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制家具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目 次前 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3.1 木制家具制造企业 23.2 作业场所 23.3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3.4 职业病危害 23.5 职业性有害因素 23.6 职业接触限值 23.7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33.8 评价单元 33.9 职业病危害暴露 33.10 接触水平 33.11 个人防护用品 33.12 辅助用室 33.13 应急救援设施 33.14 职业禁忌证 34 现状评价概述 34.1 评价目
2、的 34.2 基本原则 44.3 评价依据 44.4 评价范围与内容 44.5 评价方法 44.6 评价程序 54.7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方案编制 65 评价报告书编制 65.1 总论 75.2 用人单位概况 75.3 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 85.4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 95.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115.6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 115.7 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 125.8 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与评价 125.9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 145.10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55.11 结论 15附录A (资料性附录) 16附录B(资料
3、性附录) 17附录C(资料性目录) 18附录D(资料性附录) 19附录E 整改情况复查表 26附录F-1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格式 27F.1 评价报告书基本格式要求 27F.2 规格 27F.3 封页格式 27F.4 著录项格式 27F.5 正文格式 28F.6 附件 28F.7 加盖公章 28附录F-2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封面格式 29图F-3 著录项样张 30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规范为指导性规范。本规范的附录A、B、C、D、
4、E、F是资料性附录。本规范由 提出。本规范由 批准。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朱方艳、荣铁渝、郁颖蕾、韩雪莲、朱超、王兴春、谢建兵。本规范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1 范围1.1 本规范规定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下称“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制的格式及内容等。1.2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发放职业
5、卫生安全许可证及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依法实施监管提供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内容。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国发1987105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352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
6、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49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卫法监发200263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2002年修正)(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2004年修正)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试行) (苏卫疾控200823号)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
7、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195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 19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
8、设计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4211 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木制家具制造企业 wood-furniture manufactories又称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指用木材材料(包括竹、藤、复合木质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企业。3.2 作业场所workplace又称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点。3.3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status quo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
9、l hazard(s)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等进行综合的、阶段性的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3.4 职业病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职业病或职业伤害。3.5 职业性有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s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
10、生的(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3.6 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包括时间加权评价容许限值和最高容许限值。3.7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facility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以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1、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3.8 评价单元assessment unit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评价的要求,将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3.9 职业病危害暴露 occupational hazard exposure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过程。3.10 接触水平 exposure level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3.11 个人防护用品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又称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2、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配备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3.12 辅助用室 auxiliary room 指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3.13 应急救援设施 first-aid facility 指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3.14 职业禁忌证 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
13、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4 现状评价概述 4.1 评价目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控制、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4.1.2 为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申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4.1.3 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管和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4.2 基本原则 4.2.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用人单位目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4.2.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
14、、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4.2.3评价工作应在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4.3 评价依据4.3.1法律、法规、规章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制度。4.3.2 规范、标准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范、标准。4.3.3 基础依据用人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或职业卫生专篇;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审核、审查文件;设计及运行情况的有关资料;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和健康监护资料;现状评价工作委托书或双方业务合同等。4.3.4 其他依据用人单位有关的支持性文件、国内外文献资料及与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4.4 评价范围与
15、内容4.4.1 范围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等情况。4.4.2 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的合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设施及其效果,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治经费概算等。如果此前未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还应对选址进行评价。4.5 评价方法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检查表等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
16、害现状进行全面评价。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并结合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水平和定量分级结果,对运行期间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进行评价。4.5.1 职业卫生调查在分析各种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运行情况、总体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布局、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及产品、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时空分布等。4.5.2 定量分级定量分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4.5.3 职业卫生检测(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等进
17、行检测;并且收集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2)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及建筑卫生学检测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不良气象条件、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内容进行检测,必要时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4.5.4 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并且收集历年健康检查资料。4.5.5 检查表分析法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列出检查单元、部位、项目、内容、要求等,编制成表,对评价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查与评价。4.6 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书编制、报
18、告书备案四个阶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程序见附录A。4.6.1 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有: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并对计划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参考资料目录参考附录B。 4.6.2 评价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职业卫生调查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情况。 4.6.3 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可行性建议
