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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docx

1、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 (作者:_单位: _邮编: _) 一 前面着重阐述的是个别物品的价值问题,就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着重阐述个别物品的价值问题那样(到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则着重阐述社会生产整体上的价值问题)。个别物品的价值问题,首先表现为个别物品所遵循的价值规律,这个规律的基本点就是等价交换,即两个物品以相等的价值互相交换。而这种等价交换又表现为价格与价值的相符;在此,价值表现为价格,价格由价值决定。但是,价值规律容许价格绕价值上下波动。价值规律对价格的制约作用不是对“价格等于价值”的静态制约,而是对价格绕价值上下波动的牵引力的制约。这种制约力表现在:价格离开价值的程度越

2、大,价值对价格的牵引力就越大,相反,价格离开价值的程度越小,价值对价格的牵引力也就越小;当价格完全等于价值时,已看不到价值对价格的牵引力。这种情况就象地球对地球物体的引力作用那样,离地球中心越远,物体所感受到地球的引力也就越大(这表现为物体由高空落下所产生的力量势能越强);相反,如果物体处于地球的中心,则它将不会“感受到”地球的任何引力的作用。在此,价值对价格的制约作用也表现为类似的情况。许多人不理解”价格偏离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必定表现出来的情况,总认为价格必须要不折不扣地与价值完全而静态地相符,否则价值规律便不成立。这是没有辩证运动观念的表现。 本书前面除了论述价值规律外,还论述了价值

3、规律的一种发展形态-价值本质规律。这是个别物品(也包括个别物品所汇合形成的物品总体)所遵循的另一个规律。价值规律的核心是等价交换,而价值本质规律的核心则是价值(作为代价耗费)必然趋向最小化。这种价值最小化,不过是等价交换在越来越小的程度上的实现形态,因此它并没有根本违反价值规律的等价交换原则。比如,两个互相交换的商品原先以100元实现等价交换;生产率的提高与市场竞争,这两个互相交换的商品就可在90元、80元、50元甚至40元的更小交换价格下实现等价交换。这就是价值本质规律作用与意义的体现。它体现为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单位产量的成本得到下降;这样,如果存在市场竞争,每个商品所具有的交换价值必定随着

4、下降。所以价值本质规律正好反映了市场经济的运动趋向,也反映了价值的本质属性:以最小的代价耗费获得最大的效用与效益。 价值规律承认价格绕价值上下波动,以一种动态的方式实现等价交换。在此,价值显然被设想成一个固定不变的核心,价格则绕这个核心上下波动。而价值本质规律则揭示这个价值核心的变动性,它趋向下降,因为,人类社会生产率总是不断上升,而市场竞争也不断增加与深化,这使这个价值核心不断下降,使物品的实际价格随着不断下降。所以,完整的价值规律意义应该既包括原先的价值规律,也包括价值规律发展了的意义-即价值本质规律。 价值本质规律使我们看到物品价值趋向下降的情况。那么,在这种趋向下降的价值中,又有什么因

5、素可以(有资格)构成物品中的价值呢?显然,既然价值趋向下降,那么有资格构成物品的价值,从而使价值增大的因素,必定越来越少。比如,一个政府部门要缩减人员,那么,有资格构成这个政府部门人员的人数必定减少,每个人要成为这个政府部门的人员,必定更难;只有那些相当必要的人员,才有资格构成这个部门的人员。在此,价值也存在这种情况:在价值趋向最小化的条件下,能够构成物品价值,从而使价值增大的因素必定越来越少。前面说过,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必要的人类劳动”,才有资格构成物品中的新价值,其它因素,如资本、科技、管理等等,没有资格构成物品中的新价值。这就是新意义的劳动价值论,即马克思的“必要劳动价值论”。 从这个

