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实务案例题物业管理实务案例第一章 物业服务企业案例题:一、刘某拟成立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物业管理公司的特征归纳起来,包括哪些?(2)设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低的注册资本为多少?(3)该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为几级?(4)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多少人?(5)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多少天内,持有关资料向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6)该公司刚刚设立,规模很小,业务量有限,该公司可以采用的最合适的是什么企业组织形式?(7)刘某设立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做哪些工作?(8)该企业设置物业服务
2、企业组织机构需要考虑哪些因素?【答案】1、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属于服务性的企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共管理性质的职能。2、50万元。3、三级,并设一年的暂定期。4、不少于10人。5、30天内。6、直线制。7、需要做如下工作:设立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包括公司选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确定合法的股东人数、公司组成人员、注册资本验资、公司章程等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申报。在物业服务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资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3、和劳动合同。8、企业战略因素、外部环境因素、技术因素、组织规模及所处阶段。二、物业管理单位隶属于原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承揽外部业务和扩大规模,该企业经过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决定重组。该公司管理三个住宅小区,三个住宅小区分别是多层住宅20万平方米,多层住宅25万平方米和高层住宅15万平方米,2006年11月30日取得了营业执照,拟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资质。(1)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常见模式?每个模式的特点有哪些?该企业重组设置的企业是什么模式?(2)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特点?(3)该企业可以登记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为几级?(4)该企业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最迟的时间是哪一天?
4、【答案】 1物业管理的常见模式有房地产建设单位的附属子公司、独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集团公司。 房地产建设单位的附属子公司是指房地产建设单位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物业管理企业。另外,也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其内部设立不属于企业的专门部门,承担售后物业的管理工作。这种企业的特点是房地产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属上下级关系。独立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不依附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其他单位,独立注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集团公司主要由集团总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构成。集团总公司是宏观控制机构,集团发展的战略决策由总公司负责。该企业重组后的模式是独立的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服务企业是依法成立、
5、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其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物业服务企业是企业法人;物业服务企业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性质的职能。 3三级(暂定)。 42006年12月29日。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投标案例题:一、某物业业主大会甲拟采用招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乙拟参加投标。请回答以下问题。问题一:甲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其除了通过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外,还需要在其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有( )。A、中国国家建设部网 B、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网C、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D、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答案】CD问
6、题二:由于该项目规模较大,也比较复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招标人应统一安排投标人会议,称作 ( )。A、评审会议 B、资格审查会议C、标前会议 D、招标人会议【答案】C问题三:若甲方是建设单位,招标管理对象是新建物业,甲方可以如何选择物业管理单位?【答案】(1)招标方式:可以选择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招标邀请。公开招标应当通过公开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发布招标文件,组织标前会议。(3)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4)接受投标文件。(5)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中标,签订合同。(6)如果投标人少于3个或住宅规模较小,
7、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问题四:乙方在获取招标信息后首先需要做的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组织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财务等方面的人员对招标物业进行项目评估。(2)具体内容包括:投标物业的基本情况,招标物业项目的定位,业主的需求,建设单位、物业产权人(含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背景资料以了解是否有诚意合作并具备履约合同的实力,招标条件和招标过程,竞争对手、企业自身条件分析。第三章 物业管理合同案例题:一、刘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顶层的商品房,“入住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管理规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为维
