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展顾问集团财务制度总法ACO企业发展顾问集团财务制度总法第一部分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第一项 为了加强公司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财经秩序,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项 本制度是公司整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和公司拥有控制性股权的所属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及其控股的合营公司、办事处等,不论地域,在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均执行本制度。第三项 公司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各所属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所属
2、公司具体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第四项 公司和各下属公司的财务数据、资料、方针等均属核心机密,XX,各级人员均不得对外提供、披露,也不得在公司和各下属公司内部散布、传播。第二条 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与职责权限第一项 此项只针对财务负责人所设定。第二项 新人前三个月工资,各公司可以固定方式为主,依个人到职后表现好坏在考核津贴中加入,之后,总公司视具体业绩成长情况另文下发执行方案。第三项 公司的财务工作包含三方面内容,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第四项 公司的财务部业务工作的指导原则是:统一领导、统一监督,分级核算、分级管理,签名负责。第三条 财务会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一项 公司及各所属公司根据财务会计
3、业务的需要,本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财务会计机构、确定岗位职责;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的,可配备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第二项 公司财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法定的从业资格,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法定任职资格。第三项 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符合公司管理制度章程总法有关规定。第四项 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的岗位责任制必须符合内部稽核、相互牵制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准兼管往来业务帐,不准保管会计档案。第五项 财务部对本公司总经理负行政责任和业务责任。公司财务部同时向董事(股东)会负行政责任和业务责任。第六项 公司和各所属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的岗位责任制必须符合内部稽核、相互牵制的要求。出纳人
4、员不准兼管往来业务帐,不准保管会计档案及财务印鉴。第四条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第一项 公司采用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二项 公司统一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帐法。第三项 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资产计价原则采用历史成本法。第四项 公司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其记帐汇率采用公司统一的帐面汇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与记帐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损益列入当期损益。公司统一根据会计期间市场汇率的变动情况不定期调整帐面汇率。第五项 公司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
5、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公司和各所属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库存现金,超过使用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第一则 工资,津贴,奖金;第二则 个人劳动报酬;第三则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第四则 经批准可支付的其他开支。第六项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当地开户银行所规定的现金限额要求提取现金,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公司及各所属分公司不准坐支现金,发生的现金收款,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第七项 公司采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帐准备,会计年度终了时,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提取坏帐准备。第八项 公司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帐准备。第九项 公司的应收帐款出现坏帐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
6、计提的坏帐准备。第一十项 公司按帐龄分析法提取坏帐准备。其中,应收帐款逾期一年以内不提取;逾期一至二年提取10%;逾期二至三年提取30%;逾期三年以上提取50%。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暂不计提。第一十一项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第一十二项 公司的各类存货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一十三项 公司的长期投资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第一十四项 公司确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主要