6、角度来理解劳动价值论-而不是从“劳动创造价值”的角度理解劳动价值论,才使我们更加确信劳动价值论之成立。不是“劳动创造价值”,而是“劳动形成价值”,并且只有“必要劳动”才有资格形成价值(新价值),这才是劳动价值论的真正意义。而这个意义,只有在揭示了价值的“代价耗费”属性,从而明白价值会趋向最小化,同时价值要越小越好的情况下,才能得出。这与物品的实际价格随着人类社会生产率的进步而趋向下降相吻合,与物品在丰裕程度增大(稀缺程度减小)时其价值程度下降相吻合。前面曾多次强调:机器、科技等的作用,不是在增大物品的价值,反而是减小物品的价值含量,使物品只需耗费更少代价就可获得。因此,只有必要的人类劳动,才是

7、有资格构成物品新价值的唯一因素。 二 在此我们说的实际上是物品的“个别价值”,而不是物品的“社会价值”。个别价值随着生产率的提高而下降,是大多数人都确认的;问题在于:当物品的个别价值下降后,物品的社会价值仍有可能保持不变,从而使人在“社会价值减去个别价值”的更大差额中获得更大的收益(超额利润)。这样就使人产生错觉,认为生产率的提高会创造更大价值。但这个错觉在所有同类生产者的生产率都得到普遍提高时,又消失了-就象“丰收悖论”所说明的那样。因为,当所有生产者的生产率都普遍提高时,没有一个人会因生产率普遍提高而获得超额利润,利润重新陷于“均衡利润”的微利境况。就象今天的手机制造行业,如果其中某个生产

8、者能够获得超过所有其他生产者的生产率,那么这个生产者就会从这种领先优势中获得超额利润;但当所有手机生产者都普遍地普及相应的生产科技与工艺,获得相应的高生产率时,这个原来领先的生产者就不再保持其生产率优势,他的超额利润会消失,每个生产者所获得的利润都是均衡利润。并且,由于生产率普遍提高,产量大增,市场中的手机数量更多了,于是手机市场的竞争会更剧烈,迫使手机价格不断下降,利润变得微薄。可见,生产率普遍提高的结果,反而使整个手机行业的利润率下降,甚至到微薄难以维持正常再生产的地步。所以,因机器等先进手段的采用而提高生产率,并不能必然创造出更大的交换价值,条件是:你必须一直保持这种先进生产手段的优势地

9、位,别人不能超过你,这样你才能获得更大的交换价值,获得超额利润。而你之所以获得更大交换价值,那是因为你使自己产品所含内在价值(也就是个别价值)更小了,你获得的更大利益来自于“社会价值减去个别价值”的更大差额。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因先进机器的采用而获得一笔超过这一均衡利润的超额利润,使整个生产利润增大,那么这个生产利润的存在就会掩盖这个均衡利润的存在,从而使人以为,利润并不单单来自于人类劳动,而且还来自机器等因素。这样,劳动价值论就难成立了。但当市场竞争加剧,迫使所有超额利润纷纷消逝后,均衡利润呈现出来了,此时才看到劳动价值论的存在与成立。 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关于这种均衡利润的价值论。因为,在

10、均衡利润里,每个生产者都只赚取人类必要劳动的耗费所形成出来的新价值,除此而外,再没有其它因素所形成的价值了;均衡利润体现的是人类必要劳动的存在所形成的利润。为了更好理解均衡利润是人类劳动所形成的利润,我们假设,某个发达国家的经济完全实现了生产经营的自动化,不再需要任何人类劳动参与其中。那么,在市场竞争的压迫下,它生产出来的所有产品,其价格都将被压缩到资本投入的成本线上,根本没有处于成本线以上的价格,因此根本没有任何利润可言。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价格之所以能够处于资本投入的成本线以上,那是因为有人类必要劳动在里面,价格需要高于资本成本一定程度,以补偿这个必要劳动的实际耗费。这就是均衡利润形成

11、出来的秘密。所以,所有均衡利润的价格都必定等于所有的成本耗费,因为劳动耗费也被看作一种成本耗费。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曾这样说:“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是用资本的耗费来计量的,而商品的实际费用则是用劳动的耗费来计量的。所以,商品的资本主义的成本价格,在数量上是与商品的价值或商品的实际成本价格不同的;它小于商品价值”。马克思在此区分了两种意义的“成本”,并且将均衡利润包含在“实际成本”内;这样,当商品按实际成本价格出售时,也已经实现了这个利润。这应该是劳动价值论所隐含的一个绝妙的利润思想,这个思想可称为“价格等于成本时的利润”,它即是均衡利润的实质。这个思想对人们关于利润的通常观念是一种纠正,因为在人们的

