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信托合同合同编号:股权信托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股权信托合同合同编号:_当事人委托人:_住所: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托人:_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益人:鉴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第一条信托目的1、委托人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受托人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受托人,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委托人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
2、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第二条信托的种类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委托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受托人管理的股权信托。第三条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1、信托股权数量:股。2、信托起始时间:委托人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受托人名下。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第四条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2、委托人可以随时向受托人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3、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