7、生产经营设备的,使用年限超过两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第一十五项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第一十六项 公司和各所属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按其自然属性分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三大类。第一十七项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率为5%,各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及折旧率如下:第一则 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20年,年折旧率4.75%;第二则 运输设备:预计使用年限5年,年折旧率19%;第三则 办公设备:预计使用年限5年,年折旧率19%;第四则 公司和各所属公司的固定资产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一十八项 公司和各所属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支出反映工程成本,以
8、交付使用为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不做利息资本化。第一十九项 公司和各所属公司对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帐,对接受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商誉按购买价与购入企业的净资产的差额入帐,各种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第二十项 公司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公司和所属公司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第二十一项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分配当年补亏后的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5%列入公司
9、法定公益金。第二十二项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第二十三项 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允许列支的限额为:全年销售净额在小于15万元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2.5%,大于等于15万元不足3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大于等于30万元的但不足1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5%,大于等于1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第二十四项 公司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用于职工福利支出;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第二十五项 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费用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第二十六项 公司的损益类科目期末结转采用表结法,在会计年度终了时,进行一次性帐结。第五条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一则 公司按照企
10、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第二则 公司和所属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第三则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文件,公司应按月据实编制财务报告。公司规定的会计报表包括:第四则 资产负债表(海实财01表);第五则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海实财02表);第六则 现金流量表(海实财03表);第七则 营业费用明细表(海实财02表附表1);第八则 管理费用明细表(海实财02表附表2);第九则 财务费用明细表(海实财02表附表3);第一十则 国家规定的有关附表;第一十一则 会计报表附注。第一十二则 财务情况说明
11、书。第一项 公司和所属公司的财务报告附表包括: 第一则 销售变动趋势表(会企02表附表A);第二则 公司财务总部要求编制的其他管理性报表。第二项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公司的营销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三项 公司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利润率、销售利润率、成本
12、费用利润率。相应指标数据应在财务务情况说明书中分析填列,随同财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 第六条 财务审计第一项 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由董事(股东)会直接领导,对公司的各项财务审计由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第二项 公司财务对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就以下的财务责任进行审计:第一则 有效地使用公司各项资源;第二则 按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合理地进行购、销、调、存等工作;第三则 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及经济成果;第四则 各项费用按规定合理开支;第五则 严格执行公司产品价格管理规定;第六则 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各项财务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第七则 依法支持会计人员行使正当的工作权利。第
13、八则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任何项目及类别费用,凡不符合专款专用者,须呈总公司财务总监核批生效,否则视同挪用公款处理)第三项 审计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免职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一则 故意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第二则 滥用职权、擅自改变总公司规章制度的;第三则 因管理不善,导致经营过程中公司各项资源被浪费的;第四则 违反财务制度及规定,虚假赠送、报损、虚报冒领公司产品的;第五则 挪用公司货款、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假借名义挪用资金,或私设小金库的;第六则 违反公司财务制度,随意赊销产品又无合法收据的;第七则 违反总公司财务制度,超范围、超额度开支的;第八则 管理不严