12、一般观念里,利润必定是由高于成本的价格而实现的,不可能由等于成本的价格来实现;人们没有注意到上述这两种“成本”形态的存在。 可见,均衡利润反映了劳动价值论的存在与作用,是劳动价值自己的利润。反过来,均衡利润的存在证明了劳动价值论的存在与作用。而要证明均衡利润的存在,就必须在市场中引入充分的竞争,以将所有附加在均衡利润上面的“假价值”过滤掉。通过这种市场竞争,最终只剩下“实际成本”所构成的商品价格。从必要成本耗费上看,这已经是最小程度的必要价格了。在竞争之下,价格不可能包含任何非必要的因素;最小化的价格只能包含必要的生产要素的成本。这是竞争性的市场告诉我们的一条基本原理。所以,保罗斯威齐这样评价

13、竞争在劳动价值论中的地位:“关于价格决定的竞争性供求理论,不但同劳动价值没有分歧,它反倒成为劳动理论的一个主要的-即使有时候未被人承认的-组成部分。”马克思则这样说:“当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而停止发生作用的时候,商品的市场价格就会同它的实在价值一致。” 经济学中,“均衡”这个概念是非常关键的核心概念,它表明经济运动的平衡,既不倾向于左,也不倾向于右,既不诱使供给更大,也不诱使需求增大。虽然在现实经济活动里我们难以见到这种均衡现象的实现,但它仍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因为它使我们了解到经济运行到底处于左边还是右边,是处于供给短缺还是处于需求不足状态。因此均衡实际上象气温表中的“零点”,高于零点冰变成水,

14、低于零点水变成冰。就象我们在现实中很少见到气温正好处于零点一样,我们在经济现实中也很少见到经济现实正好处于均衡状态;但这并不表明气温零点与经济均衡没有意义,没有存在的必要。 均衡的意义在于:当经济离开均衡点时,经济就会产生一股力量,迫使经济状态回复至均衡点。当经济离开均衡点越远,这股“回复均衡”的力量也就越强大。当经济状态正处于均衡点之上位运行时,经济自身就会产生一股力量迫使经济运行回归均衡;同样,当经济状态处于均衡点之下位运行时,经济自身也产生一股力量迫使经济回归均衡。政府与什么人可以干预这个自然的经济过程,但从根本上说仍然要由这个自然过程发挥基本与主导作用(尽管它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政府

15、的人为干预能力是有限的,并且也有一定副作用。比如,一旦出现市场短缺,那么无论政府如何制裁,都难以根除对短缺物品的投机倒卖行为。铁路运输紧张时火车票紧张,则无论你如何制裁,都难以杜绝某些人倒卖火车票谋取高额利益的投机行为;非要等到火车票不再短缺,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为什么会产生这股力量?因为人类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以追逐利润为直接目的,而经济偏离均衡点越远,则利润高于或低于均衡利润的程度就越大,此时人类的经济本能就会形成一股力量,去追逐这笔高额利润(超额利润),或者去逃避没有利润的亏损状况。高额利润的诱惑力有多大?我们看看制贩毒品的行为就知道了。制贩毒品会被治死罪,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仍然

16、促使许多人身试这一高度风险的行业。可见,追逐利润是人类经济的本性,“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经济均衡既有个别物品上的均衡,也有程度更广泛的均衡,比如某个行业的均衡,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均衡,甚至全球经济的均衡。前面讨论的主要是单个物品的价值论与均衡问题;但是均衡很容易从这种单个物品的均衡状态过渡到行业均衡与整体经济的均衡。因为,前面刚刚说过,人类会因追逐利润而产生强大力量,于是,当某个物品生产与经营上出现均衡状态时,资本会转移至其它还未形成均衡状态的物品生产经营上,直至将这个物品生产与经营上的超额利润削平。这样,我们很容易理解,均衡从个别物品上的均衡会传导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均衡,以至全球经济的均衡状

