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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规程.docx

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二一三年 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

2、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部门第三条 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

3、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副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成员:*、*、*、*、*、*、*、*、*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

4、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定期听取各部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三章 职 责第五条 管理职责1、总经理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

5、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

6、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主管副总经理职责: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 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3、人力资源处职责人力资源处负责

7、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各站点的粉尘、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5)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

8、部位等技术资料。(6)承担公司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7)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8)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9)负责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10)组织人员做好提供从业人员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工作;(11)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

9、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1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1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1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1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6)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1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18)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19)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20)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

10、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21)人力资源处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2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3)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安全科、通防科职责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2)严格管理化学品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

11、标志。(3)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材先进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4)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5)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6)负责制订和健全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 (7)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8)负责对新职工和换岗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9)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10)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7、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1)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2)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3、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5)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6)支持、接受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7)支持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8、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1)参

14、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报告。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种类第六条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1、生产性粉尘(煤尘)的危害:在工作现场产生大量的粉尘(煤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味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产生锰烟、氟化物、臭

15、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3、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工作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风钻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收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4、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5、一氧化碳危害:人体吸入一氧化碳后,大量的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结合就失去了与氧结合的机会,使身体各组织缺乏氧的供应,而发生的呼吸障碍,这就是一氧化碳中毒。中毒后病人出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会有强烈虚脱感、呼吸

16、及脉搏加速、意识模糊,身体无法自主移动,全身无力;脸色潮红、意识丧失、呼吸停止或痉孪,严重者导致心跳停止而致死忘。第五章 防治方针第七条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公司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六章 措 施第八条 防护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工作现场在进行运输、生产工艺中,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在掘进工作面进行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

17、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2、个人防护措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选择正确职业病防治的方法。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工作中采取相对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3)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4)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耳塞,并减少噪

18、声作业的时间。(5)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6)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第九条 职业安全检查措施1、公司除进行的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可以结合进行。2、开展职业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检查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以达到检查效果。3、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始终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整改解决的问题

19、,应制定出整改计划。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1、 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2、公司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4、公司每年

20、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5、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6、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7、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

21、病危害项目。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4、公司向所在地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5、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

22、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便上级部门监督管理。8、公司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减少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危害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职工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与职工培训工作同步实施。二、公司根据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通过企业宣传媒介、职工会议、基

23、层单位安全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健康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总体素质。三、公司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必须接受接受上级相应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具备与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四、对新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由公司职工安全培训中心按照职工培训计划,作为职工年度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其培训流程按照职工安全培训管理系列制度同步进行,其培训学时上岗前职工不低于3学时,在岗职工每年不低于2个学时。五、职业危害防治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包含以下

24、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2、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规定、制度;3、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本行业、本工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基本知识(职业卫生常识);4、职业危害典型事故案例。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

25、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2.由相关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3.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4.对防护设施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

26、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5.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7.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职业病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须配备的,带有防护功能的

27、用品。2、接触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员都应按时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3、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4、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不同工种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职工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发放标准给员工配备合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1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2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4.3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发放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4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发给相同的职业防护用品。从事多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5

28、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视其经常或主要参加劳动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6新增加工种或个别需变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标准时,由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另行发放。4.7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应视为违章作业。5、人力资源处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与发放工作。5.1办公室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5.2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和使用部门都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台帐,防护用品的去向、数量、时间均应详细登记。5.3员工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三个月及以上者停发或顺延劳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

29、。属按月发放的小型防护用品,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停发当月防护用品。5.4因工作需要改变工种的人员,从调动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种发放职业病保护用品。新旧工种职业病防护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计算,新工种没有的已发放的职业病防护用应予收回。5.5故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个人原价赔偿。5.6计划外职业病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申请,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发放。5.7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6、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修等记录要建档保存。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为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30、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三、公司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

31、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五、公司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相关防护用品。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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