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先行先试、规范运作、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我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证。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使我镇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真正把我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成为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巩固执政根基
2、的坚强堡垒。具体任务就是建设“五个规范”、落实“七大举措”、发挥“四大作用”、实现“五大目标”。按照具体任务在我镇纪检监察组织系统实现“六有”: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权办事、有章办事、有效办事、有力办事”;做到“六做”:即监管“三资”,做集体财富的监护人;廉洁教育,做乡土清风的吹拂人;惩腐治恶,做秉公执纪的铁面人;清障除碍,做发展之路的养护人;化解矛盾,做和谐稳定的调解人;纠风便民,做农民群众的贴心人。三、主要内容全面实施镇、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组织机构规范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工作机制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工作保障规范化。组织机构规范化镇设纪委和监察室,监察室按镇政府的中层机构设置,实行
3、合署办公,在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在行政村党组织设纪检委员,成立村纪检小组,受镇纪委、监察室和行政村党组织双重领导;在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给予工作指导。工作职责规范化镇、村纪检监察组织应围绕镇、村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具体工作和镇、村纪检监察组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到位不越位。镇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的业务工作分工,根据工作需要并受镇党委的委托,可以分管与纪检监察直接相关的工作,但不得分管涉及管钱、管物、管项目的业务工作。镇党委应
4、合理安排工作分工,保证镇纪委书记将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保证其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如需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应由镇党委事先书面征得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意。工作机制规范化1、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制度,镇纪委书记参与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参加或列席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建立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镇纪检监察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健全学习调研、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管理制度,做到纪检监察工作有序运行。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
5、室主任、纪委委员和其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职责,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程序,制作业务工作流程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履职。其中,收到或者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应在五日内报告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并协助调查处理;对镇其他党员干部和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可直接受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对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件,要逐件调查核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并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开说明。3、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主动配合“片组+巡查”工作,在现有镇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人员、职能不变的情况下,将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党
6、组织关系在镇和党组织关系不在镇的派出所、信用社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联合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规范化1、规范人员配备。镇纪委设纪委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专职纪检干部1名、委员2名。镇监察室设成员3名,其中监察室主任1名,成员2名。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担任。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村设纪检小组27个,配备专职纪检小组长27人,凡纪检小组长及成员一律不能担任村“两委”委员,村文书,村计生专干,如兼任了的,在本次换届时要全部予以调整。村设党务公开监督委员会28个,配备党务公开监督员112人;28个村聘任党小组纪律员52人,聘任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112人
7、。2、选优配强干部。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中,村级纪检组织人员配备,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纪检小组长。对现任纪检小组长,工作成绩优秀的可以提拔使用任村三职干部,激励他们的工作热情。3、加强双重管理。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级纪委、组织部门提出人选,报县级党委研究决定。镇纪委、监察室其他干部的提名、任免,由同级党委事先征得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乡镇纪委受县纪委和镇党委双重管理,以县纪委管理为主,镇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县纪委和镇党委双重管理。乡镇纪委书记、行政监察室主任个人年度考核
8、以县纪委、监察局考核为主,其优秀等次名额予以单列,不占所在乡镇优秀等次名额。村纪检小组长,实行镇纪委和村支部双重管理,直接对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定期汇报工作;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直接对村纪检小组和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定期汇报工作。4、加强教育培训。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镇纪检监察干部改进作风、树立形象。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每位村纪检干部在1年内至少接受1次以上业务培训。坚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引导干部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有计划地安排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业务学习或参与专项工作,增强实际工作能力。5、严格管理监督。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对
9、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联系、情况通报、工作督查和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等制度,加强对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和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制定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并负责组织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排在本镇末位的村小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考评末位的,予以撤职。6、关心爱护干部。支持镇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严肃查处打击报复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镇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要经常与村小组长沟通谈心,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镇党委政府要关心爱护镇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困难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
10、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他们的学习、工作和成长创造条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镇纪检监察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优秀的要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重要来源。工作保障规范化1、完善工作设施。镇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十有”标准完善:有挂牌,有办公室,有电脑、有打印机、有档案柜、有带传真的电话机、有照相机、有录音笔、有会议室、有基本的公务交通保障,上述“十有”中会议室可合并使用,公务交通保障可灵活安排。村纪检小组要按照“四有”标准完善:即有办公室、有办公桌椅、有文件柜、有举报电话,村纪检小组的挂牌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规范,对于举报电话的配备,有条件的村可安装固定电话,不具备条件的要将村纪检小组长的手机号码作为举报电话
11、。同时,完善好镇、村各级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平台,以便开展工作。2、加强经费保障。镇纪检监察组织所需办公办案经费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预算核定我镇4万元办公办案经费,实行单独列支,由镇纪委使用,保障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3、落实办案补贴。按照广纪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额保障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每人每月补贴220元,其他纪委委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村纪检小组长每人每月补贴200元,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每人每月补贴电话费20元。4、严格工作考核。镇纪委将村纪检小组长误工补贴的60%作为基本补贴,按季度发放,将误工补贴的40%作为绩效补贴,根
12、据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四、工作要求落实领导责任。推进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镇党委书记、镇长负主要领导责任,镇纪委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挂点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组织协调。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抓好监督检查。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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