17、态。只要所有市场的进入成本足够低就可实现这一系列的均衡。 马克思的“生产价格”所包含的均衡,是一种整体经济的均衡状态。在这个状态里,所有经济部门、经济物品都不再出现超额利润的情况。此时,任何一个商品的价格等于“商品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这个“平均利润”是均衡利润的一种表现形态,因为在平均利润里,总体上既不使人产生增大供给的经济力量,也不使人产生增加需求的力量。这个平均利润通过不断的市场竞争而形成,而不是人为计划与安排形成。当然,由于竞争的动态性,这种平均利润也只是在动态之中近似形成,不可能以一种静止状态而形成与维持。竞争如何形成平均利润呢?十分显然,竞争会把一切超额利润削平,也将一切亏损淘汰

18、掉,最终使经济处于平均利润的状态下。对于竞争与生产价格的形成的关系,马克思这样说:“竞争使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率,并由此使这些不同部门的产品的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而这是通过资本从一个部门不断地转移到利润暂时高于平均利润的另一个部门来实现的。”既然生产价格是通过如此动态的竞争,通过“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这样不断地流出和流入”而形成的,那么,要想得出一个确定不变的资本平均利润,使其以一个确切的数值加到每个商品的成本价格上,最终构成一个具有确切数值的生产价格,是不可能的。这个生产价格只是一种近似而含糊的趋势,而不象每个商品以实际凝结着的成本所形成的个别价格那样,具有确切的数值。关于

19、生产价格的这种近似而含糊的趋势,马克思是充分了解的。他说:“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这样不断地流出和流入,引起利润率上升和下降的运动,这种运动会或多或少地互相平衡,因此有一种使利润率到处都化为一个共同的和一般的水平的趋势。”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马克思将平均利润率看成是社会总剩余价值与社会总资本量之比(即MC),而这个比值可以看成一个确切而固定的数值,所以,以“商品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而形成的生产价格,便具有一种确切而固定的数值,这个确切数值可以脱离每个具体生产者与具体产品的利润获得状况,而从它们的外面附加到其身上。这样,哪怕在马克思那里,生产价格的形成也是包含矛盾的,即生产价格的形成既是近似而

20、含糊的,也是确切而固定的。同时,在马克思看来,任何一个行业的产品其成本方面的形成,是这个产品内部的事;但是,这个产品的利润(平均利润),则与它内部的运动没有什么关系,是从产品的外部附加到产品身上去的。这样,在马克思生产价格理论中,任何一个产品都具有“内在成本与外在利润”的性质。关于这个性质,马克思这样说:“虽然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在出售自己的商品时收回了生产这些商品所用掉的资本价值,但是他们不是得到了本部门生产这些商品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而只是得到了社会总资本在所有生产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总剩余价值或总利润均衡分配时归于总资本的每个相应部分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因此,商品价格的一个部分,即用

21、来补偿生产商品所用掉的资本价值,从而必须用来买回这些用掉的资本价值的部分,也就是说,成本价格,完全是由各生产部门的支出决定的,而商品价格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即加在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却不是由这个一定资本在这个一定生产部门于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利润量决定的,而是由每个所使用的资本作为总生产所使用的社会总资本的一定部分在一定时间内平均得到的利润量决定的。” 关于个别物品的均衡与整体经济的均衡的关系,我们假设在一个国家里整体经济经过一系列运动调整,正处于全面均衡的状况,此时全部资本都处于均衡存在的状态,没有不均衡的变化与流动。此后,在经济的某个部位,由于发生生产方式的变革与进步,从而使经济能够以更少的成

22、本生产出某(种)些商品。这样,在这种商品的生产与经营里,必定产生超额利润的现象;于是,整个国家原先的经济均衡被扰动,被打破,资本开始向产生超额利润的经济部位流动。这种资本流动会使其它经济部位原先的供给发生变化,从而使产品的供给价格偏离均衡的生产价格。但是这种偏离最终将因资本流动调整的结束而得到纠正,国家的整体经济重新处于全面均衡状态。可见,个别商品的均衡与整体经济的均衡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这也表明,个别物品中存在与起作用的劳动价值论,同样在整体经济中存在与起作用。那种将个别物品中起作用的劳动价值论与整体经济中起作用的劳动价值论分割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 三 那么,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劳动价

