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开办外汇业务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流程新开办外汇业务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流程外汇业务市场准入流程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的备案和报批包括三部分工作,具体如下:一、新开办外汇业务支行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结售汇业务备案。1、新开办外汇业务支行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结售汇业务备案。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文件,新开办外汇业务支行持银行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一式两份)及省分行的授权文件,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结售汇业务备案,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0642号)文件规定,履行结售汇统
2、计义务。2、新开办外汇业务支行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申领“金融机构标识码”。依据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系统监测系统推广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657号附件三)文件,新开办外汇业务支行持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表、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金融机构许可证以及所在地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领“金融机构标识码”。点和业务参数。二级分行以行发文向省分行申请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向外汇局、银监局备案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相关业务系统、监管系统开通情况,机具配备情况等。由省分行安排统一对相关准备情况进行验收,下达正
3、式验收合格通知后方可正式开办外汇业务。附件1:银行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备案银行备案时间营业地址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颁证时间批准机关金融机构标识码 已赋码 号码为: 未赋码授权经营结售汇业务的上级行名称上级行授权时间结售汇业务备案类型 对公结售汇业务 对私结售汇业务结售汇业务计划开办时间结售汇统计系统说明采用的结售汇统计数据报送方式: 并入上级行报送 上级行名称: 本行单独报送 网络方式 其他方式 请说明:个人销售汇系统(备案对私结售汇业务需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使用身份: 用上级行代码登录 上级行名称和代码: 用本行代码登录 业务权限管理员:是否已满足网络接入和设备要求: 是 否联系人员职 责姓 名部 门职 务联系电话主管行长部门负责人业务联系人声明:以上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真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授权银行签章 备案银行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国家外汇管理员分支局(签 章)年 月 日附件3.2: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表 年 月 日金融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所属外汇局代码及名称金融机构级别1 级行 2 级行 3 级行 4级行 5 级行 6 级行金融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 真是否银行版部署点:是 否银行版部署点代 码总行名称总行所在国家/地区上级行代码及名称申领标识码原因:银行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