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各项制度保密各项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汇编为加强保密工作,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制定以下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规定者,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3、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4、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5、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分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第二
2、条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1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第六条各岗位人员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市国家保密单位报告。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
3、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岗位人员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
4、登记造册。2第二条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第三条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第四条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
5、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第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岗位人员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
6、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
7、并妥善保管。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4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二、各岗位人员应当将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
8、修档案记录本上。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为保证我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岗位人员计算机内不得保存涉及国家、部门秘密事项的信息(标有密级的文件)。若必须保存则需报经有关部门和
9、领导同意,并遵守有关保密安全规定。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限于使用与军供工作相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将计算机用于非工作内容。严禁各岗位人员私装、私卸计算机软件。第四条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在检测、清除病毒后方可使用。如遇杀毒仍旧无法清除的,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免病毒侵扰计算机及5网络系统,造成严重后果。第五条外单位人员以及本单位人员家属,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第六条计算机及系统设置参数(如用户帐号、登录口令、ip地址、系统路径等)为单位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第七条工作完毕后应立即退出,以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有序。第八条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同一机器内外网
10、混用。第九条单位内网只限本单位人员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外单位的人员使用单位内网。第十条网络操作时不得随意运行、修改有关调整系统设置的软件。开设共享目录时,应注意设置访问控制口令(如共享文件夹),并在完成工作后立即关闭共享,以保证本地文件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一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第十二条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第十三条各岗位人员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hub)、调制解调器(modem)等网
11、络设备。第十四条严禁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定期用杀毒软件检测机器上有无木马、病毒程序。6第十五条涉及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第十六条携带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到上级单位,携带人为该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我单位工作内部信息给其他人员查阅、转存等。第十七条携带有工作涉密信息的电脑、存储介质外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将单位电脑或存储介质带回家,不得用该电脑上互联网,且需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第十八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
12、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室领导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第十九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条凡私自改变计算机网络(如内网改外网、私接线路等),一经发现取消该私接人年终评优资格。第二十一条凡不遵循以上条款,造成涉密信息或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泄密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部门秘密者,由保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7为保障我单位计算机正常
13、运行,规范和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一、计算机管理规定1、各岗位需在办公室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单等原始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2、将计算机管理纳入各岗位人员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杀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办公室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3、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需外联技术员检查、维修的,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接洽。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私请外部人员维修,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4、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岗位人员定期清洁计算机。办公室检查内容包括查杀病毒情况、外
14、观清洁情况(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二、计算机安全规定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2、要设置开机密码和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应视情况及时更改,并报办公室备案。3、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4、根据各岗位人员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8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和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工作。备份资料需要存档的,及时交办公室存档。5、各岗位人员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办公室审批同
15、意后进行安装。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三、计算机使用规定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岗位人员对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清洁维护、查毒清毒、数据备。2、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计算机及设备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3、日常工作涉及计算机使用的人员应注意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不断提高自身应用水平。4、使用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为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并切断电源。5、任何人不可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计算机(或网络)上存储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四、计算
16、机网络管理1、使用人应严格遵守我单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通过网络获取或对外泄露文件、资料、数据等。2、可以登陆互联网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上网升级杀毒软9件。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网浏览、游戏或聊天。3、电子邮箱以“保密性佳、满足需要、费用最低”为原则,做到“及时下载、定期清理”,谨慎对待不明邮件,避免病毒的传播。发出邮件需经办公室审核后,及时传送,及时清理,不留痕迹。五、计算机保密规定1、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互联网。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做到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3、涉及文件、档案、案件管理及案件查处情况的计算机不准上互联网。并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4、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存贮涉密信息的软盘、硬盘、光盘、u盘以及打印出来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5、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6、计算机与其网络未经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连网相连接。7、未经批准,严禁外单位人员使用相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8、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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