8、护小区整体形象和相邻住户的安全,业主不得私自封闭观景阳台,不得在窗户上加装防护栏。”入住后,刘先生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封闭了观景阳台并加装了防护栏。物业公司发现后要求其拆除。刘先生认为:这是自己的房子,自己有权利处理,拒不拆除。物业公司决定:对刘先生罚款2000元。刘先生拒绝交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采取了断水、断电、停止服务等系列“制裁措施”。双方矛盾十分尖锐,物业公司因此把刘先生告上了法庭。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刘先生拆除封闭阳台的材料及防护栏并交纳罚款;刘先生承担此案的诉讼费。请问物业公司的各项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刘先生在此案中的不当之处?物业公司在操作中的错误所在?【答
9、案】(1)A物业公司要求刘先生交纳罚款的请求无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B诉刘先生拆除阳台及护栏的请求予以支持;C此案的诉讼费应由双方分担。(2)业主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刘先生致小区整体形象和相邻住户的安全于不顾,擅自封闭阳台和加装护栏,不仅侵犯了其他相关业主的利益,而且违反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公约的约定,行为不当。(3)首先,作为物业公司不是行政管理部门也不是执法单位,无权罚款;其次,物业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采取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矛盾,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处理纠纷。二、A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居住小区一期已经入住,当时的物业管理工作由A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部完成。随
10、着二期开发的继续和入住的临近,A开发商找到B物业管理公司并与之签订了为期十年的物业管理合同,将该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权承包给B物业管理公司。按合同约定,B物业公司要向A开发商交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每年20万元的承包费。请问A开发商与B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物业管理合同效力如何?A开发商要求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的合同约定是否有效? 【答案】(1)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故即便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合同,但是在此期间,若
1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业主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了。(2)开发商对其所出售的房屋仅具有临时所有权人的身份,在房屋交付后物业管理合同的实际履约当事人是各个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代他人签署的合同,开发商借机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归己所有,是侵犯实际履约人即业主合法权利的行为,该条款无效。第四章 早期介入与前期物业管理案例题:一、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对于优化设计、提高工程质量等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请问:(1)分别站在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角度,阐述物业管理早期介入对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利之处。(各不少于两个方面)(2)说明早期介入的作用是
12、什么?(3)说明早期介入在物业建设各阶段有哪些主要内容?【答案】(1)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对开发商的好处很多。作为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中需要一个好参谋,特别是需要听取熟知其产品、能反映产品使用人需求的物业管理公闭的意见,从而最大限度地完善自己的产品、最大限度地降低开发建设成本、提高效益,最大限度地促进产品销售。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中需要一个好帮手,特别需要有专业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助其解决建房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工程监理问题、设备选型与安装问题、业户入伙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工程遗留问题等等。开发商需要一个事业上的好朋友,即好的合作伙伴,使其集中精力做大事业,开发销售更多更好的楼盘,而不是西瓜
13、芝麻样样要,到头来,芝麻沾手西瓜溜掉。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对物业管理公司非常重要。通过早期介入,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未来潜在业户的立场,尽早地了解工程项目的客观情况,促使开发商纠正设计施工中大量的不当之处,避免潜在业户使用物业、房产公司销售物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中产生不尽的烦恼与遗憾。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及时做好业户入伙与前期物业管理的准备,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高起点、高标准,使广大业户受益。减少开发商在销售阶段不利于物业管理的承诺,减少日后物业管理不必要的麻烦。(2)早期介入的作用包括:优化设计、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了解物业情况、为前期物业管理作充分准备、有助于提高建设单位的开发效益。(3)
14、早期介入的内容: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物业建设及目标客户群的定位确定物业管理的模式;根据规划和配套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根据目标客户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服务质量标准;根据物业管理成本初步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设计与客户目标相一致并具备合理性能价格比的物业管理框架性方案。规划设计阶段:就物业的结构布局、功能方面提出改进建设;就物业环境及配套设施的合理性、适应性提出意见或建议;提供设施设备的设置、选型及服务方面的改进意见;就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活动场所等公共配套建筑、设施、场地的设置、要求等提出意见。建设阶段: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共同商榷,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
15、配合设备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对内外装修方式、用料及工艺等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熟悉并记录基础及隐蔽工程、管线的铺设情况,特别注意那些在设计资料或常规竣工资料中未反映的内容。销售阶段:完成物业管理方案及实施进度表;拟定物业管理的公共管理制度;拟定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必要时履行各种报批手续;对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派出现场咨询人员,在售楼现场为客户提供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将全部早期介入所形成的记录、方案、图纸等资料,整理后归人物业管理档案。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查验案例题一、A公司建设了一座涉外商务大厦,由于当时A公司自身并不具备直接管理大厦的经验和能力,便招标了F公司作