19、,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4.6.4 报告书备案阶段评价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提交正式报告书。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4.7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方案编制4.7.1 评价方案是具体指导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技术文件。应以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原则,概述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特征,明确评价重点、范围、内容、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4.7.2 评价方案应在充分研读有关资料和初步现场调查后编制。4.7.3 评价方案内容 (1)概述:简述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等。(2)编制依据:列出适用于评价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
20、告书、相关行政部门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以及验收阶段的审查意见等。(3)评价方法、范围及内容:根据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特点,选定适用的评价方法,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单元和评价内容。(4)用人单位概况及运行情况:简述用人单位规模、地点等基本情况、建设情况、运行情况等。(5)职业卫生调查内容:在分析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用人单位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等调查内容。(6)检测方案: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方法、检测点、检测对象和样品数等。(7)组织计划:主要包括评价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工作进度
21、、人员分工、经费概算等。5 评价报告书编制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评价的内容,文字表述应简洁、用语应规范、结论应明确,能以数字或图片表达的内容应尽可能采用图表和照片,以利于阅读和审查。原始资料及数据计算过程等不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必要时可编入附件。评价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如下:5.1 总论 5.1.1 用人单位情况介绍:包括用人单位的简介、经济性质、现有生产能力、任务由来等。5.1.2 评价依据:列出评价项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技术资料等的名称。5.1.3 评价目的:按照本规范4.1的规定编制。5.1.4 评价范围: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本规
22、范4.4.1的规定编制。5.1.5 评价内容: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概述本规范4.4.2的规定编制。5.1.6 评价方法:叙述评价应用的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的方法和检查表分析法、定量分级法等方法的内容。5.1.7 评价程序:根据评价活动的实际情况,用文字结合框图的方式,表述评价工作过程。评价程序参考附录A。5.1.8 质量控制:用文字结合框图(参考附录A)的方式,简述评价机构对评价活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5.2 用人单位概况5.2.1 作业场所概况包括用人单位成立时间、作业场所地址、产品年度产值、资产总额、生产运行状况等基本情况。5.2.2 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概况简
23、要叙述地理位置、主要自然环境概况、周边环境状况以及社会环境条件。(1)地理位置应按行政区划说明地理位置并附所在区域位置图,并叙述是否位于自然疫源地、地方病区等。(2)气象、气候条件叙述用人单位所在地风向、风速、气温、相对湿度、降水等气象条件,气候分区、特殊气候带、局地环流等气候特征,并列出用人单位所在区域风向玫瑰图。(3)周边环境叙述用人单位所在区域周边环境情况,并附周边环境图。(4)社会环境条件叙述用人单位所在地是否位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范围、历史文化保护地;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涉外领使馆、人口密集居住区等社会关注敏感区域。5.2.3 生产制度和劳动
24、定员叙述轮班制,全年生产作业时间,同时说明作业天数和全年休息时间。包括生产作业岗位名称,每班生产作业人数及班次,辅助岗位的人数,管理人员数等。在对劳动定员进行表述时,除按岗位、工种、性别进行调查外,还应调查用人单位外用工数量。5.2.4 原料、辅料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料、辅料的名称及年用量。以表格形式列出各种原料、辅料的名称、规格、形态、包装、储存、运输、年用量。叙述木材的种类;叙述油漆、稀释剂以及胶水等化学物质的组成成分;叙述原辅料的进货频率和数量,装(卸)料操作方式及机械化程度、装(卸)料人数、装(卸)料时限。5.2.5 生产工艺流程叙述工艺技术、生产装置的生产过程、辅助装置的工艺过程,叙述生
25、产设备的先进性(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及智能化程度)等。应对主体生产设施按工艺流程做出完整、清晰、无遗漏的叙述,并用工艺流程框图表示。木制家具的生产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附录C中所列出的主要工序。5.2.6 辅助装置和公用工程辅助装置:列出为生产配套的各辅助装置名称、生产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仓库、堆放区、堆桶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动力、供热、供电、供燃气、三废处理等工程。5.2.7 “三同时”执行情况叙述用人单位立项批复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及其批复情况。对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或前阶段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用人单位,应叙述对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或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6、5.2.8运行情况叙述生产装置的开工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叙述生产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是否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5.3 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5.3.1 总平面布置按厂区总平面功能分区原则,分析生产区、辅助生产区、非生产区的布置情况。结合年主导风向和全年最小风向频率,叙述建(构)筑物现状、位置、道路、卫生防护、绿化等情况,及其平面布置与风向之间的关系。并附总平面布置图。叙述各工序(可参照附录C中列出的主要工序)的平面布置情况,叙述作业场所、仓库、堆桶区、堆放区等非生产区的平面布置情况;叙述办公楼、休息室等非生产区的平面布置情况。结合建筑物楼层的设计,叙述各楼层的
27、工艺竖向布置情况,叙述有害气体的厂房,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的竖向布置情况。5.3.2 生产设备及布局以表格形式列出各工艺主要生产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参数,并叙述布局。必要时还应列出与职业病防护关系密切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其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5.3.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的评价在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检查表(参考附录表D-1),对产毒设备和无毒设备的关系,对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及其与风向的关系等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5.4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5.4.1 职业病危害因素概述(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a.
28、评价单元的划分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将用人单位的主要工序以及公用工程划分评价单元。可参考附录C,但不限于附录C中所列工序。b.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识别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其存在单元和存在岗位(工序),明确其可能造成的职业病损害。识别每个评价单元和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各工序各岗位的接触人数、操作方式和操作时间。辅助生产岗位及其公用工程应纳入评价范围。每个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考附录C。明确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总体布局情况,有害作业场所和无害作业场所的位置,以及可产生高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位置;明确存在和(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布局情况,并指出生产过
29、程中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以及存在和(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过程和位置。在附件中列出化学有害因素的物质安全数据说明书(以下简称“MSDS资料”)。MSDS资料应包括理化特性、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毒理学资料、运输信息等内容。c.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在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基础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暴露及接触水平进行分析。(2)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叙述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5.4.2 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用文字或表格的方式,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对人体健康
30、的影响,以及可引起的职业病等。列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考附录C。5.4.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检测点的确定检测点的布置应覆盖整个厂区。检测点应包括但不限于附录C中所列岗位,以及辅助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等。(2)检测项目的确定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照但不限于附录C中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未检测的危害因素,应说明未检测原因。(3)现场检测基本情况叙述现场检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资质)、检测时间、检测时气象条件、检测时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检测应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进行。(4)检测方法、采样及检测仪器、检测频率应明确各种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依
31、据、采样及检测仪器、检测频率、现场采样方法。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要严格依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和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执行。5.4.4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列出各种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并对其是否超标要求作出评价。(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检测结果经汇总整理分析后,用简洁的文字、图表等进行合理表述,并对结果进行评价。对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超标原因;分析未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可能导致的危害。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既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结合岗位设置、生产工作制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或使用情况,对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用人单位所辖作业场所区域内外包(委)工程也应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其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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