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目 录第一部分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支出决算表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第一部分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委、区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
2、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拟订劳动关系处理制度和规划,负责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用人单位实施职工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负责实施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四)依法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实施
3、劳动保障年审制度。(五)依法对区属用人单位开展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六)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性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七)依照市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开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等工作。(八)依法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管理。(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0个、财政核补事业单位0个、经费自筹事业单位
4、0个。纳入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1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单位2香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345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名称: 单位:万元收入支出项目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行次决算数栏次1栏次2一、财政拨款14881.4一、一般公共服务30 其中:政府性基金23002.13二、外交31二、上级补助收入3三、国防32三、事业收入4四、公共安全33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五、教育34四、经营收入6六、科学技术35五、附属单位缴款7七、文化体育与传媒36六
5、、其他收入80.3八、社会保障和就业371604.27 9九、医疗卫生38372.7410十、节能环保3911十一、城乡社区事务403002.1312十二、农林水事务41813十三、交通运输4214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315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416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517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618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719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820二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4921二十一、储备事务支出5022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123二十三、其他支出522453本年收入合计254881.7本年支出合计544987.1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额额26 结
6、余分配55 上年结转和结余27492.53 年末结转和结余56387.092857合计295374.24合计585374.2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5行=(1+3+4+6+7+8)行;29行=(25+26+27)行;54行=(30+31+52)行;58行=(54+55+56)行。表二 支出决算表编制单位: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123456合计4987.14934.284052.8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27910.87693.4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372.7423.41349.34212城乡社区支出3002.133002.13213农林水支出88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表三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名称: 单位: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上年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类款项栏次123=4+5456=1+2-3合计492.531879.271985.01934.281050.74386.7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531498.531604.27910.87693.4386.79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74372.7423.41349.34213农林水支出888
8、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支余情况。 3栏=(4+5)栏;6栏=(1+2-3)栏。 表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部门名称: 单位: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上年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类款项栏次123=4+5456=1+2-3合计212城乡社区支出3002.133002.133002.13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支余情况。 3栏=(4+5)栏;6栏=(1+2-3)栏。 表五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名称: 单位:万元项目“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
9、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小计小计小计类款项栏次1=2+3+4234合计10.968.96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08.962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栏=(2+3+4)栏。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4年度收入总计5374.24万元,支出总计5374.24万元。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492.53万元,本年收入1879.27万元,本年支出1985.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
10、86.7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27万元,占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74万元,占0.19%;扶贫支出:8万元,占0.01%。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002.13万元,本年支出3002.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4年,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在编在职人员共:23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96万元,比上年减少12.93万元,下降54.2%
11、。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17.5%,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1.03万元,下降85%。(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2%,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1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车辆出勤次数减少。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使用标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0辆公务用车予以报废处置,更新购置0辆;经批准新增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越
12、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汽车0辆(根据实际情况说明)。更新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购置数量大于报废数量、车辆单价购置费偏高等特殊情况,需根据单位实际加以说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6万元。人社局(含所属事业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退管中心、仲裁办、)共1个单位,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根据单位实际加以说明)。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8.96万元,减去公务用车租赁费0万元后,平均每辆2.9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监察大队市内因公执法所需
13、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三)公务接待费决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含外宾接待),包括交通、误餐费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8.2%,比上年减少11.03万元,下降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平时人员加班误餐费支出及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进行接待等。开支内容包括:支出内容是201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平时执法加班误餐费及省内上级领导来调研的接待费等。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一)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全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4013人,
14、完成率100.1%;帮助城乡困难群体就业1267人,完成率104.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912人,完成率113.0%;促进创业860人,完成率102.4%;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797人,完成率108.9%;其中再就业培训564人,完成率110.6%;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培训1699人,完成率103%;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555人,完成率106.7%;接收本省对口劳务帮扶地区劳动力1685人,完成率168.5%;达标充分就业社区108个,创建率为85.71%,比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80%高5.71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2.26%,比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3.20%低0.91个百分点;失业人
15、员就业率63.4%,比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55%高8.4个百分点;省内在岗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540人,完成率108%。(二)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香洲区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492804人、失业保险43756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08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6669人(含原农保领取老年津贴人员);城区学生、儿童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191802人(其中珠海户籍未成年人约12.4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396人,其中低保户参保人数为583人,重度残疾参保人数为208人。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和户籍未成年人医保参保覆盖率均达100%。(三)积极构建和谐
16、劳动关系。我局信访窗口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待群众来访来电4300余人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受理劳资纠纷案件613宗(其中区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受理290宗),涉及劳动者884人,涉及工资335.8万元;监察用人单位688家次,责令用人单位作出整改324家次。开展用工情况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5次,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3.4万元;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407宗,受理评残申请431人,旧伤复发与延长医疗期申请55人,病退鉴定申请8人,辅助康复器具安装申请12人。香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荣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授予的“2014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突出成绩单位”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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