16、为专业机构负责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由于F公司是以低价中标,因而财务压力很大,在实际管理运作中经常偷工减料,对管理成本进行非正常压缩,造成客户大量投诉,大厦形象受到影响。随即A公司决定提前一年终止委托合同,自己组建机构接管。项目交接时双方分别就项目现状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记录,在检查到空调机组时,因正值冬季,环境温度无法达到开机条件,在粗略看过机房后,接收人员便在“一切正常”的字样下签了名。春夏之交,在进行空调运行准备过程中发现,前管理公司对机组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得很差,竟然在过去的一年里从未给机组加过油,有的机头已不能启动,需要更换部分零件。F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双方约定的提前终止委托管理的补偿费用
17、,而A公司则认为F公司在受委托期间未能正常履行其管理职责,造成设备受损,补偿费用要扣除相当部分。这时F公司的律师出场了,手里拿着有A公司工作人员“一切正常”签字的交接验收记录的复印件向A公司提出了法律交涉。请问A公司在这场“物业管理机构更迭”的移交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如何避免?【答案】(1)在物业管理机构更迭的移交工作中,各项费用和资产的移交、共用配套设施和机电设备的接管、承接时的物业管理运作衔接是物业管理工作移交中的重点和难点,承接单位应尽量分析全面,考虑周期,以利交接和今后工作的开展。从案情介绍我们知道,A公司在物业管理方面不具备很多经验和能力,A公司的失误在于空调机组验收时没有进行开机运
18、行,如果当时不具备开机条件,则应标注存疑,而不能草率签字。(2)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应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来指导移交文件的起草和指导移交工作的进行。特别是移交合同,对双方都十分重要,要谨慎签署。对遗留问题要签署“遗留问题备忘录”,这时的签字可能是“一字千金”的。第六章 入住与装修管理案例题一、某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人住手续时,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问题,认为该房没有达到人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半年后,该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未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该女士觉得很冤,当初收房时就对房子不满意,这半年
19、自己也没住,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物业管理费?请问你认为该女士是否应该交纳出国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为什么?假如你是该物业公司的客户服务经理,会如何处理?【答案】(1)该女士应该交物业管理费。该女士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所提出的房屋内部问题,应由房屋出卖人即开发商负责修复解决,与物业公司无关。这些问题属于质量瑕疵而不构成质量不合格,仅以此为依据不能证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该女士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收房,况且该女士已在入住交接单上签字并领取了房屋的钥匙,故从业主入住日起应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从法律的角度,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是两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业主不应该因为开发商的
20、问题而拒绝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是为全体业主和整个物业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服务的,即便业主没有实际居住,但是物业公司仍为其提供了主要的物业服务。故房屋内部存在细部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和未实际居住均不能作为该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如果当时该女士未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并没有领取钥匙,则另当别论了。(2)耐心向该女士说明其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的理由。对于房屋细部问题,若在保修期内,协助业主联络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施工单位予以解决。二、付先生2004年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去同年8月,开发商通知付先生人住。在办理了相关入住手续后,付先生高高兴兴地领到了新房钥匙。在该小区
21、物业公司员工的陪同下,付先生对新房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付先生发现了好几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员工将其一一记录在验房单上。于是,付先生退回了钥匙,要求等提出的质量问题解决后再来收房。两个月后,物业公司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付先生,质量问题已经彻底修好,可以收房了。一周后,付先生再次前往收房。经过验房确认:房屋质量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于是付先生收下了新房钥匙,但是物业公司要求付先生交齐第一次验房到现在的物业管理费。付先生认为,物业费应该从自己验收房子合格之日起才能收物业管理费,或者从要求自己再次验房的挂号信寄出的次日收取。因此,付先生与物业公司各持己见争论不休。请问物业公司是否应收取付先生这段时间的
22、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公司不向付先生收取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则应该向谁收取?为什么?【答案】(1)物业公司不应该收取付先生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付先生第一次交房验收时因质量有问题退回了钥匙,应视为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未向其交房。经整改后,验收双方确认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付先生这才收了新房,此时才视为法律意义上开发商正式向付先生交付了商品房。(2)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商品房整改期限的物业管理费属商品房尚未交付给业主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应向开发商收取,而不应由业主承担。三、某小区居住
23、在十层的业主顾某,擅自将其购买并居住的房屋“一卫改两卫”。在房屋的储藏室内擅自安装了电动抽水马桶、洗脸盆,改变废水立管的下水三通,致使楼下业主王某储藏室内的储柜及物品受损。请问假如你是该小区的项目经理,物业管理部门是否有权责令其拆除私装物,为什么?【答案】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拆除私装物。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功能,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应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顾某擅自在自己房屋的储藏室内私装电动抽水马桶和洗脸盆,转换了废水立管的下水三通,使储藏室成了卫生间,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违反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对楼