14、造成款项被贪污、挪用、盗窃的;第九则 弄虚作假、欺骗公司,虚报冒领各种费用,贪污或索要按受贿赂的。第一十则 关不严,违反财务制度,多报差旅费、多发各种补助、津贴的;第一十一则 合伙吃受广告费、市场开发费及各项回扣的;第一十二则 假借外联活动名义,套取现金为个人谋私利或为小集团谋利的;第一十三则 未符合各项费用的专款专用制度,擅自变更项目,挪款他用的行为.第一十四则 被监察审计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免职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一十五则 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隐匿毁灭证据;第一十六则 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第一十七则 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的;第一十八
15、则 拒绝在规定时间、地点就财务审计所提问题作出解释说明的;第一十九则 拒不执行监察审计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审计建议的;第二十则 阻挠、抗拒监察审计人员按规定行使职权的。第二十一则 打击报复揭发检举人和监察审计人员的。第二十二则 对前两款中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四项 附则第一则 公司和所属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管理细则,必须严格根据本制度规范制定。第二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台湾双管齐下企业发展顾问集团财务总部。第七条 规范与要求:第一项 本公司属对外营利之企业单位,实施“利润共享制”。第二项 财务室属极机密室,未经允许,请勿进入。第三项 财务本身属独立单位,并不直接与其他部
16、门接触,若有提货或请款,请填具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始得签发。第四项 各部门任何金额采购,皆须开立发票或收据以便请款。第五项 员工不得向门市收银或出纳预支金钱,若确有需要,须经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向财务请款。第六项 未得总经理许可,财务单位不可核发购物之金额,任何员工不得先行购买后,再行报帐,但总经理不在此限。第七项 财务室内所有之文案、资料、器材、书籍等一切设备,未经最高主管许可,不得携带出财务室。第八项 财务部人员本身不得自行开单请款购买其它部门之物品,且必须经管理处主管签章证明,才可购买财务部之物品,其他部门则由他部门负责购买。第九项 每月月底盘点,各部门未依规定申报资产列报表时,如遗失、
17、耗损、增加或减少时,如未符合帐面之记录时,一经查获有侵吞公物或虚报名目时,该负责人须负原物价格赔偿之责。第一十项 出纳备用金额每日1000元正,会计每日核查,并核对每日营业收入,若发现金额不符时,无论是多是少,皆须立即呈报。第一十一项 经授权的当班之值班主管,可查核收银当日营业收入,并有权翻阅校对。第一十二项 门市晚间打烊结帐时,须将大门全部锁好,以策安全。第一十三项 客户出租物品时,应支付押金,如还件时由于短缺物品,再暂付押金时,该工作人员须主动掌握还件时间及该样物品,并适时反映,免得造成公司物品损失。第一十四项 员工领取置物柜、办公柜、桌等钥匙保管制度第一则 本钥匙保管制度,由财务部执行并
18、负责。第二则 公司内所有有钥匙管制的桌、柜等,由财务部专人负责,将每一层楼、每一区、每一棚、每一处的各式具有钥匙打开的物地,皆事前记上编号,贴于钥匙上,以便区分、使用。第三则 由财务部专人集中保管所有钥匙一份,另一份按实际分配要求,规划名单、签立此表后,才能领取钥匙一份,领取人须负保管之责。第四则 (离职时办理交还手续,否则扣款200元。)第五则 公司钥匙领取人,未得到财务部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拷贝、或交付他人使用,否则罚扣分20分(即罚款200元人民币)。第六则 公司钥匙领取人,若钥匙遗失,必须负更新赔偿之责,在未得到财务部书面许可前,个人不得无故或私下私换锁头,否则记大过一次。第七则 公司
19、财务部及人事行政部,在得到公司授权下,可以依安全检查方式,公开的进行公司内各式、各项合法的桌、柜内查核。第八则 公司各种桌、柜内,不得私放藏有任何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违禁物品,否则一经查获,除立刻开除外,并依法提起告诉,当事人须负法律责任。第一十五项 单项物品之押金,须超过所值,若客户押金未能提高,又无法如期还件时,该服务人员须主动反映公司,否则经查核,须负赔偿之责。第一十六项 会计所核发之各项薪资、奖金、福利,当事者若有疑问或不合理处,最晚请于三日内提出申诉,逾时不予受理。(经查属会计作业疏忽时,一定立刻修改,于次月时核发)第一十七项 已核发之各项奖金或薪资或其他财物等,若发生多次发出之部分
20、,将于次月一同追回。第一十八项 营业部人员所呈报之收入金额及各项奖金,若和会计核查之实际帐目不符时,除该笔奖金奖项不予核发外,并按纪律追究原因,按律扣罚。第一十九项 会计本身之业务进行,在时效上须自行安排与控制,时间调度权自由掌握,平日请假经管理处核准三小时内不予罚扣,但全月不得超过8小时,且不影响正常业绩查核及业务理,否则即取消当月此项福利。另会计在非特殊业务状况下,不得申请加班费。第二十项 公司采取备用金制度,固定每月提发金额供各部门使用,除非专用请款使用,及其他杂项开支,一切实报实销。当月请款、当月作业,除非专案请款使用,否则不得延至次月申报。第二十一项 各部门备用金设定额度,若当月使用
21、下限达80%时,会计须主动通知部门主管,暂停支出备用金;非总经理允许,不得动用余额20%之金额。第二十二项 公司各项进货,会计必须事前审核公司订购单及厂商价目表,以资凭证;当货到时,会统人员必须现场亲自点收,签名俱结,入库登记后,再交由各部门请领。第二十三项 财务转存帐作业或登录帐册或财务记录事项时,均须正常作业,如支出票据、收入金钱等,若发现有任何与公司规定作业流程有不符或特例之处,须主动呈报通知总经理以示负责。第二十四项 对厂商未按时提供之票据,会计须主动通知总经理,并将其金额提领至福利金帐户内保存,作业登记符合金钱流向。第二十五项 须依照公司所设定的时间,按时进行转存帐作业。第二十六项
22、财政划拨内之水费、电费、电话费等杂项开支,每月皆须使用多少,补足多少,使用之金额保持固定,但若上述费用,有不正常超支时,请主动告之总经理。第二十七项 在公司即定的帐户内,若有不正常或特殊事例之转存帐作业时,须以铅笔特别注明于存折帐户内。第二十八项 公司对外消费时,均应收取正式发票,以供月份税务之扣抵额,会计本身应特别要求此点,勿让员工随意报帐。第二十七条 “普通收据”亦可申报年终“营业税”扣抵额,因此普通收据必须附上下例资料,方可生效:1、 消费项目 2、金额 3、日期 4、卖方身份证字号5、卖方姓名 6、卖方住址 7、盖章 (由会计负责要求及执行)第二十八条 门市员工上班前,到收银处请领发票,於当天下班前时,无论任何因由,一定须将发票本缴回收银人员,否则记大过一次。第二十九条 任何人员遗失发票或发票本,皆属重大违纪,除记大过二次外,另须赔偿税务机关之罚款,最少5000元,最高可达25万元。另将负责法律责任,遗失者须全权负责赔偿。备注:对公司本册及帐册和会统记录表等资料,请以不同的色笔,做不同的记录(会计请随时备妥并依下列方式加以登记)黑色笔:一般性正常记录兰色笔:盈余、业绩达成、成绩表扬等绩优记录。红色笔:亏损、借支、超支、业绩不良等不正常记录。绿色笔:还款、利息支出、汇款等特殊记录。铅 笔:存折帐户注明,内部转存帐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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