23、值论是如何实现从个别物品的劳动价值向整体经济的劳动价值的“转型”呢?在个别物品生产与交换中可以成立的劳动价值论,在整体经济层面上是否还能成立?个别物品中的劳动价值论与整体经济中的劳动价值论是否保持一致?前面曾指出,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关于均衡利润的价值论,因此,有均衡的地方,就体现出劳动价值论的存在。这样,无论是在个别物品的经济状况里,还是在整体经济状况里,只要存在着均衡性,必定意味着劳动价值论的存在。如果均衡被打破,即预示着整体经济里的某个地方出现了超额利润,或者出现了亏损,这样就会使资本产生竞争性流动,流动的结果,超额利润被削平,亏损被淘汰。最终,仍未出现资本所产生的利润(即超额利润),只有

24、人类劳动产生的利润即均衡利润。可见,作为整体经济均衡利润存在表征的“生产价格”,也体现着劳动价值论的存在与作用。同时,在生产价格形成以后,每个物品中的均衡利润也都以新的形态继续保持着,因为,如果每个物品的均衡利润得不到保持,产生变动,势必影响到整体经济的生产价格的稳定性,从而使生产价格产生相应变动。所以,所谓生产价格,实际上已经包含着所有个别物品均衡利润的预先存在,预示着劳动价值论在所有个别物品中的存在与作用,预示着劳动价值论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全面存在与作用。但是人们在论述生产价格时,总是将生产价格与每个物品的价值割裂对立起来,似乎生产价格必定与每个物品的价值存在偏差的,因此,劳动价值论是难以

25、成立的。所以在此要明确指出:如果生产价格与价值存在偏差,如果任何一个物品中价值与其价格存在偏差,那么,这种偏差是不稳定的(就象超额利润与亏损现象是不稳定的现象一样),必定产生一系列复杂的调整运动,从而使这种偏差缩小以至完全消除。 在资本论第三卷有关生产价格的阐述中,马克思虽然也十分了解:生产价格实际上只是一种因动态的竞争而形成的一种近似而含糊的趋势;但其给人的印象,生产价格似乎可以作为一个确切的数值(它来源于“社会剩余价值总额与社会资本总额之比”的一个确切的平均利润率数值,比如10%或者20%的平均利润率),而从外部“强加于”每一个别物品的价值运动中;因此使人感到,每个物品的价值与这个生产价格

26、存在着偏差,而生产价格则要从个别物品的价值外部“纠正”这种偏差,使其符合生产价格的平均化要求。如马克思在阐述“生产价格”的形成过程时这样说:“求出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把这个平均数加到不同生产部门的成本价格上,由此形成的价格,就是生产价格”。这种从不同生产部门的外部向其加入一个平均利润率的机械做法,使人明显感到这个平均利润率与生产价格的外在性,而与每个生产部门、每一个别物品的内在运动无关。关于这个问题,有西方学者这样指出:“必须把价格的形成看成是一个随机的过程。惟一有效的价值理论是具有或然性质的理论,因此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中的具有决定论性质的分析是一个错误界于个体经济单位的决策和整

27、体体系的行为之间的具有或然说性质的架桥理论的观点是吸引人的。法尔约恩和马克沃夫非常正确地坚持,资本论第三卷中平均利润率和相应的生产价格,是在资本主义现实中无法直接观测到的理论实体。” 因此,实际上,现实中的生产价格是由每一个别物品的价值运动内在地产生与汇合形成的。所有个别物品各自的价值运动,通过一系列调整变化,最终形成一个整体经济的生产价格。但这个生产价格仍然并非确切,而是模糊与动态的(它体现为生产价格在每个部门、每一个别物品之间一定程度的动态差异),因为它毕竟是由无数个别物品的价值运动综合产生出来的结果。这个生产价格,以“相同资本获得相同利润”(也就是“相同利润率”)的“资本均衡”为基本原则

