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品备件管理实施细则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一炼钢连轧作业区企业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编号:QGZ/ANSC 7133 05 (02) 2004起草人:何文欢 2004.08.08编制人:孟桂云 2004.08.10审核人:魏长杰 2004.08.15批准人:刘 伟 2004.09.071 范围为规范新轧钢公司连轧作业区备品备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备品备件管理的基本内容。本细则适用于新轧钢公司连轧作业区备品备件管理。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 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示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 应探讨使用
2、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2.1 QGZ/ANSC 7133 05(04)-2004 设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3 职责3.1 设备组负责备品备件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及监督,负责备品备件各项经济 技术指标的控制,负责备品备件技术图纸档案管理,是连轧作业区备品备件 归口管理部门。3.2 各工段负责执行备品备件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备品备件申报采购计划及 备品备件的合理使用保养,控制所承担备品备件经济技术指标。4 内容与方法要求4.1 计划管理4.1.1 计划类别 : 请购计划按时间和性质分为二类:月计划、急需备件报警单。4.1.1.1 月计划 : 各工段每月按规定专业及时间申报备件请购计划、备件修 复计划,每
3、月各工段分专业统一申报一次,设备组审核后区域工程师负责制 订备品备件月计划,经设备组长、设备作业长审核签字后上报设备部。4.1.1.2 急需备件报警单:因生产急需而未报请购计划的备件,工段可填写 急需备件报警单并注明急需原因报送设备组, 设备组审核后区域工程师负责 制定急需备件报警单,经设备组长、设备作业长审核签字后上报设备部。4.1.1.3 年修工程所需备件按需用时间及交货期随月计划一起申报。4.1.2 计划专业计划按专业共分十类:电气自动化备件(含电器TFO备件);电机、电磁 铁、电焊机类备件;进口电气类备件;计仪备件;非标机械备件;液压、润 滑、气动备件;动力二类备件;通用机械二类备件;
4、进口机械类备件;标准 紧固件。4.1.3 计划格式 : 各工段须按规定表格型式填报计划。 报送形式:文本报送,同时报送 Excel 文件磁盘。4.1.4 计划申报时间4.1.4.1 月计划的申报时间为每月的 20日至 25 日。4.1.4.2 急需备件报警单可根据实际情况即发即报。4.2 备品备件修复4.2.1 点检员对修复量要详细量化, 在修复件信息确认表 上填写修复量。4.2.2 点检工段负责修复件的修复质量及上机使用质量跟踪,建立修复件使 用跟踪记录,掌握修复件全过程信息;领取备件时,应优先领取修复备件, 以降低成本。4.2.3 各工段若突发备件紧急修复时,可及时与设备组联系并填写急需备
5、件 报警单,设备组审核,设备作业长审核签字后上报设备部。4.2.4 从设备上更换下来的轴类旧件,原则上不能报废,能修复即修复,不 能修复的以大改小再利用。4.2.5 各单位的库存要害备件,凡能以再生备件代替的一律不订新件,储备 修复再生备件;若库存内有存货的备件,不能因价格原因对旧品进行修复, 应先领用库存备件,存货消耗后再行修复。4.2.6 修复再生备件节约价值及修复后价格的计算4.2.6.1 节约价值 = 原值 - ( 残值 + 修复费用 )4.2.6.2 修复后价值 = 残值 + 修复费用4.2.6.3 修复备件进成本时只进修复费用。4.2.7 备件修复的价值判定4.2.7.1 凡是用过
