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共14页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来源:农发行字2001107号 作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日期:01-06-15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第三章安全防范工作及防范设施管理第四章枪支弹药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案件和事故的管理第七章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2、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第四条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行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本级行行长负责。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第六条农发行各级行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第七条各级行行长为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二)
3、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八条各级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二)领导保卫部门贯彻、落实上级行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了作的要求和部署;(三)领导保卫部门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确保本级
4、行安全运营;(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保卫工作的开展;(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六)随时掌握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第九条各级行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一)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力保农发行资金安全:(二)做好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力促农发行资产和人员安全;(三)负责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四)指导本单位和所辖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所辖分支机构防
5、范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五)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技术防范设备的选用、管理及安会防范工程审查、验收;(六)负责枪支弹药和警用器材、设备的管理;(七)负责经济民警、保卫人员的管理、训练工作;(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及操作规程;(十)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的建议。对发生重大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一)落实本部门安全
6、保卫工作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二)抓好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妥善解决;(三)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经常性检查。第十一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第三章安全防范工作及防范设施管理第十二条农发行各营业机构均应创造条件实行现金寄库和委托运送现金。第十三条各级行保卫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审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档案,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第十四条各级行应建立健全值班、警卫制度,节假日须有领导干部带班。第十五条各营业单位应与相临单位建立治安联防,签订联防协
7、议,适时进行演习。第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是保证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质设施和技术装备。主要包括:(一)金库、守库室、营业室、计算机房。围墙等建筑防范设施及其相关的配套防护设施、设备,如金库门、防弹玻璃、防盗门等;(二)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防卫防护器材等技术防范设施;(三)专用运钞车辆。第十七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以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目的。配置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第十八条各级行应当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银发1998588号)、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
8、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92)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配置安全防范设施。第十九条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按照行业标准设计施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或启用。第四章枪支弹药管理第二十条各级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枪支弹药。枪支弹药只能用于执行守护、押运任务,严禁挪作他用。第二十一条枪支弹药的配置标准依据公安部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治1998474号)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法通过其他渠道购置枪支弹药。第二十二条枪支弹药的购置,由配枪单位提出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后逐级申报,经省级分
9、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审核,统一向省级公安厅(局)申请价拨,并报总行备案。第二十三条对持枪人、管枪人应严把政审关,严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持抢、管枪。第二十四条持枪、管枪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持枪证后,方能持枪上岗。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各级行保卫部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重点放在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基层营业单位。总行保卫部对全系统省级分行每年检查面不少于30;省级分行保卫处对所辖每个地(市)级分行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地(市)级分行保卫科对所辖所有县(市)支行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基层营业单位应坚持经常性的自查。第二十六条检查方式:
10、上级保卫部门对下级机构的安全检查与由上级机关组织同级之间的互查相结合;有计划的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的检查与不定期的专项内容抽查相结合。第二十七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情况;(二)岗位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三)值班、警卫制度执行及值班、警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四)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情况;(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六)枪支弹药管理情况;(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情况;(八)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第二十八条安全检查应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安全检查
11、登记簿上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对存在严重治安隐患的单位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较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应向上级行写出专题报告,检查结果应当向全辖通报。第六章案件和事故的管理第二十九条保卫部门对涉及农发行的金融诈骗、抢劫、盗窃、涉枪、爆炸、纵火、绑架等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履行调查、协查及管理职责。第三十条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接到报案后,保卫部门应立即赶到现场。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级分行、总行应当派人及时赶赴现场。第三十一条保卫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的报案和犯罪人的自首,应当认真做好
12、笔录,并调查核实。对所受理的案件经查证不属于保卫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第三十二条在案件事故的查处中涉及内部其他部门协办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查办。第三十三条案件、事故管理实行一案一报,一案一档,专人负责,领导签发的报告制度。第三十四条保卫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记清楚,统计准确,上报及时。第七章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第三十五条农发行对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第三十六条农发行各级行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条款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
