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20.04KB ,
资源ID:7367288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736728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一级建造师《法规》内容整理有关时间的数据.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一级建造师《法规》内容整理有关时间的数据.docx

1、一级建造师法规内容整理有关时间的数据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内容整理:有关时间的数据 建造师相关1、建造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变更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2、受过刑事处罚,申请建造师注册,在处罚结束之日到申请之日需满5年。3、因违规被吊销了注册证书,再申请注册最早需满2年。4、建造师执业年龄限制为65岁。民法知识产权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诉讼失效1、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2年;2)短期诉讼时效:1年(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寄存财务丢失或损毁的);3)特殊诉讼时效:由特别法规定的,时间长短

2、不一(如涉外合同法4年、海商法1年);4)权利的最长有效保护期: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不得超过20年。2、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的决定因素由规定期限的最后6个月决定。3、中止为停止,中断为重新计算。关于施工许可证1、申请施工许可证对资金的要求: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原则上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合同价的30%。2、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一下的建筑工程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以及一些特殊工程。3、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

3、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4、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在建工程因故中止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维护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期限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欢迎加入2014一建考试交流群:159623350,不定期上传复习资料,供各位备考之用。一级建造师考试最新教辅资料、电子书免费下载一建科目教材精讲过关必做习题集历年真题详解圣才题库考试辅导建设工程经济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网授课程试听法规及相关知识即将上线免费下

4、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网授课程试听工程项目管理即将上线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网授课程试听建筑工程实务即将上线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网授课程试听公路工程实务即将上线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网授课程试听水利水电实务即将上线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网授课程试听市政工程实务即将上线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网授课程试听机电工程实务即将上线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免费下载网授课程试听5、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招标投标法1、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远

5、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1)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保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

6、情况的,或者泄漏标底的,给于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4、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5、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的投标资格。6、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

7、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取消其一年至三年的投标资格。7、评标委员会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给于警告,没收收受的财务,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当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的出售1、自招标文件

8、的出售之日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可以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关于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1、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日。1、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15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法1、不满足资金投入的法律责任: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对主要负责人给于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且

9、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未配备合格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4、不符合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法律责任: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5、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没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6、非法转让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法律责任: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没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1、订立非法免责条款的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的等级分类1)、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3)、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4)、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这里的“以

11、上”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书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3、各上级部门之间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调查的时限1、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但是延长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处理时限1、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其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适当延

12、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事故发生单位极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收入40%80%的罚款。2、因恶意阻挠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收入60%100%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

13、验收之日起记,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在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论文件经

14、批准之后,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论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质量相关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劳动法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实效期间为1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正财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副本送

15、达申请人。审理应当自受理仲裁之日起45天内结束。按期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委员会逐日批准,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5日。执行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之满一年前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拉动合同2试用期的时间长度限制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16、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3竟业限制的人员限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竟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档案法1、列入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想城建档案馆提交一套工程档案。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承诺只可以撤回,不可以撤销。证据保

17、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妖气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一审程序审查与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合议庭评议和宣判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第二审对判决不服的,提起上诉时间为15天,对裁定不服的,提起上诉的时限为10天。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2年内提出,2年后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紫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执行程序收到申请执行六个月内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经审理查,可以责令法院法在一定期限内齿形,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