24、下业主王某的房屋渗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公司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故本案例中,对于顾某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完全有权利予以制止,包括责令顾拆除私装物,若其不理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如果你是物业公司工程部主管,负责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工作。1、请说明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哪些内容?2、在巡查装饰装修现场时应重点核查哪些内容?【答案】1、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包括的内容有:(1)物业装饰装修的范围和时间管理;(2)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要求;(3)装饰装修服务费用和垃圾清运的管
25、理;(4)物业装饰装修现场管理。2、在巡查装饰装修现场时应重点核查以下内容:(1)要检查装饰装修项目:是否为已登记的项目,检查装饰装修项目是否申报,二是检查装修、装饰物业的内容、项目有无私自增加,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新增装修、装饰项目的,指导用户及时申报,办理相关手续。(2)要检查施工人员的现场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埋入墙体的电线是否穿管、是否用合格的套管,施工现场的防火设备是否配备,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现场的材料堆放是否安全,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有无乱堆放装修户门是否保持清洁卫生等。第七章 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案例题一、某业主4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没有居住。一天,该业主接到物业管理
26、公司房屋漏水的通知,经查看,是所购商品房卫生间的水表接头处破裂,并造成楼下两层住户的部分财物因浸泡受损,两户业主均提出赔偿要求。该业主认为,自己并未入住所购商品房,水管破裂不是自己人为造成的,而是水表接头处老化断裂所致,自己不应对漏水负全责。物业公司认为,业主购买房屋后,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理应由业主承担。请问:1、 楼上业主长期未入住,其房屋中管道老化破裂,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2、 在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可否进入本案楼上业主家进行必需的维修,因此给楼上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答案】1、根据建设部下发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管道渗漏保修期不低于
27、1年。该案例中,业主购房已满4年,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本案中的水表接头处老化断裂问题发生在业主房屋内,虽然不是业主人为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公共性质的,物业公司没有权力私自打开房间进行检查,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有能力了解每位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因此,水管老化破裂造成的损失应由该业主个人承担。若本案例中,物业公司在接到楼下业主反映的情况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未联系楼上业主,而采取消极的不作为,致使楼下业主的损失扩大,则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可能也会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2、物业公司在无法联系到业主,而楼下业主的损失又在不断扩大的情形下,(属于紧急避险)可以先
28、行进入楼上业主家进行检查维修,如因此给楼上业主造成如门窗破损等损失,赔偿责任应由收益人承担(此案的收益人是楼下业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紧急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物业公司可以未经楼上业主许可,进入楼上业主家中进行检查并排除故障。但应符合下列条件:楼下业主损失不断扩大。业主无法及时赶到或无法联系到业主。进入楼上业主家是唯一可行的维修方法。楼下业主因不及时维修遭受的损失比物业公司进入楼上业主家给楼上业主造成的如门窗破损的损失更大。3、为了避免在紧急情况下,物业公司因缺乏明确的依据而无法果断采取行动避免损失,也为了避免在采取紧急措
29、施后,在责任确定上与业主之间产生纠纷,物业公司与业主最好在管理规约或服务合同中,对在小区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情形,如:紧急排除故障、避免因起火、管道漏水造成的损失等进行明确约定。二、阳光小区某楼602室由华某承租,502室由王某承租。华某在装潢602室房屋时,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602室阳台处的排水口封死。物业管理公司未在该号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口处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网,被鸟钻进管道内筑巢,致使管道堵塞。一天,遭遇大雨,因落水管道堵塞,雨水从楼顶落水管道接口处流进602室阳台,因该阳台排水口已封死,积水无法排出,沿602室周围墙角渗入502室,致使王某装潢的地板等物受损。请问:1、
30、 物业公司对502室王某的损失负有什么样的责任?2、 602室的装修人华某是否对502室王某室内的损失负有责任?【答案】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是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未按规范要求对房屋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疏通,致使雨水受堵后溢进华某的阳台和王某承租的房屋内,造成王某财产损失,对此,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2、华某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其承租房屋阳台排水管道口封死,使阳台的积水无法从排水管及时排出,加重了王某的财
31、产损害。为此,华某对王某的财产损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第八章 物业环境管理案例题一、乱派招贴,被戏称为城市的“牛皮癣”。某花园小区管理处下大力气加以整治,虽然加强护卫巡逻工作,但楼内乱塞乱贴搬家、装修、送餐、美容之类广告的现象,却屡禁不绝。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楼宇内部,物业服务中心通过调查,发现楼内广告的派发有三种情况:一是经批准入楼为住户提供服务的人员所为;二是以探访小区亲友名义人员所为;三是本小区个别做生意的业主所为。请根据此情况制订管理要点。【答案】1、加强巡逻,发现外来可疑派发广告人员,进行教育劝阻工作,并将其赶出小区。2、疏导管理:在小区宣传栏设置广告橱窗,提供广告登载服务,变堵为疏,进而实现对其的有序管理。3、采取必要措施:发现楼内派发广告,按照广告上的联系方式,邀人前来,指出其错误的做法,要求清理其广告。第九章 公共秩序管理案例题1王先生居住在某带有电梯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深夜回家,在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王先生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王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因此,物业公司就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几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公司违约,未尽到保护业主安全的义务,要求物业公司就此向王某赔偿人民币2万元。请问王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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