构成防卫过当,故B项错误。因王某行为只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没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所以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紧急避险,D错误,A正确。故正确答案为A。1.2006年6月15日,某铅锌矿出现轻微透水,井下作业工人自行撤到地面上。矿长魏某得知后未对透水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强令工人继续下井开采,并威胁说如不下井马上开除。当值的六十余位工人被迫下井,三小时后井下大量透水,致使25位矿工身亡。魏某的行为构成的是( )。A.玩忽职守罪B.重大责任事故罪C.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2.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罪犯不得假释的是:( )A.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B.乙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C.丙犯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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