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教师从事学术研究减少授课时数申请书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師從事學術研究減少授課時數申請書 (第一聯) 姓 名員工代碼系 所申請條件一、職別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二、本校專任教師擔任公私立機構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主持人,其每個研究計畫核定總經費超過新台幣50萬元者,得申請減少每週基本授課時數。 申請者請檢附計畫經費核定清單(或合約書影本)及授課課表各乙式乙份。本校計畫代碼:計畫名稱:委託單位:執行期間:合計執行 年 月申請項目請於符合項目中勾選一、1.核定之計畫超過四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期再申請。2.超過八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
2、減授二小時或一學年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 一學年再申請。 3.兩案(含)以上者,全部計畫案總核定經費超過新台幣一百萬(含)元,得申請一學年每週減授二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年再申請。 二、申請於_學年度上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下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備 註1.同一專任教師每週減授總時數不得超過二小時。2.兼任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若已因行政職務減授時數者,其因符合本要點而減授之時數,每週不得超過二小時。3.教師依規定申請本要點,則每學期超支鐘點時數最多以每週二小時為限。申請人(請確認計畫無重覆申請)系所主管院長研究發展處人 事 室教務處 (課務組)校長說明:1.申請日期:各學期1月1
3、0日及9月9日前提出申請。 2.本申請書共五聯,分別由申請人(第一聯)、申請人所屬單位(第二聯)、 教務處課務組(第三聯)、研發處(第四聯)及人事室(第五聯)留存。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師從事學術研究減少授課時數申請書 (第二聯) 姓 名員工代碼系 所申請條件一、職別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二、本校專任教師擔任公私立機構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主持人,其每個研究計畫核定總經費超過新台幣50萬元者,得申請減少每週基本授課時數。 申請者請檢附計畫經費核定清單(或合約書影本)及授課課表各乙式乙份。本校計畫代碼:計畫名稱:委託單位:執行期間:合計執行 年 月申請項目請於符合項目中勾選一、1.核定之計畫
4、超過四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期再申請。2.超過八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二小時或一學年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 一學年再申請。 3.兩案(含)以上者,全部計畫案總核定經費超過新台幣一百萬(含)元,得申請一學年每週減授 二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年再申請。二、申請於_學年度上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下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備 註1.同一專任教師每週減授總時數不得超過二小時。2.兼任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若已因行政職務減授時數者,其因符合本要點而減授之時數,每週不得超過二小時。3.教師依規定申請本要點,則每學期超支鐘點時數最多以每週二小時為限。申
5、請人(請確認計畫無重覆申請)系所主管院長研究發展處人 事 室教務處 (課務組)校長說明:1.申請日期:各學期1月10日及9月9日前提出申請。 2.本申請書共五聯,分別由申請人(第一聯)、申請人所屬單位(第二聯)、 教務處課務組(第三聯)、研發處(第四聯)及人事室(第五聯)留存。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師從事學術研究減少授課時數申請書 (第三聯) 姓 名員工代碼系 所申請條件一、職別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二、本校專任教師擔任公私立機構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主持人,其每個研究計畫核定總經費超過新台幣50萬元者,得申請減少每週基本授課時數。 申請者請檢附計畫經費核定清單(或合約書影本)及授課課表各
6、乙式乙份。本校計畫代碼:計畫名稱:委託單位:執行期間:合計執行 年 月申請項目請於符合項目中勾選一、1.核定之計畫超過四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期再申請。2.超過八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二小時或一學年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 一學年再申請。 3.兩案(含)以上者,全部計畫案總核定經費超過新台幣一百萬(含)元,得申請一學年每週減授 二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年再申請。二、申請於_學年度上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下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備 註1.同一專任教師每週減授總時數不得超過二小時。2.兼任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若已因行政職務減授時數者,其因
7、符合本要點而減授之時數,每週不得超過二小時。3.教師依規定申請本要點,則每學期超支鐘點時數最多以每週二小時為限。申請人(請確認計畫無重覆申請)系所主管院長研究發展處人 事 室教務處 (課務組)校長說明:1.申請日期:各學期1月10日及9月9日前提出申請。 2.本申請書共五聯,分別由申請人(第一聯)、申請人所屬單位(第二聯)、 教務處課務組(第三聯)、研發處(第四聯)及人事室(第五聯)留存。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師從事學術研究減少授課時數申請書 (第四聯) 姓 名員工代碼系 所申請條件一、職別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二、本校專任教師擔任公私立機構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主持人,其每個研究計畫核定
8、總經費超過新台幣50萬元者,得申請減少每週基本授課時數。 申請者請檢附計畫經費核定清單(或合約書影本)及授課課表各乙式乙份。本校計畫代碼:計畫名稱:委託單位:執行期間:合計執行 年 月申請項目請於符合項目中勾選一、1.核定之計畫超過四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期再申請。2.超過八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二小時或一學年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 一學年再申請。 3.兩案(含)以上者,全部計畫案總核定經費超過新台幣一百萬(含)元,得申請一學年每週減授 二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年再申請。 二、申請於_學年度上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下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
9、/週。備 註1.同一專任教師每週減授總時數不得超過二小時。2.兼任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若已因行政職務減授時數者,其因符合本要點而減授之時數,每週不得超過二小時。3.教師依規定申請本要點,則每學期超支鐘點時數最多以每週二小時為限。申請人(請確認計畫無重覆申請)系所主管院長研究發展處人 事 室教務處 (課務組)校長說明:1.申請日期:各學期1月10日及9月9日前提出申請。 2.本申請書共五聯,分別由申請人(第一聯)、申請人所屬單位(第二聯)、 教務處課務組(第三聯)、研發處(第四聯)及人事室(第五聯)留存。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師從事學術研究減少授課時數申請書 (第五聯) 姓 名員工代碼系 所申請條件
10、一、職別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二、本校專任教師擔任公私立機構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主持人,其每個研究計畫核定總經費超過新台幣50萬元者,得申請減少每週基本授課時數。 申請者請檢附計畫經費核定清單(或合約書影本)及授課課表各乙式乙份。本校計畫代碼:計畫名稱:委託單位:執行期間:合計執行 年 月申請項目請於符合項目中勾選一、1.核定之計畫超過四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期再申請。2.超過八個月(含)者,得申請一學期每週減授二小時或一學年每週減授一小時,並得保留至下 一學年再申請。 3.兩案(含)以上者,全部計畫案總核定經費超過新台幣一百萬(含)元,得申請一學
11、年每週減授 二小時,並得保留至下一學年再申請。 二、申請於_學年度上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下學期減授時數: 小時/週。備 註1.同一專任教師每週減授總時數不得超過二小時。2.兼任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若已因行政職務減授時數者,其因符合本要點而減授之時數,每週不得超過二小時。3.教師依規定申請本要點,則每學期超支鐘點時數最多以每週二小時為限。申請人(請確認計畫無重覆申請)系所主管院長研究發展處人 事 室教務處 (課務組)校長說明:1.申請日期:各學期1月10日及9月9日前提出申請。 2.本申請書共五聯,分別由申請人(第一聯)、申請人所屬單位(第二聯)、 教務處課務組(第三聯)、研發處(第四聯)及人事室(第五聯)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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