6、的备件, 由于精度、公差配合及局部损坏等原因不能使用, 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法,能恢复其使用功能的,都要组织修 复再生。4.2.7.2 一般情况下,由主管点检员测定,如确有困难由工段组织测定;特 殊情况,由设备组区域工程师组织测定或逐级上报,经修复后其性能接近新 品性能或不低于新品性能。4.3 质量管理4.3.1 修复备件的质量4.3.1.1 设备组负责修复过程的组织、协调,参加监督、检查(监造) 。4.3.1.2 点检工段参与修复过程的监督、 检查(监造),并负责修复件上机使 用的质量跟踪,掌握修复件全过程信息,发现质量问题,使用单位填写质 量信息反馈卡报设备组并及时上报设备部,
7、确因修复件质量问题而发生的 事故或造成设备损坏、停机,点检工段出具情况说明,设备组出具调查报告 上报设备部。4.3.2 验收质量管理4.3.2.1 备品备件入库时,由库房管理员通知区域工程师,经库房管理员、 区域工程师、点检员联合验收后,方可办理交库手续(点检员在交库单上签 字、区域工程师签字盖章) 。4.3.2.2 对于成套设备、关键备品备件,根据合同约定,设备组、点检员到 设备承制厂进行出厂验收。4.3.2.3 必须经过现场使用才能判定是否合格的备件, 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 点检工段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区域工程师,设备组认定后上报设备部。4.3.3 使用过程质量管理备品备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
8、量问题, 由工段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上报设备组,采取一事一卡的原则,设备组审核后上报设备部。4.4 报废管理4.4.1 已上机使用的备品备件,经点检员确认不能满足原有设备功能精度要 求或发生损坏,且不能通过修复及其它手段再利用的,可按报废程序申请报 废。4.4.2 对于已消耗完的备件, 使用更换后如认为已无再利用价值, 原值在 1000 元以下(含 1000 元)的备件,由点检员填写“废旧物质报废申请表(一) ”, 工段决定是否报废。设备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原值在 1000 元以上的备件, 由点检员填写“废旧物质报废申请表(一) ”,由工段进行汇总并填写“废旧 物质报废申请表(二)”,经设备组区
9、域工程师确认签字、组长、设备作业长 签字后方可报废。4.4.3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备品备件报废。4.4.4 待修复备件要摆放整齐。4.5 备品备件的出库管理4.5.1 点检员填写连轧作业区备件领用单 ,由段长(点检长)、区域工程 师签字盖章认可(要害备件领用要由设备组长签字) ,否则库房不予办理。4.5.2 点检员持连轧作业区备件领用单到库房管理员处开具出库单领取 备件,并将出库单返区域工程师一份。4.5.3 点检员、区域工程师动态掌握当月的消耗情况,设备组综合管理员负 责向主管领导提供消耗情况,并每月 25 日前与库房统计对帐。4.5.4 需外委装配的备件,承制单位出示装配合同,由
10、点检员、区域工程师 持连轧作业区备件领用单 ,到库房领取装配所需的备件进行装配,装配 完后,承制单位持设备部开具的交库单,由点检员、区域工程师对装配件的 质量、数量验收签字后, 送库房办入库手续, 收回连轧作业区备件领用单4.5.5 存放在新钢铁设备处总库的备品备件的出库管理4.5.5.1 点检员持连轧作业区备件领用单到新轧钢负责“设备处总库” 的保管员处办理出库手续。4.5.5.2 出库备件的吊运,由新轧钢负责“设备处总库”的保管员开具装卸 通知单一式三联。生产厂留存的一联,在领取备件后由点检员返给设备组综 合管理员。4.5.5.3 中夜班、节假日领取备件由调度室联系新钢铁设备处总库调度室,
