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中山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一中 山 大 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院(系): 教研室(科室): 姓名、职称: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中山大学学科建设与211工程办公室制年 月 日 填表填 表 说 明一、学科、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育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二、论文要紧指在公布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研究功效,自然科学类以核心期刊计,社会科学类以CSSCI期刊计;在有统一书号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按非核心期刊计。论文按发表时刻顺序的倒序排列,并注明功效类型,如学术论文、综述、案例分析等。三、出版高作、译著、教材等必需有统一书号内,填表时注明本人编
2、写(译)字数。四、超过研究期限的科研项目不计。五、协助指导的研究生是指本人作为该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指导的研究生。六、随附的材料有: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科研项目证明、科研经费证明、获奖功效证明、发表论文期刊封面与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限5篇)和出版书籍各一式一份,复印材料A4纸装订,且证明材料与相应的填写内容一致。一、大体情形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民 族政治面貌职称定职时间聘任时间现任职务健康状况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最后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专业、学位)国内:国外:外语语种及水平主要经历(包括出国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起 止 年 月工作(学习)部门职称、职务二、近五年内发表的要紧论文论
3、文 题 目发表刊物及时间第几作者三、出版的学术专著(论著、译著、教材等)著 作 名 称出版单位及时间本人排名本人编写字数(万)四、科研功效获奖情形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类型与等级评奖单位本人排名五、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编号起止时间经费(万元)现存经费进展情况六、协助指导研究生的情形研究生姓名指导教师入 学 时 间本人担任的指导工作七、已教学及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时 间课 程 名 称学 时 数备 注八、院(系)审查与学位评议组意见院(系)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师德、教学和科研的评价以及对材料真实性的鉴定): 院长(系主任): 日期: 书 记: 日期:学位评议组审议意见: 负责人: 日期: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负责人: 日期: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 负责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