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21.10KB ,
资源ID:7974540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797454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18文.docx)为本站会员(b****6)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18文.docx

1、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18文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办发20101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进步,连续6年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是,目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着一些煤矿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为了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2、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工作,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把煤炭工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提高煤炭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全面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事故责任追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总量,到2015年末全省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左右,有效防范较大以

3、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证照,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和建设,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严格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安全绩效在工资结构中比例不低于30。(四)深化瓦斯治理。煤与

4、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执行防突规定,确保实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五)加强水害防治。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分析,完善相关水文地质资料,编制矿井防治水方案,组建专业探防水队伍,配备专用探防水设备,坚决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六)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排除报告制度。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停建整改、及时上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束后,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达不到要求的,严禁恢复生产(建设)。(七)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省煤矿领

5、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切实做到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切实履行带班职责,发挥带班作用。(八)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2015年,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50%和80%以上。加快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2010年底前,所有煤矿全面健全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国有重点煤矿全部建设完成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工作。三

6、、加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九)强力推进小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结合我省煤炭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编制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总体规划,在与矿区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制定矿区兼并重组方案,明确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整合扩能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80万吨/年。整合扩能后的大中型煤炭企业,比照煤业集团对其煤矿进行安全管理。(十)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扩大矿井开采规模。充分发挥大煤矿的技术、装备、管理和人才等优势,实施煤炭大企业、大集团、大基地建设。到“十二五”末,全省

7、煤炭开发主体企业控制在200家以内,大中型矿井要占到全省煤矿数量的50%以上,生产建设规模的70%以上;小矿井降到全省煤矿数量的50%以下,生产建设规模的30%以下;平均单井产能提高到35万吨/年以上。(十一)进一步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2010年底前取消全省所有整合、技改煤矿保留的一套独立生产系统;对今年以来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以及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事故的煤矿,其主要灾害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关闭;对2010年8月份以来,在开展全省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

8、为和煤矿安全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其隐患没有能力治理到位的,在2011年上半年依法实施关闭。(十二)严把准入关。“十二五”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核准)设计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对设计能力30万吨/年的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的煤矿,一律暂停审批;对现有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含3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矿井,并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兼并重组或关闭。(十三)进一步加大对新建大中型煤矿的服务力度。对现有在建的特别是竣工待验收的大中型煤矿,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服

9、务的力度,帮助其解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办理投产所需的相关手续和证照,确保早日投产,形成新的煤炭生产能力。四、强化地方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十四)合理配置市、县级政府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特区)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暂行)(黔组发20064号),在六盘水市、毕节地区、遵义市、安顺市、黔西南州等重点产煤市(州、地)和生产能力100万吨/年以上的重点产煤县(市、区),选配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副职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炭产能在50万吨/年以上的重点产煤乡(镇),要参照市、县配备分管煤矿安全生

10、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选配熟悉煤矿安全业务的领导干部,指导市、县、乡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选配以上干部,在符合选拔任用基本条件的同时,重点选配具备煤炭相关专业知识的干部。(十五)建立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对煤矿安全生产按属地原则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产煤乡(镇)领导干部对辖区内各类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按矿包保,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责任区内煤矿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十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任用工作力度。积极通过公务员公开考录或公务员调任,为市、县、乡煤

11、矿安全监管部门充实煤矿安全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十七)加强驻矿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各产煤地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驻矿安全监管员尚未配备到位的,相关县级政府在2010年12月31日前必须全部配备到位,县级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十八)进一步强化煤炭行业管理。重点产煤市(州、地)、县(市、区)必须明确承担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强化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和指导。五、加快煤炭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十九)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鼓励支持贵州大学、六盘水能源矿业学院和毕节学院等高校,以及各类高职院校、中职院校、职业中专学校和煤矿企业技工学校,采取校企合作办学、

12、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切实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煤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二十)不断提高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素质。推动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推进岗位达标。到2012年底,新招收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达到煤矿技校毕业以上;到2014年底,对全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完成技校层次的再教育培训。六、加大煤矿安全保障投入(二十一)构建企业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煤矿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依法确定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按煤矿井型、灾害程度提取安全费用,原则上大中型矿井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吨煤不少于40元、高瓦斯矿井吨煤不少于35元、水害隐患严重矿井吨煤

13、不少于30元、其他矿井吨煤不少于25元提取,小型煤矿在大中型矿井同类灾害类别中吨煤上浮不少于5元提取。煤矿企业据实发生的安全费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未发生而预提的安全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煤矿企业必须据实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提取和使用情况按规定报当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监察机构备案,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企业,有关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二十二)加大政府对煤矿安全专项技改的投入。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整合有关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设立1亿元以上的省级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全省煤

14、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经批准的救援基地建设、职业健康、重大隐患治理、重大灾害科技攻关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补助。各市(州、地)、县(市、区)也要相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七、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责任追究力度(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公安、工商、电力监管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杜绝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各产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认真抓好落实。(二十四)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事故的煤矿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煤矿的矿长,吊销其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再担任煤炭行业矿长的职务。(二十五)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做好对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贯彻落实本意见要求的具体措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省安委办和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贵州省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