11、 并负责调配汽车、吊车、人员。4.6 直付现场备品备件管理4.6.1 应急机械加工备件管理4.6.1.1 现场出现应急备件由点检员填写应急备件工作票,经段长、区 域工程师、设备组组长签字后,由区域工程师送承制厂加工。4.6.1.2 应急备件制作完成后,由承制厂持出库单送到有关工段。4.6.1.3 备件到位后,由点检长、点检员、区域工程师对备件数量、质 量进行验收并签字。 段长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后, 点检长将出库单及备 件数量、金额集中管理汇总。4.6.1.4 点检员负责将备件收存管理并记录消耗情况。 工段对消耗使用 负责管理。4.6.1.5 点检长每周三将出库单返还承制厂(将第三、四联留存)4
12、.6.1.6 每月 20 日点检长将第三联汇总后交设备组 。4.6.1.7 设备组将应急备件工作票与出库单核对后汇总本月应急备件并上 报公司设备部4.6.1.8 特殊应急备件可先送至分承包方处加工并由设备组长认定,次日再 补办手续。462 TFO备件管理4.621现场需求TFO备件时,统一由点检长将TFO备件申请表报设备组, 经区域工程师同意,由区域工程师通知厂家所需备件型号、规格、数量。4.6.2.2 备件到达现场后, 由点检员、点检长和区域工程师共同对 备件种类、 数量、质量确认验收并签字。4.6.2.3 备件接收后,由 点检员 、点检长、区域工程师、设备组组长在备 件TFO领用通知单签字
13、认可。4.6.2.4 点检长负责将备件收存管理,并记录备件消耗情况。4.6.3 特殊危及生产备件4.6.3.1 特殊危及生产的备件经设备作业长同意后方可直付现场。4.6.3.2 特殊危及生产直付现场的备件,由专职点检员和点检长共同对备件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设备组区域工程师确认,共同在补办的交库单上签字 确任;如中夜班或节假日送货,由调度室值班主任及运行点检员负责对备件 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设备组区域工程师确认,共同在补办的交库单上签字 确任。4.7 技术图纸档案管理4.7.1 技术图纸档案管理执行各级档案管理制度。4.7.2 备品备件改造后,由点检员、区域工程师、档案室共同对技术图纸进行修订并
14、签字。4.7.3 区域主管员定期将技术图纸修改内容汇总后报设备组组长审核。4.8 机旁备件的管理4.8.1 机旁备件由各工段建帐管理,设备组每月检查一次。4.8.2 钢坯库存放备件的管理4.8.2.1 存放在钢坯库的备件由机械、钢坯库检查站探伤检查员同时建帐, 检查站探伤检查员对帐目负责与管理。4.8.2.2 钢坯库机旁件的入库由机械工段开入库单,一式两份,点检员、段 长签字,钢坯库检查站探伤检查员接收,否则不予以接收。4.8.2.3 钢坯库检查站探伤检查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点检员、钢坯库检查站 探伤检查员分别留存一联,上收入实物帐,并负责摆放、保管。4.8.2.4 机旁件出库,由机械工段开具出
15、库单,点检员、段长签字、钢坯库 检查站探伤检查员签字并放行,并记入实物帐上,否则不予以放行。4.8.2.5 根据入库、出库情况统计出实物库存,每月底设备组、机械、钢坯 库检查站探伤检查员共同对帐和盘点机旁件实物 。4.8.2.6 备品备件原则上不许直付现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直付现场并存放 在钢坯库的备件,由设备组办理出、入库手续,钢坯库检查站探伤检查员见 出、入库手续后方可接收。4.9 新钢铁设备处总库机旁备件的管理4.9.1 存放在新钢铁设备处总库的机旁备件由设备组、机械同时建帐。4.9.2 备品备件的出库管理4.9.2.1 点检员填写连轧作业区备件领用单 ,由段长(点检长) 、区域工程师签字盖章认可。4.9.2.2 点检员持连轧作业区备件领用单到新轧钢负责“设备处总库” 的保管员处办理持出证4.9.2.3 出库备件的吊运,按 4.5.5.2 条款执行。4.9.2.4 中夜班、节假日领取备件,按 4.5.5.3 条款执行。4.9.3 备品备件的入库管理4.9.3.1 备品备件的入库由机械工段开入库单,一式两份,点检员、段长签 字,总库库房管理员(连轧)接收,否则不予以接收。4.9.3.2 总库库房管理员(连轧)在入库单上签字,点检员、总库库房管理 员(连轧)分别留存一联,上收入实物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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