13、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一)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国家财产损失严重的;(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严重的;(三)由于农发行责任人原因导致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由于办公、营业场所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卫设施,值守人员不到位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残死亡的;(五)由于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设备和违反规定造成职工伤残死亡或资金损失严重的;(六)枪支(弹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农发行各级行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14、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凡发生本规定第三十六条所列金融案件、安全事故及其他伤残死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凡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给予该行行长相应的行政处分。第三十八条发生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总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级分行行长给予行政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农发行总行负责解释、修订。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行安全保卫工作培训心得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
15、10-10-18 11:12:18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培训心得-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共创平安建行我作为一名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新兵,有幸第一次参加举办的全省安全保卫首期培训,感触颇深,这是省分行安全保卫部新班子上任后在全省安全保卫条线进行的一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具体行动。其规模之大(举办五期)、人员之多(500人)、范围之广(基层分管领导),都尚属首次。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不仅系统地学习了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也掌握了业务领域安全检查的重点和方法,学到了有关技防、物防设施的基础知识和消防常识,尤其是通过实地观摩一日操作演练和防抢劫演练及护卫队的实战表演,看到了自身工作中的不足
16、,从而使自己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对我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一、提高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前提首先,安全保卫工作说起来容易,看起来简单,但真正干起来是非常不容易的,过去自己在基层行当领导,对保卫工作的认识比较单一,认为不出问题,不出事件,安全保卫工作就做好了,来到保卫部后,起初也觉得只要枪支弹药不出问题,押运不出问题,也就没有什么了,一年的工作实践和这次培训使自己真正认识了安全保卫工作的内容很丰实,任务很艰巨,责任很重大,尤其是当前我行顺利完成了金库管理和押运工作的社会化后,安全保卫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
17、适应新的变化,工作目标如何定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其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仅是我们创建“平安建行”的基本要求,也是为确保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项重要基础。同时,随着公民民主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客户和员工的安全需求不断增长,要求我们要针对不同客户、不同交易方式提供相适应的安全服务,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将成为银行竞争力和客户选择的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安全防范水平、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员工违法犯罪状况等受到有关监管部门、投资者和公众更多的关注,安全保卫工作好坏,不但影响到银行的经营状况,更重要的是影响到银行的声誉,影响到投资者对银行的信心,影响到银行股票价格的波
18、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责任大于天”一点也不过分。从我们自身的经营和管理看,安全保卫工作也是确保我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一个健康、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有利于我们集中精力发展业务,壮大自己,从而争取更大的经营业绩。反过来讲,不论我们业务发展的再好,一个案件、一起事故所造成的资金、名誉损失来看,总是得不偿失的。这一方面我们有着无数惨痛的案例。二、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保证从当前我行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内外部形势看,我们的压力还是很大的。从内部看,全行的风险防范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风险点的监控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不得我们有丝毫马虎和松懈;从外部看,全省金融系统
19、近期频频发案,转移库款、虚存实取、私自放贷、票据诈骗等等,案件形态多种多样。毫不夸张地讲,放松安全保卫无异于是将自己放在了火山口上。因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强调以下意识:一是“一把手”负总责的意识。行长在省分行安全保卫座谈会上讲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首先是一把手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一把手”作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论是行处“一把手”,还是部门“一把手”,都要把“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要求,确保本单位的人员、财产、业务安全。二是全员讲安全的意识。安全保卫工作不是哪个人或者哪个部门的任务,而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任务。任何一个岗位的员工
20、,对本岗位和本单位的安全负有天然的责任。不仅业务岗位的人员要讲安全,就是在我们看来一些非业务岗位也同样有其相应的职责。比如,门卫就要守好大门,防止可疑人员随意进出单位;司机就要保证行车安全,不仅要注意自己不出以外,还要防止他人给你造成的伤害;食堂管理,要注意食品安全,不仅要使大家吃得营养、吃得满意,还要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可以说,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在任何角落、任何时间,我们全行上下每一名员工都应该成为自觉防范安全事故、案件的坚强堡垒。三是“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要“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充当“事后诸葛”。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真正建立起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长效防御
21、机制,使防范工作走在各项工作的前面,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对全行的各类风险点要心中有数,对外部治安环境形势要有准确的判断,以便于指导全行。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情形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好相关预案的演练工作,使员工真正掌握预案的流程、要点和防范手段,确保应急预案真正发挥作用。三、强化保卫队伍建设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重要基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物防”、“技防”是保障,但关键还在于“人防”。只有抓住了“人”这一基本要素,全行的安全防范才有保证。一是要增强保卫人员的责任心。从事保卫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认真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地做好本职工作。如果没有工作责任心,即使再有学识,再有能力,也无法
22、做好本职工作。所以,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责任心问题,保卫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保卫工作岗位职责。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保卫人员素质,建设一支适应股份制商业银行需要的安全保卫队伍。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对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卫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结合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提高综合防范能力。要切实关心保卫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尽可能地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广大保卫人员安于本职、勤于奉献。同时,要在机构整合的基础上,坚持从严管理的方针,对不适应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保卫岗位上撤下来,确保
23、保卫队伍的纯洁性。三是要加强教育与培训,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安全防范教育,引导员工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道德情操,提高员工的法纪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要积极做好一线员工的防不法侵害、防治安事故、防安全事故、防突发事件的培训,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开展一线临柜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识别不法行为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提升全行安全防范整体水平和综合防范能力。四、做好转培训是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建行的重要任务。培训虽然结束了,但是下一步的工作仍很艰巨,保卫部门如何做好转培训是当务之急,这也是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建行的重要任务之一。一是要认真总结培训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本行实际稳步进行。二是要结合开展的创建平安建行的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举办培训。三是要在全行形成氛围使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力争使安全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本文转自麒麟网 http:/77250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1、常自认为是福薄的人,任何不好的事情发生都合情合理,有这样平常心态,将会战胜很多困难。2、君子之交淡如水,要有好脾气和仁义广结好缘,多结识良友,那是积蓄无形资产。很多成功就是来源于无形资产。3、一棵大树经过一场雨之后倒了下来,原来是根基短浅。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才能坚固不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