28、而形成。由于相同数量的资本总是要求获得相同数量的利润,所以,当某一个别物品中的利润率下降到一定程度时,资本会撤离这个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最终使这个利润率上升;相反,如果一个物品存在过高利润率,就会引来一定数量的资本,最终使这个利润率下降。这样,通过资本充分自由的流动,实现了“资本均衡”。这种均衡,是建立在每一个别物品均衡利润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个别物品的这种均衡利润,就不可能有资本均衡的出现,也不可能形成什么生产价格。这与人们通常理解的个别物品的价值与生产价格存在偏差,是根本不同的,因为人们认为生产价格是外在于每一个别物品的价值运动的。这样人们自然会产生问题:个别物品的价值与生产价格是否能够保

29、持一致?这两种价值是否都同源于劳动价值? 产生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正象前面所说,是将生产价格看成外生于每一个别物品的价值运动之外,并且用生产价格硬套在这些个别物品的价值运动头上。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重大问题,即生产价格的平均利润与个别物品的价值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关于这个问题,晏智杰借庞巴维克的说法表达了似乎已抓住马克思价值论之重要错误时的“令人心动”的心情:“庞巴维克说,有一个事实令人心动、而且应当始终铭记的,那就是马克思毕竟没有确定,在加入生产价格的平均利润和根据价值规律加入单个商品的价值之间存在某种联系。相反,他在不少地方强调说,加入某种商品的生产价格的剩余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的部门所实际创

30、造的剩余价值是不相干的或者基本上是不同的。”但是,前面提到的架桥理论,则以一种“或然说”解决了这个问题。 以下表格从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九章“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中的三个表格综合出来的(注意,其中第二个表格的“已经用掉的c”在这里已经设定为不变资本c的100%) 资本产量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产品价值利润率利润量产品成本价格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产品生产价格价格与价值差 :80c+20v1100%2012020%2010022%22122+2 :70c+30v1100%3013030%3010022%221228 :60c+40v1100%4014040%40100

31、22%2212218 :85c+15v1100%1511515%1510022%22122+7 :95c+5v1100%51055%510022%22122+17 我们从表格里看到,当、这五个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由部门自己的利润率20%、30%、40%、15%、5%,转化为统一的平均利润率22%(这个利润率是由剩余价值总额除以资本总额,再乘以100%所得的结果)后,这五个不同生产部门的产品出现了价格(生产价格)偏离其价值的现象。如部门价格大于价值2个单位,部门价格小于价值8个单位,部门价格小于价值18个单位,部门价格大于价值7个单位,部门价格大于价值17个单位。在马克思看来,只要这种偏差可以互

32、相抵消,就任留这种偏差存在无妨。但实际上,从前面的个别物品的价值运动中我们看到,如果任何一个个别物品的价值小于或大于其价格,都会产生使价值与价格互相趋近的力量。因为,这里不是存在超额利润,即是存在亏损,而超额利润与亏损是调动资本运动最根本的力量。因此,价值与价格的这种偏差,会产生一系列相当复杂的调整,最终使这种偏差得以消除。这些调整既可能涉及到资本有机构成、产量、剩余价值率、产品价值、产品成本的变化,也可能涉及到一般利润率、生产价格等等因素的变化。最终,变化所要达到的自然目标就是每一个别物品的价值与其价格相符合,而不管这两者是在什么数值下的相符(比如在10单位下价值与价格相符,或者在8.4单位下价值与价格相符)。在此同时,某种生产价格也得以动态地建立,这是在每一个别物品的价值与其价格相符合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生产价格。 生产价格在每一个别物品的价值运动中动态与近似地形成,它首先是每一个别物品的价值与其价格的相符,然后才存在资本运动的“生产价格”现象。当然这一切都处于不断运动的动态过程中。关于这种情况,马克思这样说:“一般利润率的实际变化,在不是例外地由特殊的经济事件引起的时候,总是由一系列延续很长时期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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