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9.40KB ,
资源ID:7370715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737071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同意公共图书馆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浙财综字72号.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同意公共图书馆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浙财综字72号.docx

1、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同意公共图书馆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浙财综字72号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同意公共图书馆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浙财综字200572号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全省公共图书馆图书借阅证年费等相关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报告(浙文产电20053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成本补偿原则,同意公共图书馆收取年度注册费和借书证遗失补证工本费(指实行磁卡或IC卡管理)。年度注册费编码为:11305000;借书证遗失补证工本费编码为:11310001。 二、公共图书馆借书证遗失补证工本费和年度注册费标准。 对借书证实行磁卡管理的遗失补证工本费为10元本;对借书证实行I

2、C卡管理的,遗失补证工本费为15元本。不实行磁卡或IC卡管理的,不得收取借书证遗失补证工奉费。年度注册费标准:藏书量在50万册(含50万册)以下的10元年人;50万册一100万册(含100万册)的20元年人;100万册以上的30元年人。对少年儿童读者年度注册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收取年度注册费后,不得再向读者收取借书证工本费。 三、公共图书馆其他服务性收费,按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四、公共图书馆借书证遗失补证工本费和年度注册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并接受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浙江省图书馆收费问题的批复(浙财综字2001 83号)同时废止。二OO五年十一月七日2、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1990年4月20日,国家文物局、国家计委、财政部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考古经费管理,保证考古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文物考古单位为科学研究和配合建设工程及其他动土工程而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第二章 考古调查、勘探预算定额第三条 考古调查是为了解地面、地下的古代文化遗存而进行

4、的查阅文献、实地踏勘、采集标本并做出文字、绘图、摄影记录,提出勘探或考古发掘计划等工作。调查经费预算定额的内容有:调查人员的交通、住宿、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文物包装运输费、资料整理费及不可预见费。调查经费按每平方公里5001000元编列。调查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调查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由文物部门核收10的管理费。第四条 考古勘探是为了解地下古代文化遗存的性质、结构、范围、面积等基本情况而进行的钻探工作。勘探经费预算定额内容有:勘探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资料整理费、回填费、不可

5、预见费等。第五条 普探指采用每平方米布孔5个的梅花点布孔法而进行的勘探工作。普通土质、孔深在25米深之内的普探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米用工数量为68工日计算。第六条 重点勘探指为了解墓葬及其他遗迹现象并在地面作出形状标记而必须进行的钻探工作。普通土质、孔深在25米深之内的重点勘探预算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米用工数量为80120工日计算。第七条 较软土质以上述定额标准为基数最多核减25。较硬、特硬土质或带水操作以此为标准增加50150。孔深在25米以上,深度每增加05米,预算定额相应递增10第八条 普探面积最低从100平方米起计算。重点勘探面积最低从10平方米计算。第三章 考古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第九条 考

6、古发掘经费预算内容包括:(一)人工费用:1民工费; 2技术工人费;(二)其他发掘费用: 1消耗材料费; 2器材、设备更新折旧费; 3记录资料费; 4运输费; 5占地补偿费; 6临时建筑设施费; 7标本测试鉴定费;(三)发掘工作管理费;(四)安全保卫费;(五)不可预见费。第十条 人工费用:是指雇用的民工和技术工人所需的费用。(一)民工费用:日工资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用工数量标准每平方米812工日。(二)技术工人费用:依其从事的工种和熟练程度确定日工资标准,一般为当时当地民工日工资额的150至250。技术工人用工数量标准为民工用工数量的15至25。第十一条 消耗材料是指在田野发掘、文物修复和资

7、料整理等工作中自然损耗的小型工具、文具、包装、覆盖材料等的费用开支。第十二条 器材、设备更新、折旧费指对发掘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如照相机、录像机、测绘仪器、小型运输工具、柜架等用于田野发掘、文物修复、资料整理工作等而损耗的补偿费用。第十三条 资料记录费是指田野发掘、文物修复、资料整理等工作所必需的文字、录像、摄影、照相、绘图、测量等工作的费用及印刷费用。第十四条 交通运输费是指田野发掘、资料整理过程中民工和技术工人往来,器材设备、消耗材料、出土文物及生活资料的运输所需费用。第十五条 占地补偿费是指田野发掘中临时占用耕地的补偿。补偿面积一般为实际发掘面积的100300。补偿数额视实际情况按季计算

8、,经济作物可按特殊情况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发掘费总数的12。第十六条 临时建筑设施费是指田野发掘进驻期间所必需的临时性建筑设施。包括民工和技术工人住宿房、伙房、值班房、工作用房、文物库房及水电设施等。第十七条 文物标本测试鉴定费指必须送往专门科研单位或由有关专家对文物标本进行测试鉴定的费用。第十八条 上述费用预算定额见附表一,各项费用在考古发掘工作各个阶段中所占比例见附表二。第十九条 管理费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进行考古发掘工作的单位所必须列支的人员及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的办公、交通、住宿、补助、补贴及民工和技术工人的医疗、劳动保险、有关部门收取的劳动管理费等项费用。其定额标准为人

9、工费用及其他发掘所需费用总数的20。第二十条 发掘现场的安全保卫费用指为保证考古发掘现场及出土文物安全而雇用的专门保卫人员及购置必要的保卫器械、设施所需费用,其定额标准为人工费用及其他发掘所需费用总数的10。第二十一条 不可预见费定额标准为人工费用及其他发掘所需费用总数的35。第二十二条 以上预算定额适用于耕土层及文化层平均厚度在12米以内的古代遗址。文化层平均厚度不足1米者,以此为基数递减30,文化层平均厚度不足05米者以此为基数递减50。文化层平均厚度在2米以上,每增加05米预算定额相应递增15。第二十三条 发掘对象为耕土层及覆土层平均厚度在05米以上遗址时,按每立方米用工数量为2工日,另

10、外编制清理耕土及覆土层预算定额。耕土层及覆土层在2米以上时,每增加05米,该预算定额相应递增15。第二十四条 一般考古发掘的面积最低从10平方米起计算。第四章 考古发掘特殊项目预算定额第二十五条 发掘对象为大中型墓葬或其他特殊遗迹时,可按发掘对象的形制、规模计算劳动力投入量,以此为基数另加200300的其他发掘费用。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实际需要单独计算发掘定额:(二)规模巨大;(三)出土文物可能特别丰富或需进行特殊保护;(四)其他如洞穴、沙漠、贝丘、悬棺、地下水位较高等特殊遗址。第二十六条 发掘工作中可能有塌陷、滑坡等一定危险时,可列支一定数额的安全加固费,定额标准不得超过发掘费总额的5

11、。第二十七条 发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额外增加不超过发掘费总额20的文物保护费和不超过发掘费总额10的资料出版费:(一)发掘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古代遗址;(二)发掘总数在200座以上的古代墓葬;(三)出土文物特别珍贵、丰富或遗迹特别重要的。第二十八条 从考古发掘单位驻在地到考古发掘工地间的距离超过25公里时,增编远征费,标准为预算定额总数的23。增编远征费后,应适当核减临时建筑设施费预算定额。第二十九条 考古发掘中发现特殊重要遗迹现象,因建设工程等原因不能就地保存,需要易地保护,视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视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

12、办法制定当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预算定额管理办法,报国家文物局备案。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附表一考古发掘费用预算定额-| |旧石器时代遗址 |新石器时代 |秦汉之后遗址 | | |春秋战国遗址 | |当时当地民工日|24元|47元|7元 |24元|47元|7元 |24元|47元|7元 |工资 | | | 以上 | | | 以上 | | | 以上 |消耗材料费 | 6 | 3 |15| 8 | 4 | 2 | 8 | 4 | 2 |-|-|-|-|-|-|-|-|-|-|器材、设备更新| 8 | 4 |25|10 | 5 | 3 |10 | 5 | 3 |折旧费 | | | | |

13、 | | | | |-|-|-|-|-|-|-|-|-|-|记录资料费 | 6 | 3 |15| 8 | 4 | 2 |10 | 5 | 3 |-|-|-|-|-|-|-|-|-|-|运输费 | 6 | 3 |15| 6 | 3 |15| 6 | 3 |15|临时建筑设施费|10 | 5 | 3 |15 | 8 | 4 |12 | 6 |35|标本测试鉴定费|18 | 9 |45|16 | 8 | 4 |12 | 6 | 3 |注:表内各项费用的百分比以当时当地民工费总额为计算基数。附表二考古发掘费用预算定额在考古发掘工作各阶段比例-| | 计 算 | 考古发掘部分 | 补偿回填 | 整 理

14、发 表 部 分 | | | |-|-|-|总 计| | 单 位 |田野|遗址|遗存|青苗|遗址|文物|清点|测试|文物|资料| | | |进驻|复查|清理|补偿|回填|修复|整理|鉴定|运输|发表| |民 工 费 |工/日/平方米| 0.5| |4-8 | | 2 | | 1 | | 0.5| | 8-12 |-|-|-|-|-|-|-|-|-|-|-|-|-|技术工人费 |工/日/平方米| | | 1 | | | 1 | 0.5| | |0.5 | 3 |消耗材料费 |百分比 |10% |5% |40% | | |10% | 20%| | 10%|5% | 100% |器材.设备 |百分比

15、|5% |5% |45% | | |25% | 15%| | |5% | 100% |更新折旧费 | | | | | | | | | | | | |-|-|-|-|-|-|-|-|-|-|-|-|-|记录资料费 |百分比 | |5% |40% | | |10% |40% | | |5% | 100% |-|-|-|-|-|-|-|-|-|-|-|-|-|运 输 费 |百分比 |30% | |20% | | | | | | 50%| | 100% |-|-|-|-|-|-|-|-|-|-|-|-|-|占地补偿费 |百分比 | | | |100%| | | | | | | 100% |-|-|-|-|-|-|-|-|-|-|-|-|-|临时建筑 |百分比 |100%| | | | | | | | | | 100% |设 施 费 | | | | | | | | | | | | |-|-|-|-|-|-|-|-|-|-|-|-|-|标本测试 |百分比 | | | | | | | |100%| | | 100% |鉴定费 | | | | | | | | | | | | |-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